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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案情】 张某开了一家足浴按摩店,因为位置不好,人流量不大,生意一直不温不火。一天,一名姓黄的女士主动找到他,提出想在他的足浴店进行色情交易,不仅可以带来客人,还能分到不少钱。张某知道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就果断拒绝了和黄女士的合作。 几天后,黄女士再次找到张某,提出不让女性卖淫,只在店里给客人“打飞机”就可以,同样也能赚钱。张某觉得没有进行性交易就没事,就同意了对方的要求。 民警接到举报后,将相关人员抓获,张某辩称没有人卖淫,自己是合法经营。 (以上内容,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仅作普法使用。) 【解析】 我们通常理解的卖淫嫖娼,就是指不特定的异性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 那么按摩女为男性“打飞机”,算不算卖淫行为?我们来看看公安部的一个批复。 《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的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规定,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通过这个批复我们可以明白,“打飞机”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和处罚。 如果“打飞机”属于卖淫行为,那么张某和黄女士,会不会认定为组织卖淫罪呢? 公安部的批复可以作为行政处罚和相关行政诉讼案件的依据,但是不宜作为认定犯罪的依据。 很多朋友可能不太理解,通俗地说,公安机关依据公安部的批复,可以对参与人员进行行政处罚。但是该行为不至于会坐牢,因为目前刑法并没有规定,“打飞机”属于卖淫行为。张某和黄女士,不会认定为组织卖淫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您对今天的话题有什么看法,欢迎关注+评论! 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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