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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意象性思维方式在造字过程中的规范作用

2024-06-30 02: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内容摘要:意象性思维是一种主观情愿与外在物象相融合的思维方法,在创造中国古代表意文字的过程中,意象性思维方式也以其观象比类的认知途径,规范着中国古代文字发展的历史进程,引导着中国人在造字过程中的审美观念与方法。重新品味其在中国文字造字过程中的规范作用,体察其背后的逻辑方法论原则、审美观念、技术方法、文化传统、人文精神,我们就可以从逻辑与文化的角度,不断增强对传统思维方法论意义、文化认同意义的感受。

关键词:意象;意象性思维方式;六书

 

任何一个稳定的文化传统,必定包含了这个民族的思维方式。先秦时期,在如何认识世界及社会的过程中,经过中国古代先人历史积淀的认知实践及粗浅的理论概括,形成了建立在“类”概念基础之上的由“言事”而“言道”的推类思维方法。[1]这种思维方法的基础是意象性思维方式,它以两类事物在某一性质上具有相似或相同性,从而可以类推的规范作用,在中国古代文字的造字过程中也有所体现。

一、意象性思维在造字过程中的规范作用

    所谓“意象”,是中国古代文论术语,指主观情愿与外在物象相融合的心象。它是一种认知途径,体现了一定的思维方法:“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照,驯致以绎辞。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文心雕龙·神思》)明清之后,意象专指借助具体外物,用比兴手法所表达的作者情思。

意象性思维方式自古亦然。它在中国古代文字的造字过程中也有所体现。

文字的产生过程是一个造字的过程。史传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乂,万品以察”(《说文解字·叙》)。这种文字产生的轨迹即黑格尔所说的“依照时间的次序,人的意识,对于对象总是先形成表象,后才形成概念,而且唯有通过表象,人的能思的心灵才进而达到对于事物的思维地认识和把握”[2]。按此,我们尝试对中国文字造字过程中,先人是以何种思维方式在由“实象”至“心象”的演变过程中,规范、制约“别”与“察”的。

中国文字是表意文字,它的形体结构和意义有密切的关系。古人称为“六书”。本文只简单按字形与字意的关系,分析更能体现实质意义上的造字法并更能说明文字发展进程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字。

1.象形字

象形字是指描摹实物形状的文字,每个字都有固定的读法,与没有固定读法的图画文字相比,已经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字了。“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说文解字·叙》)即将事物的轮廓或具有特征的部分,在“实象”虚化的过程中,以意象性思维方式描画出来,体现了意象性思维方式的最基本原则:主观情愿与外在物象相融合的心象。

如:日( )、月( )、水( )、火( )、木( )。就像日之形、月之状、水之态、火之炎、树之貌。

又如:合体象形字眉( 、 )、果( ),就是在独体象形字目( )、木字上增加眉毛形符号和果实形符号构成的。

最初的象形字肯定不是仓颉一人所为,在由图画文字向契刻文字演化的过程中,应该会有一个不同个体有不同感受的随意性过程。这种形式语言的“实验性”,是造字阶段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文字的符号指称的统一是生命的需要”[3],“缘天官,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荀子·正名》)的共许,使最初的造字在意象性思维的引导下,在“经历”与“认可”中逐步发展,让“为何展现”与“如何展现”成为一种恒久的文化行为。虽然这种文化行为最初仍然以视觉上的真实为“画成其物,随体诘诎”的基本目的,成为象形字的根本观念与技术方法,但这种尊重自然客体的精神,却为日后汉字的庞大体系构筑了最坚实的方法论基础,使我们今天仍然在汉字的表意性中,不断体验着融贯客观真实与科学精神为一体的意象性思维方式的表达欲望。因此,象形字从艺术原理、“实象”虚化的审美,到形式语言的表达技巧,是先民不断探索的结果,代表了汉字初创时期的文化认知能力。它以一种实物“镜像”的映射表达,在造字过程中,规范着所造字和所画之物的同一,规范着所造字的自我说明的同一。这种“随体诘诎”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其表意性质中的审美情趣与旨意,正是意象性思维方式使然,实象虚化的过程熔铸符合了以往的审美经验。否则,造字初衷便失去通过实象虚化以记载并沟通交际的符号指称作用。

