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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2023-09-15 23: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学校《关于进行2022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结合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等级

占应参评学生总数

百分比

学业奖学金

(元)

一等

40%

10000

二等

40%

7000

三等

20%

2000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范围

1.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硕士研究生范围:校本部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有协议规定的,执行协议政策)、定向就业类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国防生。

2.对第二学年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按比例将名额分配到系、所、中心组织评定。各单位单独进行排队,排队不区分学生的培养类型,按本办法第四条评定细则计算所得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3.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博士生范围:校本部2019级、2020级、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类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博士研究生。

4.2021级硕博连读生于2022年9月入博士学籍,执行博士奖助学金。

5.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原则上已按时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

6.研究生无违纪行为。

四、评定细则及评分参考标准

1.研究生课程成绩占60%(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供,按课程平均学分绩计算)。

计入学分绩的课程如下:

序号

课程名称

备注

1

思想政治理论课

两部分内容根据其学分加权计算最终成绩

2

数值分析B

2选1

数理方程

3

高等热力学

必选

4

高等流体力学

必选

5

高等传热学

燃烧所参评课程:高等燃烧学

环境所参评课程:多相流

热物理所+低温所参评课程:高等传热学

先进动力所参评课程:热力系统动态学

流体+工业电子所参评课程:粘性流体力学

气动+推进+振动所参评课程:高等空气动力学

高等燃烧学

粘性流体力学

多相流体动力学

高等空气动力学

热力系统动态学

2.论文开题成绩与科研综合表现占20%(由开题答辩委员会考核)。

努力科研加快课题进展,自觉遵守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保密制度等),并且积极参加研究组织的各项活动等。各研究所开题答辩委员会老师可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基本学术能力和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并给予评价。

0~20分

3.论文、专利、科技学术活动、科研成果加分占10%(不同的获奖成果可累计加分,同一成果取最高奖项)。

1)论文加分细则如下表:

SCI顶级期刊

第一作者

6分

第二作者

4分

第三作者

1分

SCI论文、重要国内综合类期刊

第一作者

3分

第二作者

1.5分

第三作者

0.5分

EI、国内一级刊物及国际刊物

第一作者

2分

第二作者

1分

第三作者

0.5分

国内核心刊物、国际会议

第一作者

1.5分

第二作者

0.7分

第三作者

0.3分

国内会议

第一作者

1分

第二作者

0.5分

第三作者

0.2分

能源学院学术争鸣活动及21世纪热能动力学生学术研讨会

优秀录用论文(第一作者)

0.5分/篇(累计最多1分)

普通录用论文(第一作者)

0.2分/篇(累计最多2篇)

2)专利加分细则如下表:

发明专利(授权):

第一作者

2分

第二作者

1分

第三作者

0.5分

发明专利(受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第一作者

0.5分

第二作者

0.2分

第三作者

0.1分

3)科技学术活动加分细则如下表: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一等奖

3分

2分

1分

二等奖

2分

1分

0.5分

三等奖

1分

0.5分

0.2分

注:(1)可获得加分的文章及专利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①必须与课题或研究生教育相关;

②学校署名必须为哈尔滨工业大学;

(2)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及专利,只有排名前三位方可进行加分。

(3)从研究生入学至奖学金评定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之间的成果为有效成果,可获得加分。论文以实际发表日期为准,若能提供论文已被录用的证明也可加分。

(4)论文分级由对应研究所(中心)主管教师等组成的评审团最终决定。

(5)SCI顶级期刊包括Nature Index自然指数收录的82种期刊(2018年6月发布)

(6)重要国内综合类期刊包括《中国科学》、《科学通报》和《中国工程科学》

4.导师评价加分占5%(由导师及研究所考核,最高分不超过5分)

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努力培养科研技能,积极参与课题组讨论及汇报工作。导师根据对课题掌握程度、日常出勤情况、科研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0~5分

5.德育综合表现加分占5%(不可累积加分,最高分不能超过5分)

思想作风正派,并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并协调好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德育奖励予以相应加分,德育奖励加分不可累加,按最高项计算。

(1)基础评价(满分3分)

2分:以班级为单位,以学生互评为主等方式进行,应能充分反映研究生的日常德育表现和参加学院以及学校活动等表现情况,并确保学生互评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学生互评计算公式如下:

学生互评=

1分:青年大学习自第十二季第一期开始,截止到研一结束,根据校团委反馈名单进行统计,学习参与率排名年级前30%可获得1分;其他排名不得分。

基础评价计算公式如下:

基础评价=学生互评+大学习得分

(2)德育奖励及特殊表现(满分2分)

具体加分奖项、加分分值如下:

国家级三好学生、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国家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国家级优秀团员、国家级优秀团干部、省级三好学生标兵、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省优秀团员标兵、省优秀团干部标兵等国家级个人荣誉奖励、省级个人荣誉奖励标兵

2分

国家级三好班级成员、国家级优秀团支部成员、国家级社会实践先进集体成员、国家级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成员、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省优秀团员、省优秀团干部、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等国家级集体荣誉奖励、省级个人荣誉奖励

1.6分

省三好班级成员、省优秀团支部成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优秀团员标兵、校优秀团干部标兵、校五四青年奖章、校优秀党支部书记等省级集体荣誉奖励、校级个人荣誉奖励标兵

1.2分

校三好班级(标兵)成员、校优秀团支部(标兵)成员、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干部、校大学生自强之星、校优秀共产党员、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等校级集体荣誉奖励标兵、校级个人荣誉奖励

0.8分

校三好班级成员、校优良学风班级成员、校优秀团支部成员等校级集体荣誉奖励

0.4分

备注:以上奖项均按照从研究生入学至奖学金评定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区间内获奖统计。

补充说明:在全校竞争类奖项中(如李昌奖、十佳英才、宝钢奖学金、春晖奖学金等需要到学校参加答辩评选的奖项),获得的个人荣誉奖励按照校级个人荣誉奖励标兵进行加分,获得的集体荣誉奖励按照校级集体荣誉奖励标兵进行加分。

特殊表现: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表现,或在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引起一定校园、社会反响的学生进行适当加分。此项加分由评委会审议确定结果。德育奖励与特殊表现合并计分,两项总分不超过2分。

五、日程安排

2022年7月4日-6日,报送本院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2022年8月9-12日,学院公示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022年8月22日,开始组织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

2022年8月31日(第二周周三)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开题

2022年9月4日前,学院完成评定工作

2022年9月12日前,公示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22年9月13日,评定结果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博士生只需要报送未获学业奖学金者名单)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451-86413209;赵老师,电话:0451-864132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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