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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今年高考,叙永这类考生最高可加50分

2024-07-07 12: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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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04

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以上第2-4条规定的考生

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

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05

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06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实资格、高职学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学院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考报名,并在5月27日前向有关高职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高职毕业生,毕业时可分别向相关的本科高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实资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有关高校相应的高职或本科专业,符合我省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有关高校相应的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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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川观新闻 泸州发布

编辑:李光碧

责编:苏忠国

审核:李颜乾

签发:胡润林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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