从造字方法看,象形字最能反映字的本义,但世界万物不可能都意象性地“随体诘诎”画出,因此《说文》中收字9353个,象形字为364个,只占5%弱。而形式语言的实验性,针对曾经有过的造字方式,“它对不足以支撑文化发展的各种现象有着‘破坏’和‘建立’的本质意义。这是因为,艺术的发展总是以众多与过去方式不同体验为前提,从‘实验’到‘结果’的自然发展过程及趋势”;“既然有‘实验’的性质,那么必然会产生一种打破惯例模式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首先表现在对新的形式语言的直接体验上”。[4]

2.指事字

概念有具体的,有抽象的。抽象概念无法“随体诘诎”地描画,所以指事字就成为一种以抽象符号(点、画)来表示较抽象意义的造字法,它通过看和细察才能领会字的本义。“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义,上下是也。”(《说文解字·叙》)即以意象性思维方式指出事物的抽象性特点。

如在象形字基础上增加指示性符号以表明造字意图的合体指事字本( 、 )、末( ),是在象形字木字的上面或下面加一些指示符号,表示树梢或树根的所在;刃( )是在刀( )口处加一点以指示刀刃所在。亦( )(腋的本字)是在人的正面形象的两旁各加一点以指示腋窝部位。

又如,以纯符号构成的纯指事字上、下:甲骨文为 、 ;小篆为 、 。这里的指示符号抽象地表示了上下之位置。

尽管指事字在意象性思维的导引下“视而可识,察而见义”,但指事的范围毕竟很小,故《说文》中只有129个指事字。发展下去就是进一步的抽象了。

3.会意字

所谓“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挥,武信是也”。(《说文解字·叙》)即把意义上可能发生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拼合在一起,从旧字的比较中发挥、显现出新的字义来。抽象的意义进一步发展。即如武( ):下止(趾)上戈,意谓人扛着武器。(《说文解字·戈部》,从于省吾《释武》)[5](P1807)(以下注释5均指《说文解字今释》)

又如,同体会意字。从( ):“相听也,从二人”(《从部》)[5](P1117),像两人相随。林( ):“平土有丛林曰林,从二木。”(《林部》)[5](P824)轰( ):“轰,群车声也,从三车。”(《车部》)[5](P2084)

又如,异体会意字。休( ):取人靠着树木休息之义。“息止也。从人依木。”(《木部》)[5](P819)其基本义及引申义大抵为“停止”之义。[6]益( ):为水漫出皿上,为溢本字,“皿益之意也”(《皿部》)[5](P675),引申为水涨,《吕氏春秋·察今》:“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引申为增益,《尚书·大禹谟》:“满招损,谦受益”;利益、好处,《论语·卫灵公》:“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

这些会意字仍然融贯着意象性思维方式的方法论意义,以主观情愿与外在物象相融合,体现了思维与客观事物的同一,以及字本身含义的同一。

又如,词义对立的会意字,也以相反的字形熔铸了造字过程中的意象性思维方式。

杲( ):“明也,从日在木上。”(《木部》)[5](P778)“其雨其雨,杲杲出日。”(《诗经·卫风·伯兮》)表示太阳出来光辉明亮或高高在上。而如日在木下之“杳”( ),就表示太阳将落,万物归于幽暗、沉寂之“冥也”(《木部》)[5](P778)。又因将一夜不见太阳,引申为极遥远:杳无音信。

即( ):左为食器,右为人。像人靠近盛了食物的器皿,本义是就食。《文源》:“即,就也,像人就食之形。”《仪礼·公食礼》:“宾坐席末,取粱,即稻。”后泛指一般走进、靠近。《诗经·卫风·氓》:“来即我谋。”用于抽象意义,为接触。《论语·子张》:“善人教兵七年,亦可以即戎矣。”故而有成语“即景生情”,“若即若离”,“可望不可即”。再抽象就有了“就在”之意,虚化为副词为“就”、“就是”;虚化为连词则表假设,《孟子·梁惠王上》:“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或表转折,《史记·项羽本纪》:“先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既( ):表示人吃罢掉头而去,有“已经”、“完毕”之意。“小食也。”(《皀部》)[5](P687)徐灏《段注笺》:“小食易尽,故引申为尽也,已也。”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像人食已,顾左右而将去之也。引申之义为尽。”

