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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字﹝2023﹞221号 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河北省体育局水上运动中心、辽宁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江苏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浙江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安徽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江西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河南省游泳赛艇皮划艇运动中心、湖北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湖南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广东省船艇训练中心、四川省水上运动学校、贵州省水上运动发展中心、陕西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为备战2023年世界赛艇锦标赛暨2024年巴黎奥运会资格赛和杭州亚运会,按总局奥运备战相关要求,并根据2023年全国赛艇春季冠军赛第一阶段成绩,我中心拟于2023年4月17日启动国家赛艇集训队一组2023年第一阶段集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集训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6月8日; (二)集训地点:浙江千岛湖国家水上运动训练基地。 二、组队原则 (一)集训队一组备战2023年世界杯、世锦赛和杭州亚运会。 (二)人员产生办法 1.教练员 国家赛艇集训队一组教练由国家队现任教练担任。 2.运动员 (1)根据我中心关于《2023年度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国际比赛参赛运动员选拔办法》(水上字﹝2023﹞20号)和《2023年赛艇项目杭州亚运会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办法》(体水上字﹝2023﹞146号、153号)的有关规定要求选拔确定。 (2)在集训过程中,国家赛艇队“队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三、集训人员名单(共105人) (一)队委会(9人,8人兼) 主 任:佟立新(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副主任:张旦(兼)、黄小平(兼) 成 员:吴俐知(兼)、高炳荣(兼)、曹棉英(兼)、蒋 波(兼)、刘 建(兼)、费鹏辉(兼) (二)管理团队(5人) 领 队:张 旦(体育总局篮球中心) 副 领 队:黄小平(陕西) 领队助理:高 放(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领队助理兼翻译:齐曙光(上海) 反兴奋剂管理专员:付汝诚(河南) (三)复合型保障团队(28人) (1)体能教练7人:罗晨(体育总局训练局),杨沐霖(体育总局科研所),陈素峰(河北),李杨(上海),何斌虎(江苏),郝穆帅(山东),岳宏历(湖北); (2)康复12人:徐新平、陈应程(体育总局运医所),朱烨钧(上海),吴标(江苏),宗文卿、孙常青(山东),王庆卫(河南),王军瑞、高强(湖北),邝豪敬(广东),高云刚(陕西),马佳浩(武汉体育学院); (3)科研5人:资薇(体育总局科研所),石鑫(浙江),韩海涛(山东),孟猛(河南),孙俊权(首都体育学院); (4)医生3人:彭冲、陈文强(福建),王大安(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5)营养1人:吕圣典(体育总局运医所)。 (四)教练组(11人) (1)女子公开级双桨组:主教练吴俐知(山东),教练王慧清(浙江),赵同保(河南); (2)女子公开级单桨组:主教练高炳荣(浙江),教练戴海振(上海); (3)女子轻量级组:主教练曹棉英(陕西); (4)男子公开级双桨组:主教练蒋波(贵州),教练崔永辉(河北); (5)男子公开级单桨组:主教练刘建(江苏); (6)男子轻量级组:主教练费鹏辉(山东); (7)外教KAY THOMAS DAVID(英国)。 (五)运动员(共60人) (1)女子公开级双桨组(14人):崔晓桐、杜晓娇(辽宁),陈云霞、张灵(上海),朱虹(江苏),李慧茹(安徽),李琰(江西),鲁诗雨(山东),吕扬、刘又菲、许盈盈(河南),沈双美(广东),杨敏(贵州),刘睿琦(陕西); (2)女子公开级单桨组(12人):张书贤、张海蓉(上海),朱虹姗(江苏),刘晓鑫、王婷婷、张旋、于雯、甘霖(山东),代梦瑶(河南),王子凤(湖北),徐星叶、谢晓晗(陕西); (3)女子轻量级组(4人):邹佳琪、张文霞(浙江),胡江俐(江西),邱秀萍(广东); (4)男子公开级双桨组(14人):杨振禹(天津),韩崴(河北),张汉文、臧哈、汪家璇(江苏),赤龙龙、张小伟(安徽),刘治宇(湖北),张亮、伊绪帝(湖南),赵超、陈卫春(贵州),欧志伟、阿迪里江·苏里坦(陕西); (5)男子公开级单桨组(12人):蔡鹏鹏(江苏),徐桥(安徽),陈弦峰(福建),张松虎(山东),李文雷(湖北),倪旭林(广东),宋春晓、肖扬、任灵佳、周康瑞、蒋祖文、周泯江(四川); (6)男子轻量级组(4人):孙满(辽宁),朱博豪(安徽),姚子康(江西),范俊杰(广东)。 四、经费 (一)集训期间,所有人员的转场费、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体检费、科研费、管理费等均由赛艇备战经费负担。 (二)集训期间,相关科学训练器材、体能训练与测试、医务监督与测试、康复治疗和再生恢复设备、耗材、反兴奋剂委托检查和疫情防控等费用,由赛艇备战经费负担。 (三)训练期间的日常公共开支,如训练场地水电费、燃油费、车辆租赁、码头搭建、航道布设、自动起航器与电子计时租赁和办公经费等费用,由赛艇备战经费负担。 五、集训器材 集训期间所有运动员的训练用艇、桨、桨频表由各队自备,请各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于2023年4月19日前将所需器材运到浙江千岛湖国家水上运动训练基地。 六、报到 (一)报到时间 请国家赛艇集训队一组工作人员孙常青、徐新平、陈应程、马佳浩、陈素峰、郝穆帅、杨沐霖、孙俊权、石鑫、吕圣典、王大安于2023年4月19日报到;请运动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于2023年4月17日报到。 (二)报到地点和联系人 报到地点:浙江千岛湖国家水上运动训练基地报到。 联系人:方海波,电话:18058170713。 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报到时需携带党组织关系,由原单位党委组织(党务)部门开具,同时开具党员在原单位月交纳党费标准证明(包括月党费交纳基数、交纳数额),作为集训队党支部收取党费的依据(国家队发放的津贴补贴需计算在党费交纳基数内,由集训队党支部另行核算)。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后需积极参加集训队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另外,组织关系已在国家集训队的党员无需再转入党组织关系,但仍需原单位党委组织(党务)部门开具在原单位月交纳党费标准证明(包括月党费交纳基数、交纳数额)。联系人:吴垒,电话:010-67113739。 八、其他 (一)所有参加集训人员的医疗费用由所属单位和个人医保负担。各单位须为参训的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和意外伤亡保险,报到时请携带复印件上交。 (二)参加集训的全体成员必须完成反兴奋剂准入教育和考核,自觉履行反兴奋剂管理职责。新入队运动员需自行完成行踪申报工作,其反兴奋剂工作在报到前由原单位负责,报到后由国家队负责。“队委会”将严格督导、检查、落实相关反兴奋剂工作。 (三)请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等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国家队集训的训练、食宿接待、训练场地、训练器材、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和安全保障等保障工作。 (四)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国家队人员参加集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如公示名单存在有异议的人员,将另行通知。 (六)未入选新一届国家队的人员于2023年4月17日返回原单位。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3年4月16日 抄送:体育总局篮球中心、体育总局训练局、体育总局科研所、体育总局运医所、河北省体育局、上海市体育局、江苏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局、福建省体育局、山东省体育局、河南省体育局、湖北省体育局、广东省体育局、贵州省体育局、陕西省体育局、武汉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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