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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02号文件
302文件为央行发布,关于各类银行的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一些明细规定。 二:关于Ⅱ/Ⅲ类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 1,开立Ⅰ类户必须要面签。 2,通过电子渠道开立Ⅱ类户,必须绑定自己的Ⅰ类户或信用卡账户。需要进行五要素认证即: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绑定账户账号和绑定账户是否为Ⅰ类户或信用卡账户。 3,通过电子渠道开立Ⅲ类户,对绑定的账户要进行四要素认证即: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和绑定账户账号。 4,对绑定了非行类账户的Ⅱ/Ⅲ类账户进行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变更前,必须要将投资理财赎回,定期存款支取到绑定账号。 5,对未进行公安部门身份信息核查的只能开立只收不付的Ⅱ/Ⅲ类账户。 三:关于Ⅱ/Ⅲ类账户使用 1,Ⅱ类户可以进行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限额消费缴费和限额转出资金到非绑定账户。如果经过了面签,还可以存取现金,从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和配发实体卡。 2,Ⅲ类户可以进行限额消费缴费和限额转出资金到非绑定账户。如果经过了面签,还可以从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 3,Ⅱ类账户【存取现金】,【非绑定卡转入转出资金】,【消费缴费】都是日累计限额为1W元,年累计限额为20W元。 4,Ⅲ类户【非绑定卡转入转出资金】,【消费缴费】都是日累计限额为5K元,年累计限额为10W元。 5,发放贷款和贷款归还不受转账限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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