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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鱼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2024-07-17 02: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语】:义务教育实行招生“一网通办”。家长们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鱼台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鱼台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文件要求,为维护广大适龄入学儿童权益,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入学规定

  (一)依法依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通过进幼儿园、进社区宣讲等方式,让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了解入学政策,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建档立卡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困境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县教育和体育局将继续依托中小学学籍系统,对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鉴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

  继续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有关学校备案(附件3),学校汇总后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各学校要建立6-15岁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继续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合理划定招生服务范围,小学采取登记入学,初中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保障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保障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必须按照招生片区或范围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要求,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同等接受义务教育。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接收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工作由县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其招生工作与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报名时间可适当延长。县特殊教育学校要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于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6-15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按要求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鱼台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程序办理学籍。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济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17〕42号)要求,及时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提供服务,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坚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动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县教育和体育局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跨范围超计划招生。

  二、小学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2022年全县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6000人。

  (二)入学年龄

  2022年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三)招生办法

  实行招生“一网通办”。适龄儿童监护人完成“爱山东”APP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鱼台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对于没能按时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可在相应学校现场确认,经学校审核材料通过后予以补录。

  1.鱼台县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凡是户籍、住所在鱼台县内,能够提供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簿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上传信息未审核通过的家长,现场确认时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进行查验。

  2.招商引资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招商引资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鱼台县小学入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父母至少一方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②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鱼台县居住证(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鱼台县居住证);

  ③在鱼台县有稳定的住所,父母至少一方有在鱼台县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正式租房合同(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有鱼台县自有住所产权证;④符合规定的入学年龄(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

  3.城区学校招生范围(附件1)

  城区非鱼台籍学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可根据现居住地,小学学生可就近选择第三实验小学(谷亭街道中心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滨湖分校、第二实验小学北校区(县棠邑学校小学部)。在县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确有空学位的情况下,可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初中学生可选择城区中学。

  (四)报名流程

  1.信息采集

  全县小学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8月10日8:00至8月12日17:00。届时,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后,在网上报名时间内进入“鱼台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学区内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报名入口,为孩子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县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特别是实际入住情况的核实。具体时间段请参照各学校入学服务平台生成时间。公办学校完成首批报名学生资格审核工作,家长可登录所报学校入学服务平台,查询首批录取结果及入学报到要求。

  (五)坚持科学统筹安置入学

  未来几年,我县小学入学将持续面临巨大招生压力。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统筹保障适龄儿童入学,自2022年起,对于区域内学位特别紧张存在超规模办学及大班额隐患的学校,将根据落户时间统筹安排入学。同时,建议有意在热点区域租住的家长尽量提前到学位相对宽松学校区域内租住。

  (六)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通知》(国卫办疾控〔2021〕4号)有关要求,做好入学、转学后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三、初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2022年全县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5500人。

  (二)招生办法

  (1)公办初中入学,家长于8月10日至8月12日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后,在网上报名时间内进入“鱼台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如户籍、房产发生变化,家长需要提前准备相关材料,选择跨片学区内初中学校,上传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各小学要开好毕业生家长会,组织好初中入学报名工作。城区公办初中招收条件参照城区小学 。

  (2)城区初中学校招生(附件2)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以学区为主,分级管理。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镇街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负责本学区、本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组织实施。各学校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深化宣传引导

  各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就家长关心的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包括招生简章、工作安排、咨询电话、录取信息等。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严格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强化监督问责

  各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公开举报电话。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本校涉及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于2022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检查。

  未尽事宜,请与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科联系。

  联系电话:0537-3321358 监督电话:0537-3321366

  附件1:2022年鱼台县城区招生范围(小学)

  附件2:2022年鱼台县城区招生范围(初中)

  附件3:鱼台县2022年适龄儿童入学缓学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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