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在高速公路超速10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高速公路超速10以上未达20 私家车在高速公路超速10

私家车在高速公路超速10

2023-11-20 16: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0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中国这么大,这么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看你开车走的是哪条路了。

2022年4月1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施后,明确私家车走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下不扣分,但没说是否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3条规定各地区可制定不同的罚款执行标准。

对于私家车走高速公路超速10-20%的情况,不同的省、区、直辖市有不同规定。有不罚款的,有罚款的、有罚款但金额不一样的,也有不明确是否罚款的。

接下来简要分析一下在不同地区高速公路超速10-20%的超速情况和罚款金额。

1、明确不罚款的地区是湖北。

2、罚款50元的地区有:山东、宁夏、江苏、安徽、海南、贵州。

3、罚款100元的地区有:河北、陕西、黑龙江、云南。

4、罚款200元的有广西、广东、陕西、江西、内蒙古、吉林、辽宁、甘肃、浙江。

5、按阶梯罚款的是新疆。

①60-80限速超速,罚100;

②80-100限速超速,罚150;

③100以上限速超速罚200。

6、不明确是否罚款的地区有:河南、西藏、上海、北京、四川、重庆。

上述数据是作者根据以往各地方的规定汇总的,可能有不完全准确的地方。各位网友有了解各地方对于私家车走高速公路超速10-20%的罚款依据和罚款金额的,可以留言交流一下。

综上,虽然私家车走高速公路超速10-20%不扣分,但是目前大多地方还是会罚款。超速也不安全,建议各位车主安全驾驶,平安第一。

以下是作者汇总的各地方关于罚款的依据文件,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12.17 实施日期:2022.04.01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第一百二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发布日期:2009.11.27 实施日期:2010.01.01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时速应当符合限速规定。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城市道路为每小时八十公里;

(二)封闭的机动车专用车道和公路为每小时一百公里。

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十但未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处100元罚款;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三十但未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处150元罚款;机动车在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在高速公路行驶,或者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十但未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所超时速每增加百分之十,加处200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2000元。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所超时速每增加百分之十,加处400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2000元。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4修正) 》

第五十八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

(七)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

第五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三十三)在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在高速公路行驶,或者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限定时速但未超过百分之五十的;

第六十一条 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千元罚款:

(五)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不足百分之一百的;

第六十三条 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千元罚款: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或者运输剧毒化学品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0修正)》

发布日期:2020.09.25 实施日期:2020.09.25

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2014修正)(10-20%罚款50元一次)

发布日期:2014.09.29 实施日期:2014.09.29

第十五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元罚款:

  (二十一)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

(八)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处以1000元罚款;其他车辆处以500元罚款;

《湖北省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7.11.29 实施日期:2017.11.29

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超过限定时速不足20%的,给予警告;

  (二)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足50%的,处10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处200元罚款;

  (三)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足70%的,处50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处1千元罚款;

  (四)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不足100%的,处1千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处2千元罚款;

  (五)超过限定时速100%以上的,处2千元罚款。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发布日期:2006.07.28 实施日期:2006.12.01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河北省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09.29 实施日期:2021.09.29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十一)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十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二十的。

第七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反高速公路通行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百分之二十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陕西省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3.11.29 实施日期:2014.05.01

第九十四条 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规定时速不足百分之二十的,处一百元罚款;

  (二)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罚款;

  (三)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一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山西省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3.08.01 实施日期:2013.09.01

第八十三条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处二百元罚款;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一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7.03.30 实施日期:2007.10.01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

  (二)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三)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四)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500元罚款;

  (五)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发布日期:2011.11.24 实施日期:2011.11.24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款:

(四)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青海省实施办法(2022修正)》

发布日期:2022.01.13 实施日期:2022.01.13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含高速公路),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六十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二)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六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七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江西省实施办法(2015修正) 》

