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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和试点城市公布,吉林省3城市上榜!

2024-05-08 09: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根据《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0〕71号)要求,在各省(区、市)(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综合研究,确定了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以下简称“试点城市”)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会同本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统筹推动本地区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督促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加强对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特色发展,积极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名单

(共15个,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1. 河北省廊坊市

2.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3. 吉林省长春市

4. 上海市徐汇区

5. 江苏省南京市

6. 江苏省苏州市

7. 浙江省杭州市

8. 山东省济南市

9. 山东省青岛市

10. 河南省洛阳市

11. 湖北省武汉市

12. 湖南省长沙市

13. 重庆市渝中区

14. 四川省成都市

15. 云南省昆明市

附件2

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

(共60个,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区、延庆区

天津市:和平区、滨海新区、西青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

山西省:太原市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辽宁省:沈阳市、盘锦市

吉林省:吉林市、通化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

上海市:黄浦区、静安区

江苏省:常州市

浙江省:宁波市、温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铜陵市

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三明市

江西省:南昌市、新余市

山东省:烟台市、淄博市

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

湖北省:宜昌市

湖南省:株洲市、郴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惠州市、佛山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桂林市

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

重庆市:沙坪坝区、北碚区

四川省:泸州市、南充市

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

云南省:丽江市、大理白族自治州

陕西省:西安市

甘肃省:兰州市、张掖市

青海省:西宁市、黄南藏族自治州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

长春市:居民满意度达93.8%

长春市作为首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成为东北地区唯一一个示范城市,实现了由试点城市到示范城市新的飞跃。

自2016年6月成为首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以来,统筹22个委办局、15个县(市)区成员单位,对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市场资源进行了从项目点到行业线再到区域面的有效整合和科学统筹,实施了文化艺术进店堂、文惠券、文惠卡、文化艺术培训、文化消费活动事后补贴、“双十佳”评选等创新举措,有效开创了领域分类引导、区域广泛覆盖、全民深度参与的文化消费创新格局。在探索具有长春特色的促进文化消费模式,引领示范带动区域发展方面,推出了一整套促进文化消费的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和具体举措,取得了一定实效,其试点工作成果多次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复制推广。

两年来,长春市投入文化消费引导资金2200万元,文化消费引导资金直接拉动文化消费比例为1:6.7以上。通过多种文化消费举措,不仅直接促进了文化消费,还培育了一大批潜在的文化消费群体。试点工作居民知晓度达67.4%,参与试点的居民满意度达93.8%。

★开展文化艺术进店堂活动。以商贸综合体、旅游定点宾馆、酒店为平台,开展戏曲文化进店堂、公益电影放映进店堂、市民艺术节进店堂、阅读讲座活动进店堂、精品文艺演出进店堂、文化艺术培训进店堂等活动,将以往只能在艺术殿堂中欣赏到的精品文艺节目搬进百姓日常生活消费常去的“店堂”。

★补贴居民文化消费转变。2017、2018两年期间共滚动发放近800万元的文惠券,消费者在指定的合作单消费,可得到30%的优惠,受惠群众近50万人次。

★发行惠民文化消费会员卡(简称文惠卡)。2017、2018年两年期间发放近15000张文惠卡,金额500余万元。消费者存入会员费150元后就可获政府补贴350元,可在指定的15家长春市驻场演出单位门店消费(其中12家为民营院团),还可享受门店的会员待遇。

★举办文化艺术培训活动。开展舞蹈、绘画、声乐、摄影等文化艺术类培训6000余场次,年培训人次达50万,越来越多的群众从文艺活动的“观众”变成“主角”。

★开展文化消费事后补贴。对在文化消费项目名录内,由各类文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办的免费或低价票市场活动,经评估评审确认能够直接促进文化消费的,以事后补助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试点期间间确定了92个项目,实际补助300余万元。

★十大板块畅享精彩活动。惠民文化消费季得到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文化企业和广大市民参与积极性极高,累计共有两千余项惠民文化消费活动参与其中,分为文化艺术进店堂、驻场演出、竞技比赛、阅读讲座、文化艺术培训、文化节庆、展览展示、文化互动体验、饮食文化、文化融合等十大主题板块。

★成员单位密切协同联动。22个成员单位、15个县(市)区密切协同联动,形成了市区联动,多点呼应的活动态势。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长春市文化创意与科技研发等融合发展专业孵化器申报认定工作,原市旅游局发行了惠民旅游一卡通“居游卡”,市农委举办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评选,市金融办开展了文化消费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和文化企业与银行机构对接活动,市国资委开展了城建作品包装文化旅游产品活动,原市工商局在文化消费场所设立了消费投诉信息联络站,市商务局开展了全市千企促销暨全市商业企业系列文化消费购物节主题活动。

