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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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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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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兵团各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活动,持续优化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激发招标投标市场主体活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0991-8837425(自治区住建厅) 0991-2896357(兵团住建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3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doc 关联稿件: 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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