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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4-07-08 08: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蠡政办发〔2024〕1号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社区办、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高  波(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阮  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协同发展、对内对外开放、重点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财税、投融资平台、统计、政务公开、外事、地方志、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蠡县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协助高波同志分管县审计局。

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的工作联系。

联系县税务局。

独宇明(县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负责开发区常务工作。负责金融,与京津、雄安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对接合作工作。分管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县政府办公室(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协助阮玉同志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

负责与团县委、县人行、县银监机构及金融保险机构的工作联系。

陈红玉(副县长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医疗保障局。

负责与县妇联、县计生协的工作联系。

张秋刚(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民政、气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

负责与县残联、县科协、县工会的工作联系。

联系县气象局。

王红强(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法制、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与县人武部的工作联系。

 伟(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负责人事人才、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工业经济运行、科学技术、供销、通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学技术局)、县供销社。

协助阮玉同志做好数字经济工作。

联系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烟草专卖局。

李朋朋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负责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交通、林业、电力等方面工作。

负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与供电公司、县邮政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养路工区的工作联系。

陈  杰县政府负责人负责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

协助张秋刚同志做好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魏  娜(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协副主席)负责电商赋能、商务、文化旅游等工作。

分管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助阮玉同志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联系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

王亚伟挂职副县长协助阮玉同志做好数字经济工作。

齐学振(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高波同志工作。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负责县政府与县委的工作联系。

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实行结对子制度。一名领导外出、请假期间,对应的领导负责其分管工作。具体安排为:

阮  玉←→独宇明  王亚伟 

陈红玉←→张秋刚  陈  杰

王红强←→李朋朋

邸  伟←→魏  娜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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