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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省特聘教授(举荐制) 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7-07 04: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有关学院:

为扎实推进“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就2023年省特聘教授(举荐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应聘者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尚未全职回国工作,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以上海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或国际知名大型企业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申报人所在学科一般为双一流学科或省优势学科。

5.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为国家急需紧缺的重点领域、前沿交叉学科优秀人才,具有成为该学科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选聘条件

 1.不能到校全职全时工作的人员不予申报。

  2.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江苏省“双创计划”其他子项目入选者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人员,不列入省特聘教授选聘范围。

二、岗位要求

省特聘教授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事关系原则上应正式调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申请人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全时在我校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学院推荐报告。学院对推荐人选的意识形态倾向、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以及其他基本情况(举荐理由)等出具书面报告(一式一份,A4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2.《省特聘教授推荐表》(附件1)以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学历学位证书(海外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海外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海外单位出具的学习工作等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相关证书的复印件;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④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⑤推荐表中列举的ESI、SCI、SSCI、E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⑥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⑧学校与推荐(举荐)人选签定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本校在职教师不需提供)。《省特聘教授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3.《省特聘教授科研教学情况简表》(附件2,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省特聘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5.《南京农业大学省特聘教授情况简表》(附件4,提交excel电子版)。

(二)申报程序

1.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报送省教育厅。

2.请各学院将申报人的《省特聘教授推荐表》(附件1,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及《南京农业大学省特聘教授情况简表》(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于2022年12月16日前报送至校人才办(行政楼A203),电子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学校确定拟推荐人选后,推荐人选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红梅,曹晶,电话:025-84399039;

                               人才办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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