这种由象形、指事、会意的一步步发展演进,其所表明的是,通过“实验”的种种尝试,竭力把封闭的造字艺术变成开放的艺术,造字艺术发展的每一步,都是以实验的方式作为起点,然后由实验的成果展现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在“缘天官,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之“摹略万物之然”(《墨经·小取》)的大观念下,仍然能够在临物用情的悉心考量中,不断超越物象,扩展思想意境,以“呈于心而见于物”的全新审美体验,不断开辟“处身于境,视境于心”的思维路径。这种造字观念与方法的发展,以对自然的摹仿,不断追求着对自然的独特表现,体现着意象性思维方式创造性的扩散价值。而这种“实验性”的体验一旦走出传统的视野,先民就不可能再满足于过去的经验和成果,在对单一发展模式的扬弃下,逐步开始了更为本质的转变,“一种新的、非传统的形式语言与区别于过去的艺术思维联系在一起的意识行为,促使艺术家对艺术创作逐渐采取各种‘实验性’的开放态度”[4],从根本上动摇了单纯以“缘天官”的视觉真实为全部目的造字理念。由此,虽然《说文》中会意字有1267个,但仍然不够用,形声字在意象思维方式的规范下,自然登上了历史舞台。

4.形声字

形声字由表意的形旁和表音的声旁组合而成,造字能力最强。“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说文解字·叙》)在《说文》中,收字9353个,形声字占80%以上。一切抽象的概念和语言中的新词汇均可以用意符和声符组合成新字。

(1)意象思维方式体现在通过意符的“察意”上。

汉字字典都把部首作为查字、解字的一个主要手段。其主要功能就是按字的偏旁分类,把同一部首的字归为一类,意符相同的形声字,在意义上大都和意符所标示的事物或行为有关。俗话所说“认字不认字,先认半个字”,即指先从偏旁辨别其“类”的意义所在。虽然形声字的意符并不就完全等于本义,但本义与意符之间仍然有密切的关系,这也为我们今天学字、解字,从本义而引申义,导出了意象性思维方法论的认知途径。

例如,“赴趋赶越超”一组字,虽然读音不同,但我们可以从共同的偏旁“走”体会出它们均与人的走、跑的行为有关。

又如:“阈域蜮棫罭惐淢琙緎戫”一组字,虽然读音相同,(或( )为域的本字,“邦也,从口,从戈,以守—,—,地也”。《戈部》[5](P1804))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不同的偏旁中,体会出阈与门有关(门坎儿,后泛指界限或范围);域与土地有关(指一定的疆界,范围);蜮与虫子有关(传说中一种含沙射人以使人害病的怪物);棫与木有关(木本植物);罭与网( )有关(捕捉小鱼的细网);惐与心( )有关(悲伤之意);淢与水有关(激流);琙为人名,以玉石为形旁,为美好之意;緎与丝线( )有关(古代计丝单位,二十缕丝线为一緎)。此外还有“左缶右或”(瓦器也[5](P708)。即陶罐子);“左黑右或”(羔裘之缝[5](P1401),对比羔裘之白,其缝为黑)。

虽然在形声字的造字过程中,意义范畴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意义范畴并不等同于词义本身。意符相同也并不意味着词义相同。如以“言”或“贝”为意符的形声字并不完全等义,但只要我们通晓了某一形声字的几个意义,还是可以按照意象性思维方式,以类事理的同一性或相似性,根据意符来推导、辨认哪一个是其本义或比较原始的意义,哪些则是引申义。

(2)意象思维方式体现在通过声符的“辨音”上。

例如,“决决诀抉觖玦砄鴃駃蚗趹”一组字,偏旁不同,但我们只要认识其中的一个字,就可以大致读出这一组字中其他字的字音来。“认字不认字,先认半个字”也包括了以类事理的同一性或相似性,根据声符大致揣度地读出这个字的音来。

形声字巩固了汉字的表意性,虽然随着文字的发展,形声字的表意功能一部分保存了,一部分分化了,一部分减弱了,一部分消失了,如“肝胆腑脏”不同于“朦胧朗胜”。又如,随着汉字的简化,有些字的类的归属出现歧义。例如,最简单的云、电二字,在其未简化之前为雲、電,其部首均在“雨”部。“雲:山川气也。从雨( 、 ),云( )像雲回转形。”(《雨部》)[5](P1626)“電:阴阳激耀也。从雨,从申( 、 、 、 )。”(《雨部》)[5](P1617)但简化之后,由于它们的类属被简化掉了,使得意象性思维的判定失去了辨形察意的确定性导引根据。对于云字(按《说文解字》,云早已简化,“云( ),古文省雨”),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将其归为“一”部、“厶”部;商务印书馆版的《新华字典》将其归为“二部”;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的《辞海》将其归为“厶”部;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的《古代汉语词典》将其归到“二”部;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与语文出版社2004年合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其归为“一”部。对于电字,《现代汉语词典》与《古代汉语词典》均将其归为“田”部;《新华字典》将其归为“乙部”;《辞海》将其归为“曰”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则仍将其归为“雨”部,但查字时却只能查“電”了。

