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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夕,媳妇表示不要彩礼,但提出了4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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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个人决定携手共同步入婚姻殿堂时,已经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的结合。然而,在当下这个浮躁的社会里,人们的物欲不断的增强,在婚姻的道路上充满了各种算计。在婚姻里,女人拼命的在争取安全感和保障,而男人则是在步步设防,生怕自己的财产被女人夺走。从这个时候开始,原本应该充满爱的婚姻,就已经逐渐的变质了。

李云跟男友阿黄谈了三年,这段恋爱小长跑,让彼此相处的非常愉快,他们都期待着进入婚姻,组建自己的小家庭。阿黄的家庭条件还不错,父母都是公务员,而且在二线城市已经购房购车,可以说是妥妥的小康之家了。李云的父母则是根据自己老家的婚俗,提出要二十万的彩礼,并且房子加女儿的名字。这两点要求,让小黄的父母很是为难。

这个问题自然就落到了李云和小黄的身上,父母都让他们自己商量,面对这个问题,李云非常的坦然,她说彩礼可以不要,婚房也不用写她的名字,但是必须答应她四个条件。第一,婚后她绝不做家庭主妇,因为她要上班赚钱,这不是自私,而是保持自己的独立。无论将来两人是否能够长长久久,至少她不会失去生存的条件和能力。

第二,公婆不要完全指望我孝顺,孝顺自己的父母是子女的义务,但是孝顺公婆是情分,对方待我十分好,我必然要加倍奉还,但是如果对方一开始就看轻我,那么不好意思,你的父母你自己去尽孝,而不要拿道德准则来绑架我,就像我可以接受你们家不花一毛钱的娶媳妇一样,大家都应该将心比心,谁也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

第三,婚前所有的房贷债务,婚后不能共同承担。你的房子,从头到尾的受益人都将是你的,既然它不属于我,那么我也没有义务跟你一起去偿还所有的房贷。我也不管你有没有足够的余钱,日常的家庭开销一人一半。既然要分就得分得清楚一点,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产权是你自己的,那么债务肯定也是你自己的,这一点要写入结婚协议中。

第四,怀孕生娃期间,你必须给我补偿,等我工作后孩子共同抚养。怀孕生娃期间,会付出比较多,这个你必须给我补偿,因为孩子不是我一个人的孩子,他也是你的,甚至还跟着你姓。等我恢复工作后,孩子由我们两人承担,不给双方的父母添麻烦。当然,这个承担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还有伺候孩子吃喝拉撒等日常照顾上的。喜欢这篇文章的话,欢迎转发评论和点赞哦,谢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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