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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陪护管理告知书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2023年1月8日起,我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为平稳有序开展工作,我院就病区探视/陪护管理作进一步规范。 为有效管理住院病区探视/陪护人员,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降低因人员流动导致住院患者院内感染的风险,创造安静、整洁、有序、安全的病区环境,结合医院实际,作如下规定,自1月18日起: 一、每日探视时间为10:00—12:00,15:00—20:00,其余时间为医务人员查房治疗及病人休息时间,谢绝探视。 二、为保证病区环境安静、安全,每次探视要求不超过3人,探视人员在非探视时间不得滞留病房。 三、根据患者病情确定陪护人数,限1-2人/床。确定陪护人员后,需按规定进行人脸录入。 四、探视和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有关规定。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余姚市人民医院 二0二三年一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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