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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移交毕业生档案共分四类(请分类移交) 第一类 离校前有《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档案由招生就业办公室工作人员、学院、邮政邮寄工作人员三方现场检查邮寄内容及数量并签署三方邮寄明细清单后,由邮政工作人员将邮寄资料带走。 第二类 考取研究生(有调档函)的,档案由招生就业办公室工作人员、学院、邮政邮寄工作人员三方现场检查邮寄内容及数量并签署三方邮寄明细清单后,由邮政工作人员将邮寄资料带走。 第三类 考取我校研究生的学生档案,根据研究生处意见由学院或毕业生本人直接交至考取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老师即可。 第四类 离校前未就业(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档案依旧留各所属学院保管。 二、移交招生就业办公室的毕业生档案要求如下: 1.有《就业报到证》的,白联须放置档案袋内各类材料的最上方; 2.按“毕业生档案袋封面书写格式”填写档案封面,用黑色水笔填写,要求书写工整、信息完整;将封口粘贴好(以免运送途中丢失档案内资料),贴密封条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与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交接手续。 3.档案移交时,排放顺序应与各类《档案汇总表》中的名单顺序一致,各类《汇总表》的纸质材料需老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档在移交截止时间前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毕业生档案交接汇总表和档案袋封面书写格式”在我校就业信息网的“文件下载”处下载; 4.各类《档案汇总表》中档案邮寄地址一定要与档案封面上书写的邮寄地址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移交; 5.移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前。联系电话:65627150。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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