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化学知识点:质量守恒定律六个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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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高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高考化学知识点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质量守恒定律六个不变:宏观:1.反应前后物质总质量不变;2.元素的种类不变;3.元素质量不变。微观:4.原子的种类不变;5.原子的数目不变;6.原子的质量不变。 1变化规律六个不变 宏观: 1.反应前后物质总质量不变; 2.元素的种类不变; 3.元素质量不变。 微观: 4.原子的种类不变; 5.原子的数目不变; 6.原子的质量不变。 两个一定改变 宏观:物质种类改变。 微观:物质的粒子构成方式一定改变(即分子的种类改变)。 两个可能改变 宏观:元素的化合价可能改变。 微观:分子总数可能改变。 2质量守恒定律含义 质量守恒定律是俄国科学家罗蒙诺索夫于1756年最早发现的。拉瓦锡通过大量的定量试验,发现了在化学反应中,参加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各物质的质量总和。这个规律就叫做质量守恒定律(Law of conservation of mass)。也称物质不灭定律。它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基本定律之一。 范围 ①质量守恒定律适用的范围是所有化学变化,包括大部分的物理变化; ②质量守恒定律揭示的是质量守恒而不是其他方面的守恒。物体体积不一定守恒; ③质量守恒定律中“参加反应的”不是各物质质量的简单相加,而是指真正参与了反应的那一部分质量,反应物中可能有一部分没有参与反应; ④质量守恒定律的推论:化学反应中,反应前各物质的总质量等于反应后各物质的总质量。 上述就是本次整理的高考化学知识点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各位学生们想要领取高考资料,请加高考群,群号:***!赶快关注吧! 以上内容就为学生们介绍到这里了,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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