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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检查:
如果您携带有向海关申报的物品,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选择"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通关;如果没有,无须填写《申报单》,选择"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通关。(按照规定享有免验和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除外。) 进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1、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 2、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备物品; 3、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物品; 4、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 5、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6、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 7、其他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8、动植物检疫。如有需要,请您通过动植物检疫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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