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项目办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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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申报或投标(申请阶段) 1.请注意:①学校统一组织的项目申报,请务必根据研究院的邮件通知按时提交项目申报表进行报备,提交后经院校批准后,才能进行申报。截止期后提交的项目如与已报备的项目(含参与)冲突,优先推荐已报备项目。②学校不统一组织的项目申报或者招投标,请根据公示模板填写公示信息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经过24h投标公示后,再申请盖章和资质证书等。 2.项目申报或投标材料若需要申请盖校印/校长印/财务印,请至院科研办307办理。 3.若需申请资质证书或数据的,请至院科研办307办理。 二、合同签订(合同审批) 1.所有GF项目合同,均携带合同原件至院科研办307填写相关表格。 2.研究院审批通过后,根据合同类型,到校技装院(行政楼B627(纵向)或B619(横向))办理下一步审核。 三、立项 1.请携带甲乙双方已签字盖章的合同,至院科研办307填写相关表格。 2.研究院审批后,请根据合同类型,到校技装院(行政楼B627(纵向)或B619(横向))办理下一步审核,获取项目编号(例23GFA-CB01-XXX)。 四、经费认领 1. 经费到账后,填写经费认领表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 注意事项:总装备部(JW装发部牵头项目、各J种牵头项目)、军委后勤保障部(JW科技委牵头项目、JW后保部牵头项目)的经费,需先联系技装院核对拨款信息。 五、开票流程 GF不能上传合同,需下载“预开票”草稿,至院科研办盖章后至校技装院(行政楼B627(纵向)或B619(横向))盖章,上传盖章附件。如开票有特殊要求,请至行政楼1楼财务处4、5号窗口,找陈源老师。 六、项目执行 1.项目执行过程中: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材料、节点验收报告等,一般是申请校印或财务印,请至院科研办307办理。 2.研究院审批通过后,财务印直接至校行政楼B224盖章;校印/校长印,需根据项目类型,至校技装院(行政楼B627(纵向)或B619(横向))办理下一步审核,审批通过后至校行政楼A109盖章。 七、预算调整 1. GF纵向项目请至院科研办307填写预算调整表,经院科研办、校技装院审核后,交至校财务处行政楼B224室; 2. GF纵向项目专用费与事务费不得调增,纵向调整需提供甲方知情同意函。 八、项目结题 项目申请结题前:结题报告、经费使用报告、财务凭证等,一般是申请校印或财务印,请至院科研办307填写申请表进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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