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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 09: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猪肉进口

猪肉进口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猪肉消费市场,近年来进口量逐年上升。

2020年5月,我国进口猪肉37万吨,价值715079万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6.2%;1~5月累计进口172万吨,价值3533480万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46.2%。

猪肉准入国家/地区、产品种类

我国对进口肉类产品实施检验检疫准入制度。

猪肉进口首先要完成出口国猪肉产品的准入评估、生产企业境外注册、出口国食品安全体系评估等工作,可以说所有进口正规渠道进口猪肉均来自非疫区。

对于已获得准入可以对我国出口肉类产品的国家和地区及其肉类品种、出口企业等信息,海关总署定期更新并在官网公开。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查询入口: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zwgk75/2706880/jckrljgzyxx33/2812399/index.html

受海外新冠疫情的影响,海关动态更新猪肉及其制品的准入情况,进口商及代理公司需密切关注海外工厂的准入状态,以应对突发情况。

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及办理

除贸易合同、发票、产地证书外,还需要输出国/地区的官方检疫证书、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

需办理入境检疫审批手续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

肉类及其产品(含脏器、肠衣)、鲜蛋类(含食用鲜乌龟蛋、食用甲鱼蛋)、乳品(包括生乳、生乳制品、巴氏杀菌乳、巴氏杀菌工艺生产的调制乳)、水产品(包括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及其他养殖水产品及其非熟制加工品、日本输华水产品等)、可食用骨蹄角及其产品、动物源性中药材、燕窝等动物源性食品;各种杂豆、杂粮、茄科类蔬菜、植物源性中药材等具有疫情疫病传播风险的植物源性食品。

申请办理入境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应满足哪些条件?

1、企业资质

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

2、检疫许可证

申请单位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检疫许可证》,同一申请单位对同一品种、同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同一加工、使用单位一次只能办理一份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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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口商备案

办理不同产品,还需具备相应资质。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需在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填写真实信息,并所在地海关提交纸质材料完成,网址:http://ire.customs.gov.cn/。

猪肉及其制品进口的常见问题 如何正确归类?

活猪归入第1章

活动物(品目0103 活猪)。

如果猪被宰杀分块,猪的后腿肉归入第2章

肉及食用杂碎(品目0203鲜、冷、冻猪肉)。

猪肉被加工成香肠,归入第16章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品目1601肉、食用杂碎或动物血制成的香肠及类似产品……)。

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有哪些内容?

对于检验检疫合格的产品,海关都会颁发一张进口“身份证明”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海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其生产、加工、销售、使用。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会注明进口肉类产品的 集装箱号、生产批次号、生产厂家名称和注册号、唛头等追溯信息。

入境检验检疫证书文本范例

哪些情况下会发生退运或销毁处理?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海关将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退运或者销毁处理:

经检验检疫,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以外项目不合格的(如标签或包装部分项目不合格),可以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者使用。

进口肉类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哪些要求?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内外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材料,完好无破损; 内外包装上应当标明产地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 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如为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中文标签还应符合我国对预包装食品的相关要求。

关务小百科:一篇搞懂化妆品进口(定义、分类、备案、首次进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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