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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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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省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抽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增强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透明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

根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豫扶贫办〔2018〕39号)相关规定,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的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包括政府网站、单位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政务公示栏(包括乡镇政务、村级村务)和项目公告牌等多种形式,公布扶贫资金项目的相关信息内容,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1.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扶贫资金来源、规模、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并长期保持公开状态,每年12月底要将扶贫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等进行公示公告。

2.在收到上级项目建设计划或资金计划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在1个月之内对本部门安排实施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预算、建设期限、施工单位及责任人等情况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平台等进行公示公告,并长期保持公开状态,每年12月底要将行业扶贫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等进行公示公告,落实专人建立公告公示网址台账并收集资料。

3.各乡(镇、街道)对项目实施、资金数量、来源、去向、项目受益范围、扶贫效果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与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信息平台等进行公示公告,且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范本1、2、3),每年12月底要对本乡镇、行政村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等进行公示公告,落实专人收集图片、文字等资料。

4.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针对投入扶贫资金较大的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业主方设立固定的项目公示牌。

二、规范脱贫攻坚项目库公告公示

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鲁山县2019年—2020年扶贫项目库进一步规范建设的意见》(鲁贫开发办〔2019〕43号)文件要求,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调整和2021年脱贫攻坚项目库申报须经过“村级申报—乡级审核—部门论证—县级审定”及“三公示一公告”等程序。

1.各乡(镇、街道)负责指导村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公告公示,同时收集脱贫攻坚项目规划的村支两委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图片等资料,并在乡级统一归档。

2.各乡(镇、街道)负责收集乡级项目库村级公示公告、乡级审核会议纪要、文件、图片等资料,并在镇级统一归档。

3.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动态调整脱贫攻坚项目库,负责提供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调整和2021年项目规划的专家论证评审资料,即评审通知、评审签到册、评审图片、评审结论等资料,由各行业部门统一归档并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4.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备案的脱贫攻坚项目库进行汇总审定,并在政府信息网进行公告公示。

三、严格公告公示监督检查

根据中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按照《鲁山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鲁贫开发〔2018〕55号)文件要求,公告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和督查,对执行公告公示制度不力的予以通报,通报情况作为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重点扣分项,没有公告公示的项目一律不得检查验收、不得拨付款项。坚持“自查自纠、下查指导”原则,重点核查公告公示时间是否及时、公告公示内容是否完整、公告公示网址是否准确、监督举报电话是否完善等关键环节。

一是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扶贫资金项目规划、资金来源、资金规模、资金分配进行公告公示情况自查。同时,6月底完成对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对比资金项目文件与公告公示网址。

二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部门规划实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预算、建设期限、施工单位及责任人等公告公示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项目公告公示要求,6月25日完成对各乡镇的督查指导。

三是由乡(镇、街道)对乡、村两级项目的规划申报、资金数量、来源、去向、项目受益范围、扶贫效果等公示公告情况于6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

四、强化项目公告公示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健全公告公示制度,中、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贯彻落实好《鲁山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是实现扶贫资金投放使用精准、流向、流量透明的关键所在,直接关系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直接关系脱贫质量。各乡(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鲁山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在公告公示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或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范本)鲁山县XX乡XX村XX建设项目(一次公示)

2.(范本)鲁山县XX乡XX村XX建设项目(二次公示)

3.(范本)鲁山县XX乡XX村XX建设项目(三次公示)

 

鲁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

 

 

 

 

 

 

 

 

 

 

 

 

 

 

 

 

 

 

鲁山县XX乡XX村XX建设项目

(一次公示)

 

鲁山县XX乡XX村XX建设项目是鲁山县202X年第XX批财政扶贫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XX乡XX村XX建设项目

2.投资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XX万元【批复金额】,资金来源为202X年第XX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3.项目地点:XX乡XX村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新建XX【以批复文件建设内容为准】

