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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办理离校手续前每学期第一周完成电子注册) 一、登录 1、网址:研究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yjs.ustc.edu.cn/ 2、登录帐号和密码,教师有两种方式: ①通过网络信息中心的统一身份认证登录。该账户可通过发工号(学号)、校内电子邮件获得,由网络信息中心维护,0551-63603900。 ②通过研究生信息平台开设的账户登录。教职工账户由研究生院维护,0551-63602926。研究生账户由各院系教学秘书、各班主任维护 3、除以上方式外,导师还有第三种登录方式。该账户由校学位办维护,0551-63600199。 二、功能划分(注册手续一览表) 对象 序号 事项 方式 开通 时间 判断完成学期电子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 研究生 1 申请学期电子注册或其他选项 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老生开学日 新生报到日 前一周 至后一周 是 2 完善个人信息登记 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 导师 或 班主任 3 确认学期电子注册 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是 4 确认请假 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 5 确认销假 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开学后第二、三周 是 院系 注册 联系人 6 研究生证盖注册章 由院系组织,时间、地点在研究生信息平台公布 开学日 - 7 学期电子补注册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补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注册负责人书面同意,交院系注册联系人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开学后第二、三周 是 研究生院 8 办理暂缓注册 (仅针对申请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暂缓、保留、休学等手续办理时间是开学日前一周至后三周; 注册、恢复、复学等手续办理时间为批准期结束前 - 9 暂缓注册者办理学期电子注册 (仅针对暂缓注册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是 10 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仅针对申请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 11 办理恢复入学资格,并进行学期电子注册 (仅针对处于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是 12 办理休学、保留学籍 (仅针对申请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 13 办理复学、恢复学籍,并进行学期电子注册 (仅针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复学、恢复学籍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是 三、院系设置注册期限 研究生院统一设置全校老生开学日、老生学期电子注册开始-结束日期、老生研究生证注册日期,新生报到日、新生学期电子注册开始-结束日期。 有异地校区的院系可根据不同校区实际开学日,以院系或班级为单位设置单独的注册期限。注册联系人用“注册管理”的权限在研究生信息平台设置。 个性化设置方法如下: 四、院系设置注册信息 各院系确定本单位注册负责人、注册联系人、办公电话、电子邮件、研究生证注册地点,用邮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为注册负责人、联系人开设“注册管理”权限。注册联系人获得权限后,本人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设置个人信息、办公地点等,设置方法如下: 五、研究生申请 在学期电子注册期限内,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根据本人在学情况选择是否正常注册。如不能正常注册,可以选择办理请假、暂缓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等手续之一。选好、填好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操作界面如下: 注册、请假的申请一旦被确认,暂缓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的申请一旦通过审批,平台上会把状态记录下来,分别为“已确认”、“已审批”。 如果申请已被确认或审核通过,但又因故取消或撤销,平台上记录的状态是“待修改”,研究生需重新选择再提交申请。 六、导师确认 (一)导师与研究生对应关系 研究生信息平台上,除已有的导师与研究生对应关系外,新生本人可以首次设置对应导师,院系教学秘书可以设置和修改对应导师。 (二)导师确认 在学期电子注册期内, 导师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对研究生的注册、请假申请进行确认。 研究生按时返校,导师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销假后视为确认注册。 七、班主任确认 (一)研究生、班级、班主任对应关系 各院系学工负责人在研究生信息平台具有“院系管理”权限,可新建班级、设置班主任、分配班级,以此来确立研究生、班级、班主任之间的对应关系。方法如下: (1)新建班级 (2)设置班主任 (3)分配班级 (二)班主任确认 明确了班级对应关系后,在学期电子注册期内, 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对研究生的注册、请假申请进行确认。 研究生按时返校,班主任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销假后视为确认注册。 八、院系补注册 学期电子注册期截止后两周内,各院系统计注册数据,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对实属疏漏的,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下载打印《研究生补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注册负责人书面同意,交院系注册联系人予以补注册。 九、院系打印上报注册统计表 学期电子注册期截止后三周内,院系打印《学期电子注册统计表》及《未注册研究生名单及拟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 十、院系打印上报未注册名单 学期电子注册期截止后三周内,院系打印《学期电子注册统计表》及《未注册研究生名单及拟处理意见》,注册联系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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