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各种净额列报是什么?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审计中的列报是什么意思 › 公司的各种净额列报是什么? |
公司的各种净额列报是什么? 根据《现金流量准则》: 第四条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列报现金流量. 第五条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 但是,下列各项可以按照净额列报: (一)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 (二)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三)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包括短期贷款发放与收回的贷款本金、活期存款的吸收与支付、同业存款和存放同业款项的存取、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资金、以及证券的买入与卖出等. 第六条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索赔等特殊项目,应当根据其性质,分别归并到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类别中单独列报. 第七条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