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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能源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后带来这些变化 ↓↓↓ 1、此次调整执行范围涉及哪些人群? 本次峰谷分时电价调整,仅涉及工商业用户,不涉及居民用户。 2、峰谷分时电价调整后,具体有哪些变化? 峰谷分时电价调整实施后,峰谷分时时段、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季节性尖峰电价均发生变化。 以下为三大具体变化 ↓↓ 变化一:峰谷分时时段 调整后,每年7月、8月、9月,用电高峰时段为每日16:00—24:00;平段9:00—16:00;低谷时段0:00—9:00。 1月、12月,高峰时段为每日15:00—23:00;平段8:00—15:00;低谷时段23:00—次日8:00。 其他月份,高峰时段每日为8:00—11:00,16:00—21:00;平段11:00—16: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8:00。 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调整变化 从上图可以看出: 1.7月、8月分时时段调整前后无变化; 2.峰平谷时长不变,即高峰时段8小时,平段7小时,低谷时段9小时。 变化二: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 调整后,低谷电价在用户购电价格加输配电价基础上下浮61.8%; 季节性(1月、7月、8月、9月、12月)高峰电价上浮84.3%;其他月份高峰电价上浮74%。 1月、7-9月、12月调整前后对比 其它月份调整前后对比 注: 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0千伏安以下工商业用户可按年度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变化三:季节性尖峰电价 调整后,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 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 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最后提醒大家 合理使用峰谷电的同时 也要注意节约用电 践行节约低碳的生活方式 才能真正省电费哦 ▍来源:国网安徽电力 ▍编辑:郭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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