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年度法制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2022吉林市经济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年度法制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年度法制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05-10 12: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巩固提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局相关工作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建学习等多种方式,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新时代e支部”等新型学习阵地,多次组织党委班子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法律学习。继续发挥税务论坛作用,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主题,共同深入交流学习税费相关法律。从年轻业务骨干中选出5名不同科室干部作交流发言,区局公职律师作点评发言。进一步增强了区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营造了人人争做税费相关法律的遵守者、宣传者、推动者的良好氛围,推动了区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抓牢关键少数。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自觉做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的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持续加强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培训,把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积极运用税法知识讲堂等形式提高干部学法热情,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扎实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按照总局、省局、市局相关工作部署,先后多次组织人员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自查,全力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本着依法、精简、效能的原则,严格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办事制度,并将相关信息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告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设立行政审批小组,并联办理,及时追踪,实行一个窗口一站式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二)抓稳组织收入工作。深入钻研提高收入预测准确率的措施,通过综合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税源管理科上报数据、重点税源企业税费缴纳情况和当期申报情况,开展预测研判,预测准确率达到98%,受到市局肯定。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省市局工作安排,重点做好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权责清单事项以及执法平台数据信息维护工作。一是统筹组织各职责部门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清单、指引等制度文件要求,组织好本单位信息维护工作。二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执法信息公示工作。三是按照“事前审查”“一事一审”等原则,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前审查程序。

(二)持续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征管法》规定的执法程序,从入户下达相关检查文书、调账、实地勘验等涉及执法程序均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保证相关工作开展的全过程记录完整。在日常征收管理中,把税收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税收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在实地调查巡查中做好图像信息的采集,持续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维护当事人和税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推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流程,确定法制审核所需材料范围,加强法制审核团队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重点审核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权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是否有减轻或加重处罚的充分理由和情形等。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切实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区局党委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党委工作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均能做到提交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后作出决定。2021年,共召开党委会议52次、局长办公会议8次,做到了班子成员之间同频共振谋发展,齐心协力抓工作。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积极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规及时调整审核标准。依托金三系统、统一工作平台开展法制审核,保证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内容全覆盖。定期按照《重大事项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内容查询金三系统中的相关数据,与各税源管理科所提交审核事项进行一一比对,确保审核事项应审尽审。

(三)加强合法合规审查。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依法开展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工作,经集体讨论决定最终结果,切实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大力宣传和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税务稽查规范等税收工作规范,推动税收管理服务规范化;全面梳理税务部门权责清单,清理规范权责事项,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创新税收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梳理明确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持续发挥内控监督平台的监督作用,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增值税发票管理内部风险快速反应及各类政策落实疑点数据核查工作。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相关工作要求,对发现的执法腐败线索,及时移交纪检部门。

(三)加强行政执法综合保障。始终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不乱收费,杜绝采取空转、转引税款等手段虚增收入。及时做好收入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对组织税费收入产生的影响,密切加强税费收入形势研判。严格按照《吉林省税务部门经费保障实施办法》(吉财税〔2019〕48号)相关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工作,将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扎实做好内控监督平台管理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2021年共对市局下发的24批376条疑点数据进行核查。一是内控监督平台管理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完成内控监控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日常管理、疑点数据核实、日常错误提醒及调查核实,确保内控平台日常管理无过错。年初以来,共完成内控平台15批次211条疑点信息推送、核查及制作报告。二是配合上级做好政策落实风险分析任务整改及追责反馈工作。完成线下疑点核查及整改9批次165条数据的推送、汇总、认定等工作。

(二)积极配合上级督察审计组做好督察审计和问题整改工作。共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层级督察审计、依法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增值税发票管理情况四个方面的督察审计工作。共对税收执法、财务管理方面问题进行整改反馈。通过此次审计整改,区局上下理清了思路,提高了认识,将以这次专项督察审计为契机,严格执行税收管理规章制度,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加强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作用。做好涉税负面舆情的日常监管、应急处置和反馈机制。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闭环舆情应对流程,建立舆情联络员及《舆情监控台账》,并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工作制度,争取做到涉税负面舆情早发现、早回应,早解决。加强各时间节点的舆情监控,每日通过互联网等网站,对关键字进行搜索,对与区局有关的贴吧、论坛、公众号予以特别关注。2021年,区局未发生舆情问题。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做好预防复议诉讼的相关准备工作,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专题法律讲座等途径加强对《吉林省税务机关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办理工作规程》《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等内容的学习、理解,加强全局对法制工作的认识与了解。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进程,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通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全区税务系统零复议零诉讼。

(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持续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信访任务,规范了信访流程,为处理好信访事件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从完善机制入手,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杜绝发生群体性纠纷事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税收环境。2021年,区局未发生因行政执法产生的信访事件。

(三)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按规定解决涉税矛盾的纠纷。对外公开监督、举报、咨询电话。开展行政复议、诉讼、赔偿工作,畅通税收法律救济渠道,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按时报送复议应诉报表,分析、研究、总结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着力化解税收争议,畅通复议渠道,依法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严格做到依法依规全面公开。以推进政务阳光透明为着力点,扎实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做好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依托税务网站、“两微一端”等信息平台,更加便利地回应社会关切。

(二)扎实做好公开信息审核审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规范化。注重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内容,依托长春市税务局政府网站和税收执法公示平台,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规范性文件、业务工作、规划计划、干部队伍建设等信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权威性,扩大政务公开信息传播知晓面。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2021年,区局不断提升与地方党委政府和新闻宣传部门的联系合作,深入街道社区开展税法宣传工作,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完善“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工作机制,积极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打造税收发展新局面。

(二)广泛宣传税收新政策、新要求。2021年,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再加劲再发力,把“带温度”的税费优惠政策送到每一位纳税人、缴费人的手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发布最新工作动态、疫情防控、减税降费及支持企事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等宣传落实情况,确保信息报道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加强工作统筹,解决依法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等。

(二)加强制度保障。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运行机制,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在议决依法行政重大问题中的作用,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和决策质量,落实工作责任,推动依法治税各项工作。

(三)加强考评检查。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本级绩效考评和政府绩效考核、数字人事等各项考核之中,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干部职工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的引导促进作用,坚持法治建设与税收工作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

过去的一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税务干部法治意识还不够强,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税收法规政策变化多、更新快,税务人员的知识更新和储备需要不断加强。三是法制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全面增强纳税人缴费人依法纳税意识的作用发挥得不够。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依法依规征收税费,持续改善税务执法方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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