尽管如此,对于大部分形声字,我们仍然可以从其基本字的字形中,分析出一定的认字判定规律来。就算是因文字的形变、音变、义变而认错字也是常有的事,“强寻偏旁推点画,时得一二遗八九”(苏轼《石鼓歌》)。据说唐武则天曾从造字法的根据,认定在字形、字意上,古代对于“射”和“矮”的解字正好是解反了。但按《说文解字》,“矮”( 、 )为“短人也,从矢委声”;“射”( 、 、 、 )为“弓弩发于身而中于远也。从矢,从身。篆文射,从寸;寸,法度也,亦手也”(《矢部》)[5](P711)。不过,仅从认错字的思维途径这一点上,也可从反面印证古人造字过程中的意象性思维方式的规范作用。中国文字的发展变化与传统意象性思维方式的冲突并不十分明显。

(3)“右文”学说。

体现在文字中的“音”与“义”相结合的意象思维方式,最集中地体现在“会意兼形声”字中。其音符也兼表相同或相近的意义。在宋代,甚至相对于“左文”(“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如木类,其左皆从木”。(宋)沈括:《梦溪笔谈》卷十四)说,形成了类在左、义在右,字从某声即具某义的从声符求字义的“右文”学说:“所谓右文者,如戋,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餐之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如此之类,‘戋’为义也。”(《梦溪笔谈》卷十四)按戔( 、 )字原为两戈相对,为残害、残杀格斗之义,(《戈部》)音“cán”。但“戋”的另一读音“jiān”就有了“小”的意思。源于《易·贲》:“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孔颖达疏为“众多貌”,而朱熹注解为“浅少之意”。我认为应该是“少”。如白居易《秦中吟·买衣》:“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按修辞手法互文的两相对照,正好是多与少、红与白的互文见义。由此还可有:小丝为“线”,小皿为“盏”,小玉杯为“琖”(同盏,玉做的小杯子),小竹为“笺”(小幅而华贵的纸张),小食为“饯”,小木为“栈”(简单的木栏),小土山为“左阝右戋”,小铲子为“刬”,单衣无甲的人为“俴”,狭窄垫席为“帴”,浅薄之言为“諓”等。

我们不厌其烦地举出这些例子,是想说明意象思维方式在汉字的造字过程中“缘天官,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的规范作用。在这种经验直觉下,汉字在自己的宗谱树上,“字者,言滋乳而浸多也”(《说文解字·叙》),不断孳乳出许许多多的新字来。不同的家族在其肖像上总有其基因的酷似之处。而这正是中国文字表意性及多产性的奥妙所在。

二、意象性思维方式规范作用的根据

“艺术是文化的精灵,是最不守常规者”[7],但在汉字的造字艺术中,先民却始终恪守着一个原则,即在造字过程中,如何通过形音义的变化,始终如一地表达心灵的认知自由、意志自由。这种自由“不是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因此,意志自由只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来作出决定的那种能力”[8],是“精神的自由的本性与法的本质”[9]相一致的现实自由。它必定要被一些必然性所制约。

应该说,古人并非是先定出一个所谓“六书”原则再来造字,但这种造字的逻辑过程和逻辑结果仍然体现了与传统意象性思维的互动。从汉字与事物的关系讲,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从字所表现的事物的功能讲,是思维主体认识上的同一;从字的形音义统一的稳定性讲,是字的自我说明的同一。在造字阶段,这种互动作为一种发现的方法,在生活实践经验的积淀基础上,提高了汉字的造字功能;在意象性思维的方法论基础上,基于类事理同一或相似的认知途径,“知分理之相别异”,“百工以乂,万品以察”。这种互动既是对以往经验的灵活发挥,又是对已有经验的灵活连接,对已有知识的灵活运用,体现了汉字造字过程中“自由意志”的发挥,为以后的认字、解字、用字提供了一条如何认知的意象性途径,并按照意象性思维方式的引导,不断提取其基因库中的遗传因子,从而保证了“辨音”、“察义”的选择与稳定,缩短了“辨音”、“察义”的分化过程。

