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关于支持企业研发投入的补助奖励办法(试行)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高新技术补贴款怎么入账 › 西安市关于支持企业研发投入的补助奖励办法(试行) |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市政发〔2022〕1号),对规模以上企业的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进行补助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R&D经费支出是指统计年度内企业内部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R&D投入强度是指企业研发投入内部支出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 第二条 补助奖励对象 注册地在西安市辖区,纳入统计部门R&D投入统计调查范围,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 1. 企业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或专项账,严格按照统计和财务管理要求,如实归集企业内部R&D经费,不得与关联公司重复核算。 2. 申请企业必须积极配合R&D投入审计复核,对不配合以及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不予奖补,且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3. 奖补年度(指企业实际R&D投入年度)新增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不列入补助范围。 4. 企业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 第三条 申报条件 补助奖励对象在奖补年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 R&D投入≥50万元,且R&D投入强度≥上年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投入强度。 2. R&D投入≥5000万元,但R&D投入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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