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科目一考试恢复 首次未通过考生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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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科目一考试恢复 首次未通过考生吐槽

2023-02-02 21:53: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前日,停考一个多月的东莞驾考科目一考试恢复。但由于系统升级,如果首次未通过的考生,另外一次考试机会需要当场进行,如果改日再考将视作放弃考试机会,补考需要另外交费35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1月1日开始,全国执行新的驾考规定,并设置了一个为期3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东莞交警从各科室和大队抽调警力,解决积压学员问题。此外,在过渡期内,东莞加快了虎门和横沥两个社会考场的改造和完善。

此后,由于全国驾考新场地集中验收,所以虎门和横沥的两个新场地在改造和完善后,验收上耽误了时间。从今年4月1日开始,东莞暂停了新报名学员的科目一考试,并全面暂停了科目二考试。

据了解,东莞科目二考试场地有两个社会考场,分别位于虎门和横沥,另外一个非社会考场是市公安局考试中心考场。其中,虎门和横沥的考场正在等验收报告,一旦通过,将很快全面恢复科目二考试,而市公安局考试中心考场正在按照程序进行改造和完善。

恢复后的科目一考试内容与过渡期内相比没有变化。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今年1月1日新规开始后,各个驾校都积极研究对策,逐渐摸索出了一套培训的方法,考生只要好好复习驾校提供的资料,通过的概率比较高。

但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科目一考试的系统升级,如果首次未通过的考生,另外一次考试机会需要当场进行,如果改日再考将视作放弃第二次考试机会,都视作补考,需要另外交考试费用35元。

■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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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考生等于被剥夺了一次考试机会

系统升级后,对于4月1日前已经参加过首次考试未通过、但未当场再考的考生来说,此前的两次考试机会,现在变成了一次。

家住南城的考生黄先生就是这种情况。他于今年1月10日参加了科目一的考试,当时驾考新规刚刚开始实施,培训内容修改,考试难度增加了不少,因此他第一次考试没有通过。按照之前的规定,黄先生还有一次考试机会,可以选择当场再考或者是另择时间考试,驾校告诉黄先生这两种情况都是免费的。为了再多看看书好好备战,黄先生决定另择时间补考。

随后由于工作繁忙,又间隔了春节,等到黄先生4月份准备再次考试的时候,却被告之科目一停考。上周,驾校通知黄先生好好复习准备参加考试,但同时也给了黄先生一个口头通知:“需要交补考费35元。”黄先生表示这一规定与之前的不同,希望看到车管所的正式通知,但驾校一直没有出示,只是出具了补考收费收据给黄先生。

上周五,黄先生多次打电话到车管所咨询,但是打了一天,车管所的热线电话都没有接通。在得知车管所对本报的解释后,黄先生吐槽说:“现在就是我们这些考生被剥夺了一次考试机会,而且也没人跟我们解释为什么,这个很难接受。”

驾校教练与学员在学车期间饮酒,此后又指导学员在马路上驾驶教练车,教练该当何罪?昨日上午,新都法院刑事巡回法庭走进新都区某驾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颇受大家关注的驾校学员与教练醉驾案。法院当庭宣判教练与学员构成危险驾驶罪,均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处罚金1000元。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坐在副驾位置上的教练被判处危险驾驶罪的案件。

2012年9月11日,驾校学员杨某与教练高某中午喝酒后,于当天19时30分许在道路上学车,因操作不当与小轿车发生追尾。经提取杨某血液进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在昨日的庭审中,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都表示认罪,并称希望得到法庭轻判。经过审理,新都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杨某、高某犯危险驾驶罪,均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表示,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一百三十三条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危险驾驶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可见,不仅在教练车的主驾驶位上驾车的学员是驾驶主体,教练员同样应当是驾驶的主体,无论是饮酒,出现违法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教练员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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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说法

教练连坐“危险驾驶罪”

驾校校长连称“教训重”

驾校教练与学员在学车期间饮酒,此后又指导学员在马路上驾驶教练车,两人均被提起公诉。昨日,新都法院巡回审理的这起案件受到了市民以及驾校校长的高度关注。在庭审现场,新都区交通运输管理所组织该区12所驾校的校长、安全负责人及部分教练与学员旁听了此次庭审,接受了教育。宣判后,法官表示,在学员驾车过程中,教练员除了通过语言或行为指导、辅助学员驾驶,也要有意识地提醒学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上路。

当庭宣判:

学员、教练都构成危险驾驶罪

新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尚未取得驾驶资格并明知自己饮酒依然驾驶机动车辆,危害到公共安全,且案发时血液里乙醇浓度已超过法定醉酒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而被告人高某,身为驾校教练,对教练车的安全行驶理应有更多的掌控权利和注意义务,在明知学员杨某系醉酒驾驶的情况下,不但未加以阻止,反而放纵其驾驶行为,没有履行作为一个教练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被告人杨某、高某在明知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危险的情况下,仍然共同放任这种危险的发生,其主观上具有危险驾驶的共同故意。因此,被告人高某的行为同样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二被告人均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赔偿受损车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新都法院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杨某、高某犯危险驾驶罪,均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驾校校长:

没有教练敢拿自由开玩笑了

案件宣判后,坐在旁听席上的驾校校长以及几十名教练都瞪大了眼睛,对判决结果既感到意外,又感觉在情理之中。不少校长立刻对教练们进行现场教育。长城驾校的杨校长接受本报采访的时候表示,驾校内部其实有很严格的规章制度,比如酒后绝对不能让学员开车上路等,但这种规定挂在墙上有时候没人重视,今天庭审的教育就很生动深刻,且教训重。听了庭审后,估计再也没有教练敢忽视这条规定,拿自己的自由开玩笑了。

昨天是驾考网上预约第一天。目前,武汉科目二、科目三待考考生有20余万人。然而,市交管部门昨17时通报的数据让人大跌眼镜:全天仅21名驾校学员预约成功。

交管部门介绍,老家河南驻马店的孙先生在9时30分8秒通过审核,成为武汉驾考预约第一人,将于6日在沌口参加科目二考试。截至17时,预约系统仅点击1048次,23人预约,2人取消。

在预约成功的21人里,有18人全部预约5日蔡甸湖家渡考场科目二考试,通过审核时间集中在11时55分至12时17分。交警介绍,只要资料齐全,缴费成功,系统会立即自动审核,如此密集报名,可能有驾校在集中预约。网上预约系统启用后,驾校和个人都可通过该系统报名。

为何大多数学员对网上预约并不感冒?市民刘小姐昨登录系统预约科目二考试,发现培训学时足够了,但因没有缴费无法预约,自助缴费版块依然显示“正在开发中”。

昨天,记者联系多家驾校的负责人,对方均表示,学员报名时已将3科考试费共500元交给驾校了,每考一科,由驾校提前交一次费。因预约系统不支持网上自助缴费,目前只能通过驾校交费,加上20余万待考学员的考试费掌握驾校手中,能不能报上名,驾校说了算。

交管部门昨表示,网上自助缴费系统已调试完毕,近日推出。预约考试系统推出了,其后的一些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

记者发现,自助缴费系统启用后,学员如在网上预约成功,等于又交了一遍考试费。学员提前缴纳的考试费如何退还,需驾校主管部门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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