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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2023-05-22 23: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二、代书遗嘱公证的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代书遗嘱的公证流程是:

  1.以遗嘱人为申请人,亲自前往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

  3.由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

  三、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遗嘱的形式有: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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