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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涉及连云港市区这些地方!

2023-02-23 11: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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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涉及板浦镇、花果山街道

宁海街道、新坝镇等地块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连海征〔2023〕第2号)

2022年12月28日,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函〔2022〕1398号文依法批准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改扩建(连云港段)工程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土地位于板浦镇镇集体、北门社区、菜园村、城北村、官庙村、永平村、花果山街道大村村、宁海街道镇集体、平安社区、清河村、太平村、魏湾村、武圩村、新坝镇墙匡村。

二、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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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按照批准的连云港市区片综合地价《市政府关于公布连云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连政发〔2020〕114号)确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确定。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按照《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11〕10号)执行。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被征地农民安置按《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期为30日,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他证明资料,到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二自然资源所、第三自然资源所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恺博;联系电话:80307066

联系人:周达仁;联系电话:80307056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连海拟征告〔202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为20220538地块,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海州区花果山街道圣湖路南侧,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3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李伟 电话:80307056。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来源: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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