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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医保: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本级城镇职工慢性病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5-26 16: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鹤壁医保: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本级城镇职工慢性病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各市直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鹤政〔2000〕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集中受理2023年度城镇职工慢性病认定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加鹤壁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

 

二、申报病种及时间

 

(一)普通慢性病申报。

 

申报病种:肝硬化、急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冠心病、Ⅱ期以上高血压、股骨头坏死、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等12种病种。

 

申报时间:10月10日至10月21日(工作日期间)申报。

 

(二)急重症慢性病申报。

 

申报病种:各种恶性肿瘤的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慢性活动性肝炎、肺结核、重度精神病、冠心病支架植入术后、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药物治疗7种病种。

 

申报时间:每月25日至30日(工作日期间)申报。

 

三、申报方式及地点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申报。

 

(二)普通慢性病申报地点。

 

1.鹤煤总医院眼科院区(新区)(淇滨大道东段318号高速路口南侧),联系电话:0392-2953186。

 

2.鹤煤总医院山城院区(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中段),联系电话:0392-2911886。

 

3.鹤壁市中医院南院区(鹤淇大道与永定河交汇处西北),联系电话:3378328。

 

4.鹤壁市第三人民医院(老区东岭林场南500米),联系电话:0392-2602319。

 

(三)急重症慢性病申报地点。

 

1.鹤壁市人民医院南院区医保科(鹤壁市淇滨区鹤煤大道),联系电话:0392-3221329。

 

2.鹤壁市山城区人民医院医保科(鹤壁市山城区朝霞街),联系电话:0392-2693511。

 

3.鹤煤总医院山城院区医保科(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中段),联系电话:0392-2911886。

 

4.鹤煤总医院眼科院区(新区)医保科(淇滨大道东段318号高速路口南侧),联系电话:0392-2953186。

 

5.鹤壁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科(老区东岭林场南500米),联系电话:0392-2602319。

 

四、需提供的资料

 

(一)《鹤壁市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可登录鹤壁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后填写)。

 

(二)与申请病种相关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专用章)。

 

(三)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现场申报时,请携带《鹤壁市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和病历资料,本次认定是作为申报人是否符合门诊慢性病享受待遇的依据,提交的病历资料存入认定档案不再返还,请提前做好申报资料的复印事宜。

 

(二)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

 

(三)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病历资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本次门诊慢性病认定资格。

 

(四)认定结束后,认定结果在鹤壁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上公示,请申请人通过鹤壁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查询。认定通过人员于2022年12月1至10日(工作日期间)带一张1寸照片,到申报资料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城镇职工长期慢性病门诊就医证》,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五)慢性病认定初步通过名单在“鹤壁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示,对公示结论有异议的可于12月1日-12月10(工作日期间)向申报资料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 0392-3335205

附件下载: 附件1:鹤壁市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定点医疗机构.doc 附件2:鹤壁市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doc.doc

来源: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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