直至今天,汉字的形体结构仍然未超出表意字的阶段。例如,随着网络的发展,一些新的网络语言也在不断出现。如雷( ),本是个名词,但在网络语言中却有了动词或形容词的功能和特点,表示由某种意想不到的人或事而带来强烈冲击或受到巨大震撼:被“雷”了一下。其他类似的字还有“囧”(音窘,同冏。本义窗牖格格交错而敞亮,如今在网络语言中借其字形、字音,变成了郁闷)、“槑”(音梅,古文“某”字,基本字义同“梅”。如今被用来形容人很天真,很傻),这些字由网络媒体迅速辐射到其他媒体,成为2008年的流行语词。[10]

更有新造出的网络语言“烎”(yin),原意光明,如今却被许多网民用来形容一个人的斗志昂扬、热血沸腾:“烎你没商量!”“男人重要的不是帅,是烎!”既传神,又达意,充溢着“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豪气与霸气。

2010年1月,一篇题为《16汉字之错》的文章出现于多家网站的讨论区,引起网民热议。作者认为应该对“娱、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奸、姘、婊、嫖”分别加以改造。因为这16个字“均具有一定的贬义,……从视觉上觉得这16个字与女性性别有根本的联系,无形中降低了对女性的评价”。如“嫖”,大多数人会将“女”人和钞“票”放在一起理解。因此建议将“嫖”改为“彳不”(即两个人做了社会不允许的事),“奸”改为“犭行”(即兽行)。作者相信“更改这个字可以减少20%的强奸犯罪”。[11]

本文无意评价这种旧字新用、按义造字,是否会对现代语言教育形成冲击,是否思考过如何理解概念形成的历史文化特点、方法可行不可行等问题,单从望文生义这一角度讲,也是一种意象性思维方式的结果吧。仍然浸透着意象性思维方式的浓浓祖传血脉,背后仍然有着恒常稳定的思维方法论的导引。这似乎印证着马克思的名言:“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艺术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12]

三、小结

我们不可能再回到繁体字时代了,但近年来一些专家所提倡的“识繁用简”,从思维方法论的传承性上讲,仍然有着深刻的文化意义。这是因为,汉字系统是个开放的系统,在其孳乳的过程中,无论古代与现代,其意象性思维一以贯之地起着引导作用。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汉字的改革势在必行。但如何改,却不能不考虑传统的传承。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的兴起,文化精英对传统的反思也有极端之时,譬如对于千年延续下来的汉字,1918年钱玄同在《新青年》杂志4月号发表《中国今后之文字问题》认为:“中国文字论其字形,则非拼音而为象形文字之末流,不便于识,不便于写;论其字义,则意义含糊,文法极不精密……此种文字,断断不能适用于20世纪之新时代。”鲁迅更提出了“汉字不灭,中国必亡”;就连素称稳健的胡适也坚信汉字必须废除。[13]但汉语拉丁化的争论与实践,也仅是文化精英圈内的昙花一现。20世纪70年代末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所以失败,原因就在于割断了中国文字造字过程中的意象性思维方式的引导作用,违背了传统的约定俗成原理以及中国人在造字过程中的审美观念与方法。至于20世纪80年代因电子计算机网络时代的到来,有人宣称中国将因文字的原因永远落后于时代的危言耸听,并没有出现。因此,重新审视、品味意象性思维方式在中国文字造字过程中的规范作用,体察其背后的逻辑方法论原则、审美观念、技术方法、文化传统、人文精神,“从逻辑与文化的角度,不断增强我们对传统思维方法论意义、文化认同意义的感受”[1]。

【参考文献】

[1] 张晓芒:《中国古代从“类”范畴到“类”法式的发展演进过程》,《逻辑学研究》2010年第1期。

[2] 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7页。

[3] 张晓芒:《先秦辩学法则史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9页。

[4] 张骅骝:《形式语言的“实验性”思维特征》,《南开哲学》(第四辑),南开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01页。

[5] 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岳麓书社2001年版。

[6] 《辞源》,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76页。

[7] 方天渊:《一个心理场的闪失》,《美学论文集》,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年版,第89页。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53-154页。

[9]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55页。

[10] 《重大社会事件催生新词汇,“囧”入选2008流行语》,2009年10月30日凤凰资讯网转《北京日报》。

[11] 《律师称16个汉字歧视女性》,2010年1月21日新民网转《新民晚报》。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5页。

[13] 陈晓萍、周有光:《汉字是个无底洞,简化汉字只能减不能增》,2010年1月20日中国新闻网。

 

 

(原载《理论与现代化》201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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