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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工作职责及科室职责

2024-03-10 17: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人事处(绩效考核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人事处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班子领导下,开展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任务主要包括:

1.负责制定学校人力资源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学校组织机构及职能分配方案、学校编制计划;

3.负责会同各教学科研单位完成每学年师资队伍招聘计划;

4.会同各教学单位完成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工作;

5.负责教职工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开展人才培养和评选工作;

6.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薪酬管理工作,拟定学校薪酬福利和晋升方案并不断优化;

7.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岗位聘任工作;

8.负责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工作;

9.负责劳资关系管理,全校教职工聘任、合同签订、续签、离职、合同解除、劳动争议处理等相关工作;做好全校教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年金等的办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教职工档案管理和人事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和完善教职工档案,做好人事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11.负责健全干部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12.人事调配和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13.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内退手续;

14.做好教职工出国、处境管理工作;

1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工作职责

内设人事科、师资科、绩考科个科室,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人事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有关人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管理人事处印章、介绍信,做好印章的使用登记工作,审查加盖处印章的各类文件、函件、报告、证明等公文;

3.负责全处文书、文件的制作。包括草拟年度工作计划、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工作总结等文稿,办理以人事处名义印发的报告、请示、通知、批复的拟稿、送审、打印、分发等;

4.拟定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算方案,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完善岗位职责,做好人员聘用管理工作;

5.制订进人需求,并做好人才引进、选留毕业生、人员调进和录用工作,手续完备;

6.办理各类人员的招聘、引进、录用、调配、借用、辞职、辞退以及军转干部的安置接收等手续,做好全校教职工流动台帐的登记工作,整理和打印教职工名册;

7.负责审核办理学校合同制职工、临聘员工用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解除(终止)手续和合同管理;

8.负责人事信息管理工作,维护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收集教职工的基本信息,维护教职工基本信息库,提供信息和数据服务。

9.负责人事处各类文件材料的收发、立卷、归档工作。并协助档案室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10.负责教师花名册维护和教师队伍结构分析。

11.负责人事处公用经费的预算、日常管理与报销工作;

12.负责人事处邮箱、网页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制作、信息发布、运行监控和管理维护工作;

13.做好人事处的通讯报道、宣传工作;

14.负责人事处固定资产、设备的登记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分发工作;

15.负责处内科室间的协调工作、对外联络以及校、内外来访者的接待服务等工作。

(二)师资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有关师资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统计上报各类师资数据。

3.制定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规划和经费预算,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上报工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住房补贴、安家补助、科研启动基金资助等)。

4.负责兼职教师、特聘教授、高层次柔性人才的聘用、管理、服务、考核工作。

5.负责学院优秀人才(学科带头、学术骨干)的培养、管理、考核工作。

5.负责实施学院中青年教职工和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6.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各类培训、进修学习及国内外访学的审批工作。

7.做好高层次人才认定、职业技能补贴申请等工作

8.负责新教师的岗前培训及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工作。

9.负责制订全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聘任、聘期考核工作。

10.负责遴选、推荐各级专家称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上报工作。

(三)绩效考核科工作职责

以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部门职责、部门工作记录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代表学院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核,即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学院战略规划和近期目标,建立与工资体系相挂钩的激励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行政人员超额绩效工资的核算。

3.负责重大方针政策及规划落实情况的督导。

4.负责质量及质量目标实现情况的督导。

5.负责部门职责履行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督导。

6.负责重要事项大型活动的督导。

7.负责各单位(部门)、各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8.负责学院运行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通报。

9.负责调查、受理、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院行政纪律的行为,承办、转办和催办有关纪检方面的来信来访,完成学院和上级机关部署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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