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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公安(分)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市局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市公安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汤文全 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沈平江 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 组 长:韩洪江 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朱永潮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傅纪明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谢 晋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钱成根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骆卫星 局党委委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胡旭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越城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金晓玉 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王 锋 局党委委员 周永明 局党委委员 成 员:王滢滢 政治部副主任 亓 侃 人事训练处处长 谢敏敏 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俞国英 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王华东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杨 峰 机关纪委书记 陈福连 办公室主任 丁 奇 情报指挥中心主任 李伟耀 政保支队支队长 钱国农 经侦支队支队长 沈玉权 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王晓明 人口服务管理支队支队长、法制支队支队长 金贺龙 食药环知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姚越峰 巡特警支队支队长 吴江英 刑侦支队支队长 潘志远 涉网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钱绍春 监管支队支队长 王 轩 出入境管理局局长 陈国荣 警卫处处长 陈洪强 技侦支队支队长 姚铭华 交通管理局局长 张 毅 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王伟奇 禁毒支队支队长 於 疆 反恐怖支队支队长 林国华 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 汤云梁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上办事服务中心)主任 池建良 信访处处长 孙位栋 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沈元忠 警务保障中心主任 金曙光 审计处处长 陶 艇 水警支队支队长 李 俊 监察留置所所长 周晋东 看守所所长 戴达康 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 余树禄 强制医疗所所长 陈黎明 强制隔离戒毒(拘留)所所长 斯志坚 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吴 斌 警务装备服务中心主任 金 峰 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局长 金永卫 车辆管理所所长 厉世洪 高速交警支队支队长 吕钟炜 网络舆情中心主任 方 达 绍兴市枫桥警务现代化研究中心(公共安全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毛伯明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金晓玉任办公室主任,政治部副主任王滢滢、人事训练处处长亓侃、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戴达康任副主任,统筹推进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 二、职责任务 市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安人才工作的顶层设计、战略布局、长远规划的制定。 1.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部署,研究提出全市公安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统筹安排,抓好人才强警战略的实施。 2.统筹全市公安机关人才工作,研究谋划市级层面公安人才库的建设。 3.督促指导人才政策在全市公安机关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公安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审定公安人才工作宣传方案。 4.建立健全公安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5.完成公安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运行机制 1.议事决策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研究全市公安人才工作重大事项,主要采取领导小组会议、主任会议、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决策。领导小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市局人才办实体化运作,建立人才办主任会议制度,由主任或指定副主任召集,不定期召开。 2.请示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凡涉及公安人才工作印发的文件,要提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签;涉及重大事项、重要会议、表彰奖励等,须报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实施情况及时报人才办汇总。 3.目标落实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小组了解情况、作出决策、指导工作提供重要依据;要确定年度人才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全市公安机关人才发展五年规划精准落地。 绍兴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9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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