发布日期:2015.03.26 实施日期:2015.07.01

第九十三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下的,予以警告;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处一百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每增加百分之十的,加处二百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一千元。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下的,予以警告;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处二百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一千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每增加百分之十的,加处二百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二千元。

  前两款规定中的“以上”不含本数。

《山东省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2.01.13 实施日期:2012.01.13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超过规定时速不足百分之十的,给予警告;超过百分之十不足百分之三十的,处五十元罚款;超过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罚款;超过百分之五十不足百分之七十的,处五百元罚款;超过百分之七十不足百分之百的,处一千元罚款;超过百分之百以上的,处二千元罚款。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9.05.31 实施日期:2019.05.31

第六十六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处2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1500元罚款。

《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发布日期:2018.04.26 实施日期:2018.04.26

第一百四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规定时速不足百分之十的,给予警告;

  (二)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三)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四)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处以五百元罚款。

   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加倍处罚,违反前款第四项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驾驶机动车在限速低于时速六十公里的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给予警告。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低于规定时速不足百分之二十的,给予警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发布日期:2013.11.27 实施日期:2014.01.01

第九十七条 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对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不满百分之二十的,处五十元罚款;

  (二)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罚款;

  (三)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七十的,处一千元罚款;

  (四)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处二千元罚款。

《吉林省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4.11.28 实施日期:2015.01.01

第八十六条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按照下列规定罚款:

  (一)未超过10%且未造成后果的,予以警告;但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和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超过10%的,处50元罚款;

  (二)超过10%未超过20%的,处50元罚款;但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和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过10%未超过20%的,处100元罚款;

  (三)超过20%未超过50%的,处200元罚款;

  (四)超过50%未超过70%的,处1000元罚款;

  (五)超过70%的,处2000元罚款;

  (六)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且未造成后果的,予以警告。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时速行驶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超过10%且未造成后果的,予以警告;但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和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超过10%的,处100元罚款;

  (二)超过10%未超过50%的,处200元罚款;

  (三)超过50%的,处2000元罚款。

《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

发布日期:2019.07.30 实施日期:2019.07.30

第三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按照下列规定罚款:

  (一)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低于50%的,处200元罚款;达到或者超过规定时速50%的,超速每增加10%(低于10%的按10%计),加处300元罚款,最高处2000元罚款;

(二)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低于50%的,处200元罚款;达到或者超过规定时速50%,处2000元罚款。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发布日期:2012.01.12 实施日期:2012.02.01

第六十四条 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对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二)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三)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七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四)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七十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安徽省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2.10.19 实施日期:2013.01.01

第七十条 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不到百分之二十的,处五十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的处一百元罚款;

  (二)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不到百分之五十的,处一百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的处二百元罚款;

  (三)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到百分之一百的,处五百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的处一千元罚款;

  (四)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处二千元罚款。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实施时间2020年5月1日

第一百一十一条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

(七)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施行时间2014年7月1日

第八十五条 机动车在限速60公里以下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或者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处警告。

在限速60公里以下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含)未达10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的,处500元罚款。

第八十六条 在限速60公里以上(不含60公里)道路,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未达10%的,处警告;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在限速80公里以下道路,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500元罚款;驾驶客运机动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

(二)在限速100公里以下道路,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驾驶客运机动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1500元罚款;

(三)在限速为100公里(不含100公里)以上道路,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1500元罚款;驾驶客运机动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浙江省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4.11.28 实施日期:2015.01.01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

  (一)超过规定时速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五百元罚款;每多超五公里,加处二百元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二千元。

  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造成交通事故的,处二千元罚款。

《海南省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4.01.17 实施日期:2014.03.01

第六十三条 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十)双手离把、扶身并行、互相追逐、超速行驶、曲折竞驶;

第七十条 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对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不足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

  (二)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不足百分之七十的,处500元罚款;

  (三)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七十不足百分之一百或者运输剧毒化学品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处1000元罚款;

  (四)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或者运输剧毒化学品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2000元罚款。

  有前款第二、三、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