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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介休市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申报2023年度补贴的公告

2024-07-07 22: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按照《介休市引进人才新贤计划十条措施(试行)》(介组通字〔2021〕38号,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将于近期集中开展2023年度申报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申请对象及条件

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物流、钢铁铸造、现代农业、特色食品、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和市属高校、中小学、医院、科研院所、文化机构四类事业单位2021年12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符合《十条措施》(附件1)条件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

补贴标准、发放时间及原则

(一)生活补贴

1.博士毕业生每月5000元,补贴时间为5年;

2.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大学、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高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生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月1500元,补贴时间为5年;

3.师范类、医学类硕士生每月1500元,应届本科公费师范生每月1500元,补贴时间为5年;

4.其他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毕业的硕士生每月1200元,本科生每月500元,补贴时间为3年;

5.正(副)高职称人员、技师、高级技师每月1000元,补贴时间为3年。

(二)补贴发放起止时间

1.起始时间:已领取过的从2023年1月算起,新申请的从在本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月算起。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三)补贴发放原则

补贴采取“就高补齐”原则发放,各类人才可同时享受晋中市及我市相应政策,晋中市相应政策补贴标准低于我市标准的部分由我市财政补齐发放。申请对象所学专业或职称与所在单位的行业需对应。

特别说明:

1.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高校(学科):“双一流”建设高校继续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高校认定。

“双一流”建设学科根据申请人毕业时间划分认定:

(1)2018至2021年(含)毕业继续按照教研函〔2017〕2号文件认定;

(2)2022年(含)以后毕业的按照2022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认定。

2.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以ARWU、THE、QS、US News四个机构2020年至今排名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3.市属高校、中小学、医院、科研院所、文化机构四类事业单位补贴范围仅限博士生、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大学和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高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生、其他院校全日制师范类、医学类硕士生、应届本科公费师范生。

4.2017年以后入学、全脱产在校学习、毕业后具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全日制研究生对待。

申请材料

(一)本人提供

1.《介休市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补贴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

2.身份证及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4.企业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5.在所在单位参加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提供

1.《介休市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补贴申请花名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

2.单位性质为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单位性质为企业且没有进行过申请人才补贴企业行业认定的,还需提供市工信、农业、文旅等部门盖章的《介休市申请人才补贴企业行业认定表》(附件5,原件)。如2020-2021年已经通过行业认定且经营范围没有变更的,无需提供本材料。

申请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免费认证获取;

2.在所在单位参加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可在人社部门社保窗口自行办理。

集中申报时间

2024年1月9日~2024年2月2日,逾期不候。

办理流程

(一)申报

1.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

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5日后,市直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文化机构等事业单位分别提交到市教育局、市卫健体局、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由上述主管单位审核后提交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为企业的

(1)申请人所在企业先向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申请进行企业行业认定,认定审核不通过的企业,不再申请补贴。

(2)申请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5日后,将申请材料以及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介休市申请人才补贴企业行业认定表》提交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审核。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直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社、公安、工信、农业、文旅等部门,对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人员信息逐一核实,审核不通过的及时反馈申请人本人。

(三)公示。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审核通过名单在介休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批准。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进行汇总和复审,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审定。

(五)发放。审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预算提出拨款申请,市财政局按规定流程及时拨付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法律责任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追回补贴资金,并纳入单位和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工作分工

市委人才办负责补贴申报工作的统筹协调;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全市补贴名单的汇总、审核、公示、复审、资金发放;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健体局负责各自领域市直单位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汇总上报;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负责所管领域企业行业认定工作。以上相关单位要明确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准确把握政策条件,及时受理补贴申请,认真审核,限时办结。同时,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咨询服务,耐心解答疑问,确保补贴发放工作圆满完成。

来源:介休组工

审核:刘鑫 编辑:朱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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