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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有效防范高处坠落事故

2023-03-26 11: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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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有效防范高处坠落事故

漳州专项行动启动

本报讯(记者 蔡柳楠)为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有效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即日起至5月31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行动,对施工现场未严格履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落实管理要求、安全防护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将进行严格处罚。

气候恶劣 严禁高空作业

根据行动实施方案,在高温、降雨、强风等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施工单位应采取防滑、防雷、防暑等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遇有5级及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作业与悬空高处作业;恶劣天气后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时应立即进行维修保养。在照明光线不充足的情况下,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同时,施工现场应针对可能导致高处坠落的部位和环节,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消除高处坠落隐患的具体做法。施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针对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特点和事故防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排除高处作业事故隐患。

持证上岗 鼓励智能“四新”技术

我市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并且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方能上岗。高处作业施工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允许作业。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在强化安全管理的同时,积极推广应用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安全防护设施,鼓励使用智能安全锁、临边红外线报警系统、机器换人等“四新”技术,淘汰部分高处作业操作难度大、安全隐患较多的工艺和设施设备,促进行业创新发展,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针对节假日期间部分人员休息、安全管理力量削弱、作业人员人心浮动等情况,为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我市要求施工现场统筹协调安全管理力量,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施工现场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需有质量合格证明,经抽检合格后方可配发使用;防护设施用材的质量、强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三个禁止” 严密安全防护

根据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在规范安全行为方面提出“三个禁止”,即严禁违规作业、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反劳动纪律。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要正确佩戴和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不要操作过急或用力过猛,保持身体平衡,行走或移动时应时刻注意周边环境,登高作业前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移动、吊运过程中的平台或物体上不得站人。

同时,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交叉作业时,现场必须安排专人指挥和监护,禁止擅自变更生产工艺、施工顺序和操作程序,严禁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下强令人员盲目冒险作业。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相关工作。严禁作业人员在临边、洞口边、脚手架上休息、嬉戏、打闹或酒后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从规定的通道进入作业面,不得随意攀爬阳台、脚手架等非规定通道,禁止人员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此外,因施工需要临时移动或拆除施工现场临边、洞口或井道防护设施的,应经项目安全负责人审核批准,采取可靠的替换措施,设专人监护,设置警示标志,监护人员撤离前应将原防护设施复位。防护设施完成使命拆除时,应按后安先拆的原则制定拆除方案,按方案有序拆除。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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