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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7 23: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点燃煤气灯时,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为防止煤气爆炸,应按规定次序点燃、熄灭煤气灯。点燃时次序是:闭风,点火,开启煤气阀,调节风量。熄灯时次序是:闭风,关煤气阀。停气时,应将所有开关关闭。煤气系统应严密不漏,煤气管道、灯具应勤检查,漏处应及时修理,未修好之前不得使用。禁止用火焰在煤气管道上寻找漏气的地方,应用肥皂来检查。可用可燃气体浓度测定仪测定空气中煤气等可燃气体的含量,以确定其危险程度。

 使用酒精灯和酒精喷灯时,酒精的添加量不应超过灯具容量的2/3,切勿倒满以防酒精外溢。应用火柴点燃,不得用另一正在燃的酒精灯来点,以免失火。燃着的灯焰应用灯帽盖灭,以防灯内酒精气燃。灯内酒精量使用到约1/4容量时,即应添加酒精,以免瓶内发生爆炸。

 用电烘箱烘烤物料时,应根据待烘物料的物理、化学性质严格控制烘烤温度与时间。烘箱宜带自动温度控制装置,且应注意检查其工作是否可靠,以免控制失灵而造成事故。升温时宜逐渐提高温度,避免升温过快。带有易燃液体的物件不得放人烘烤。易燃易爆物严禁放入烘烤。工作结束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防止长时间运行,温度升高引燃物料。

 常用的小型电炉,其电热丝外露,不能用于形成易燃蒸气的物料加热。使用电炉加热时,应垫石棉铁丝网,使被加热物料受热均匀。当熔化石蜡、松香等可燃物时,应特别注意控制温度,防止大量冒烟或受热温度超过自燃点。加热易燃液体,应用液浴,油浴温度不得超过自燃点。

 高温电炉应配设温度控制器,必要时应装报警装置,控制失灵时不得使用。高温电炉周围不得放置可燃物、腐蚀物以及其他危险物品,以防引起火灾或因炉体腐蚀而产生事故。易熔、可燃、挥发、腐蚀、爆炸物不得放人炉内加热。试样应用合适的耐高温增涡盛装,包有滤纸的湿沉淀应经烘干、灰化后再送人炉膛内灼烧。熔样时应根据溶剂性质合理选择增涡材料。为防止污损,炉膛底部应填石棉板。

 电烙铁操作时,应搁在远离易燃物的不燃基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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