5.项目建设期限:XX天(包含设计、评审、招投标及公示时间)

6.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可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能力,带动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和村集体经济收入等【产业类】;本项目建成后,可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方便群众出行【基建类】

7.主管部门及责任人: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产业类】或鲁山县XX局(委)【基建类】                     XX

8.实施单位及责任人:xx乡人民政府            XX

9.绩效目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后,不低于项目决算价的10%落实带贫【产业类】;工程项目竣工后,有效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基建类】

10.带贫机制:通过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土地流转等形式【产业类】;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基建类】

11.公示时间: 202X年XX月XX日—202X年XX月XX日(项目资金批复文件下达后五内,公示期不低于15天)

12.监督电话: 0375—XXXXXXX【乡镇】、0375-6112317、

12317

                              

XX乡人民政府                                       

                                 202X年XX月XX日

 

说明:正式公示时,按中括号要求完善内容,“中括号”的去掉。

 

 

 

 

 

 

 

 

 

 

 

鲁山县XX乡XX村XX建设项目

(二次公示)

 

鲁山县XX乡XX村XX建设项目是鲁山县202X年第XX批财政扶贫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XX乡XX村XX建设项目

2.投资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XX万元,其中工程项目资金XX万元【中标金额】;资金来源为202X年第XX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3.项目地点:XX乡XX村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新建XX【中标建设内容】

5.项目建设期限:XX天(202X年XX月XX日-202X年XX月XX日)【实施期间】

6.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可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能力,带动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和村集体经济收入等【产业类】;项目建成后,可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方便群众出行【基建类】

7.主管部门及责任人: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产业类】或鲁山县XX局(委)【基建类】                  XX

8.实施单位及责任人:xx乡人民政府         XX

9.招标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于202X年XX月XX日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XXXX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

10.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XX有限公司      XX

11.设计单位及责任人: XX有限公司      XX

12.监理单位及责任人: XX有限公司      XX

13.绩效目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后,不低于项目决算价的10%落实带贫【产业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后,有效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基建类】

14.带贫机制:通过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土地流转等形式【产业类】;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基建类】 

15.公示时间: 202X年XX月XX日-202X年XX月XX日(项目实施期间)

16.监督电话:0375—XXXXXX【乡镇】、0375-6112317、12317

                                             

 

XX乡人民政府                                                       

202X年XX月XX日

 

说明:正式公示时,按中括号要求完善内容,“中括号”的去掉。

 

 

 

 

 

 

鲁山县XX乡XX村XX建设项目

(三次公示)

 

鲁山县XX乡XX村XX建设项目是鲁山县202X年第XX批财政扶贫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XX乡XX村XX建设项目

2.投资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XX万元【工程款、监理费、设计费合计的决算价】,其中工程项目资金XX万元;资金来源为202X年第XX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3.项目地点:XX乡XX村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新建XX【实际建设内容】

5.项目建设期限:XX天(202X年XX月XX日-202X年XX月XX日)【实际施工期间】

6.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可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能力,带动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和村集体经济收入等【产业类】;项目建成后,可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方便群众出行【基建类】

7.主管部门及责任人: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产业类】或鲁山县XX局(委)【基建类】               XX

8.实施单位及责任人:XX乡人民政府     XX                

9.招标情况:该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于 202X年XX月XX日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XX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

10.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XX有限公司     XX

11.设计单位及责任人: XX有限公司     XX

12.监理单位及责任人: XX有限公司     XX

13.验收情况:经验收,项目合格

14.绩效目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后,不低于项目决算价的10%落实带贫【产业类】;工程项目竣工后,有效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基建类】

15.带贫机制:通过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土地流转等形式【产业类】;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基建类】  

16.监督电话:0375—XXXXXX【乡镇】、0375-6112317、12317

          

 

                                  XX乡人民政府                                                      

202X年XX月XX日

 

说明:正式公示时,按中括号要求完善内容,“中括号”的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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