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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2: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国家,省、市对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事工作效率,方便相关人员更好地规范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特制定本培训教材提供给参加辐射安全培训的人员使用。

  一、目前,我国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主要法规依据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四)《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事项类别有哪些?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新申请、变更、延续、重新申请、注销)。

  1.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

  2.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3. 单位活动最高类别为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医疗使用Ⅱ类射线装置仅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销售Ⅱ、Ⅲ类放射源,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省生态环境厅委托)。

  (二)辐射安全许可证初审(新申请、延续、重新申请)。

  1.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

  2.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的;

  3.使用Ⅱ类、Ⅲ类放射源的;

  4.乙、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三、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事项网络端口从哪里进入?

  (一)所有项目均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C93184)操作,根据项目内容,填报相关事项,并上传有关材料,完成上传,查看审批进度。

  (二)所有项目同时需登录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http://rr.mee.gov.cn/rsmsreq/login.jsp)填报。

  四、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有关材料需重点关注哪些要素?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新申请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模块下载)。

  所附材料: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书(介绍申请办理核技术应用项目的主要内容、具体申报事项,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申请手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登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打印留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3.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至十六条相应规定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1.1)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http://fushe.mee.gov.cn/学习相关知识,并通过考核。

  (1.2)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参加集中考核,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已参加集中考核并取得成绩报告单的,原成绩报告单继续有效。自行考核结果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当由核技术利用单位组织再培训和考核。

  (1.3)生态环境部已针对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知识组织编制了参考试题库及考核规则,并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http://fushe.mee.gov.cn/和辐射安全培训微信公众号(“辐射安全培训”)公布。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在参考试题题库中按照考核规则选取题目,对本单位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1.4)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妥善留存本单位相关辐射工作人员自行考核记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可采取现场抽测的方式,对自行考核单位考核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

  (3)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二)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辐射工作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模块下载)。

  所附材料:

  1.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介绍具体申报事项,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申请手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三)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模块下载)。

  所附材料: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的申请报告(介绍申请具体申报事项,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申请手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结合项目实际,重点包括以下9个方面:(1)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情况;(2)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3)辐射工作人员变动及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情况;(4)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让或者送贮情况以及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台账;(5)场所辐射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及监测数据;(6)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情况;(7)核技术利用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和退役情况;(8)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落实情况。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

  3.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包括延期当年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环境监测);

  4.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四)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请(改变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的;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的)

  辐射安全许可证增项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模块下载)。

  所附材料: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书(介绍申请办理核技术应用项目的主要内容、具体申报事项,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申请手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登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4.215.49.48:30001/REG/),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打印留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3.新增项目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至十六条相应规定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1.1)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http://fushe.mee.gov.cn/学习相关知识,并通过考核。

  (1.2)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参加集中考核,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已参加集中考核并取得成绩报告单的,原成绩报告单继续有效。自行考核结果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当由核技术利用单位组织再培训和考核。

  (1.3)生态环境部已针对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知识组织编制了参考试题库及考核规则,并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http://fushe.mee.gov.cn/和辐射安全培训微信公众号(“辐射安全培训”)公布。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在参考试题题库中按照考核规则选取题目,对本单位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1.4)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妥善留存本单位相关辐射工作人员自行考核记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可采取现场抽测的方式,对自行考核单位考核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

  (3)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4.单位现存的和拟新增加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5.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五)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辐射工作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活动)

  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模块下载)。

  所附材料:

  1.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的申请报告(介绍申请办理核技术应用项目的主要内容、具体申报事项,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申请手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表(放射源使用单位);

  3.已获批准的放射性工作场所退役证明材料(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单位);

  4. 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六)辐射安全许可证新申请初审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模块下载)。

  所附材料: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书(介绍申请办理核技术应用项目的主要内容、具体申报事项,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申请手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登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4.215.49.48:30001/REG/),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打印留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3.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至十六条相应规定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1.1)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http://fushe.mee.gov.cn/学习相关知识,并通过考核。

  (1.2)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参加集中考核,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已参加集中考核并取得成绩报告单的,原成绩报告单继续有效。自行考核结果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当由核技术利用单位组织再培训和考核。

  (1.3)生态环境部已针对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知识组织编制了参考试题库及考核规则,并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http://fushe.mee.gov.cn/和辐射安全培训微信公众号(“辐射安全培训”)公布。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在参考试题题库中按照考核规则选取题目,对本单位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1.4)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妥善留存本单位相关辐射工作人员自行考核记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可采取现场抽测的方式,对自行考核单位考核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

  (3)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七)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初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模块下载)。

  所附材料:

  1.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的申请报告(介绍申请具体申报事项,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申请手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结合项目实际,重点包括以下9个方面:(1)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情况;(2)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3)辐射工作人员变动及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情况;(4)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让或者送贮情况以及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台账;(5)场所辐射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及监测数据;(6)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情况;(7)核技术利用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和退役情况;(8)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落实情况。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

  3.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包括延期当年的个剂量监测和辐射环境监测);

  (八)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初审(改变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的;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的)

  辐射安全许可证增项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模块下载)。

  所附材料: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书(介绍申请办理核技术应用项目的主要内容、具体申报事项,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申请手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登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4.215.49.48:30001/REG/),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打印留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3.新增项目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至十六条相应规定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1.1)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http://fushe.mee.gov.cn/学习相关知识,并通过考核。

  (1.2)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参加集中考核,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已参加集中考核并取得成绩报告单的,原成绩报告单继续有效。自行考核结果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当由核技术利用单位组织再培训和考核。

  (1.3)生态环境部已针对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知识组织编制了参考试题库及考核规则,并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http://fushe.mee.gov.cn/和辐射安全培训微信公众号(“辐射安全培训”)公布。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在参考试题题库中按照考核规则选取题目,对本单位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1.4)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妥善留存本单位相关辐射工作人员自行考核记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可采取现场抽测的方式,对自行考核单位考核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

  (3)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4.单位现存的和拟新增加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五、项目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一)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认真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责任。

  (二)人员培训: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http://fushe.mee.gov.cn/学习相关知识,并通过考核;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参加集中考核,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自行考核结果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当由核技术利用单位组织再培训和考核。

  (三)辐射环境监测: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委托有辐射环境监测资质的监测机构每年对辐射环境水平进行监测。

  (四)个人剂量监测:严格辐射工作人员佩戴剂量计管理,定时做好个人所受剂量检测,确保人员健康和辐射环境安全。

  (五)年度安全与防护评估报告: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每年1月31日前向所在辖区的市生态环境局区分局报送上一年度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报告(需登录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http://rr.mee.gov.cn/rsmsreq/login.jsp)上传)。

  (六)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期间,请填报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http://rr.mee.gov.cn/rsmsreq/login.jsp)单位全部信息,并及时上传、更新年度评估报告,个人剂量检测, 人员培训等信息。

  (七)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八)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许可证申报工作,以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的办事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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