★先后举办了动漫艺术博览会、书展、文化会展活动周等本地文化会展活动。开展了“长春文化企业家天津行”和“长春——天津百名文化产业企业家资源项目对接洽谈会”等对外活动。

吉林市:发挥歌舞演艺、雾凇冰雪等优势

吉林市作为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将发挥歌舞演艺、雾凇冰雪、影视制作、地域特色文化等文旅资源优势,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

★积极推出惠民举措。向市民及游客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鼓励文旅企业积极开展打折销售、有奖消费活动,举办公益演出、各类文体赛事,筹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活动,开展景区、景点门票减免开放行动。

★丰富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建立文化和旅游企业联盟,为企业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健全文化和旅游企业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创新思维、拓展业态、提升产品品牌意识、努力开展产品研发;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型、特色类的文化和旅游演艺产品,促进演艺、娱乐、动漫、创意设计、网络文化、工艺美术等行业创新发展;积极拓展文化消费广度和深度,规范旅游民宿市场,推动星级民宿品牌化发展;实施休闲农业、温泉康养和乡村旅游等精品工程,打造一批具有文旅特色的优质休闲街区和度假产品;鼓励建设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屋、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区和体验地等。

★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建设。积极推动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履盖水平,加快部署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努力融合资源,提升入境旅游统一宣介平台(含APP、小程序等移动端)水平;强化智慧景区建设,引导文化和旅游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不断提升游客消费便利性。

★发展假日旅游和夜间经济。优化景区和周边高速公路的衔接,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能力,及时发布景区交通、气象等信息,积极开拓假日游、自驾游线路。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景点延时夜间活动,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体验、演出服务,鼓励建设24小时书店等,大力发展农家乐、温泉小镇、采摘园等适合家庭出游和夜间休闲娱乐的文旅产品。

通化市:着力建设文旅数字化场景

通化市作为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着力增加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着力提高文化和旅游服务效能,着力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环境,着力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着力建设文化和旅游的数字化场景,推进红色文化、民俗文化、休闲文化、旅游城镇、乡村旅游、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风景、冰雪世界等建设。

★建立文旅消费动态监测与市场引导系统。基于智慧文旅理念研发,实现实时监测、科学引导、智慧分析、智慧服务为一体的大数据平台。可随时掌握通化市文旅数据新动态,让大数据平台更好地服务全市旅游业。

★打造文化和旅游资源交易平台,推进文化和旅游的新型金融模式。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信贷业务,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协调金融机构在旅游消费集聚地区优先布设ATM机、移动支付终端、扫脸支付等新兴支付终端,提供电子化结算服务。

★打造以东北抗联为主题的红色文化旅游品牌,发展红色旅游产业。完善多个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建设,打造中心城区杨靖宇专题性红色文化体验区,榆林治安红色旅游景区、老岭抗日根据地、通集铁路红色之旅项目、热水河子红色教育实践基地、鸭绿江口岸国门景区、兴林红色旅游小镇等,推出多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全力打造红色之旅目的地。

★打造通化地域特色文化品牌,发展“通化手信”文化旅游产品。依托文化大集活动,策划举办文化产品展销、文艺演出、非遗展演、二人转表演等为一体的文化大集活动,推出“通化手信”文创旅游产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链延伸融合消费模式创新升级。

★建立文旅消费一卡通。把通化市辖区文化旅游机联合起来建立数字文旅消费一卡通(吉通卡),实现“一卡在手,畅游通化”。持卡市民可在旅游商户、星级酒店、体育场馆、文化娱乐等更多的公共文化旅游场所享受优惠的服务以及快捷方便的线上导引导览。

★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全新消费模式。积极引导各景区(点)以“关注微信公众号——线上预约——免费门票”的方式,未来线上文化旅游形式将发展更快,足不出户“云旅游”的方式将越来越普及。

★以新科技实现场景赋能,让消费人气“聚”起来。在现有文旅场景中引入基于数字技术的科技元素及其呈现方式,可以重现历史、穿越时代,让人身临其境,可亲可触,使老场景焕发勃勃生机、聚集更多人气,从而达到创新文旅场景、重塑文旅新生态、促进文旅新变革的目的。开展文旅体验项目研发与应用示范,要大力推进AI、云计算、大数据、VR/AR、5G等新一代智能技术在文旅新场景的应用,实现对文旅场景的数字化、智慧化重塑。

★制定普惠性的文旅消费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向普通居民发放普惠性消费券,向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发放购物券。举办专场夜经济主题消费季活动,在全市开展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宿、夜健等特色夜经济消费。开展“惠游通化”等惠民旅游活动,鼓励旅游景区向游客发送免费入园券。鼓励景区、旅行社、酒店等采取产品打包、价格打捆方式推出“优惠套餐”和“大礼包”。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景区、乡村旅游区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周末促销价,落实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举办促销活动。

原标题:《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和试点城市公布,吉林省3城市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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