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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规划区空间利用规划 (2011

2023-10-18 06:0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霍山县规划区空间利用规划

(2011-2030)

 

文本

 

 

 

 

 

 

 

 

 

 

 

 

 

 

 

 

 

霍山县人民政府

安徽建筑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1条编制目的... 1

第2条规划依据... 1

第3条指导思想与原则... 1

第4条规划期限... 1

第5条规划范围... 1

第6条强制性内容... 1

第7条文本说明... 1

第二章   规划区规划... 2

第一节   规划区用地规划... 2

第8条规划区村庄规划... 2

第9条规划区村庄用地建设标准... 2

第10条规划区用地布局... 2

第11条规划区空间增长边界... 2

第12条规划区空间管制... 2

第13条规划区四线控制... 3

第14条规划区空间布局结构... 3

第15条规划区各地区发展引导... 3

第16条规划区产业布局规划... 4

第二节   规划区生态网络规划... 5

第17条规划区生态网络空间结构... 5

第三节   规划区综合交通规划... 5

第18条对外交通规划... 5

第19条城乡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5

第20条交通站场规划... 5

第四节   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6

第21条给水工程规划... 6

第22条排水工程规划... 6

第23条电力工程规划... 6

第24条通信工程规划... 7

第25条燃气工程规划... 7

第25条环卫工程规划... 8

第五节   规划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8

第26条规划目标... 8

第27条规划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8

第28条规划区公共服务设施空间结构布局... 8

第29条规划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 8

第六节   规划区公共安全规划... 9

第30条规划区综合防灾目标... 9

第31条综合防灾体系建设... 9

第32条防洪排涝规划... 10

第33条抗震规划... 10

第34条消防规划... 10

第35条人防规划... 10

第七节   规划区环境保护规划... 10

第36条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原则... 10

第37条大气环境质量保护... 11

第38条水环境质量保护... 11

第39条声环境质量保护... 11

第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及建议... 12

第40条完善下续规划,保障规划实施... 12

第41条加强规划管理,规范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强化城市经营理念... 12

第42条坚定风景城市、旅游城市的建设目标,实施精品工程... 12

第43条重点打造发展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引智力度,借力发展... 12

第四章   附则... 13

第44条规划成果... 13

第45条规划变更... 13

第46条规划指导... 13

第47条规划生效... 13

第五章   附表... 14

附表1   规划区城乡用地汇总表(2030年)... 14

附表2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30年)... 14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有序推进霍山县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县城规划区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消除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城乡分割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县城规划区城乡要素资源平等交换,推动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霍山县城规划区空间利用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2011)

4、《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2014.1.1实施)

5、《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6、《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7、《霍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8、《安徽省霍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9、其他相关法规、标准和规划

第3条 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和“四个统筹”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提升霍山城市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走新型城市化道路,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挖掘提升区域文化,为霍山在皖江经济带崛起提供具有战略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区空间利用规划方案。

1)坚持“四个统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坚持以人为本,建设生态宜居城镇典范;

3)坚持集约节约,构建活力宜业工业重镇;

4)坚持特色挖掘,打造独具魅力的山地城镇。

第4条 规划期限

规划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

其中,近期:2011-2015;

远期:2016-2030。

 

第5条 规划范围

县城规划区范围。包括城区、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桥湾工业园、佛子岭镇区、黑石渡镇区、下符桥镇区、与儿街镇区及其集镇大沙埂、但家庙镇区及其集镇大河厂、衡山镇的迎驾厂集镇6个乡镇(区)、共计21个行政村,包括南岳山风景旅游区和佛子岭水库等。总面积约285.62平方公里。

 

第6条 强制性内容

在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7条 文本说明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加黑下划线条文。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查处。

 

 

 

第二章   规划区规划

第一节   规划区用地规划

第8条 规划区村庄规划

1、              规划区镇村体系

规划区内现状镇村体系为““城区—城镇社区—新型农村社区—”三级镇村体系”。

表2-1 霍山县规划区现状村委会一览表(2011年)

地区

村民委员会

名称

数量(个)

下符桥镇

下符桥、圣人山、沈家畈

3

但家庙镇

大河厂村、但家庙村

2

与儿街镇

大沙埂村、与儿街社区

2

黑石渡镇

黑石渡社区、黄家畈、朱家畈、戴家河

4

衡山镇

迎驾酒厂社区、洛阳河、满路桥、南岳、永康桥、玉带桥、顺河街、锥子山、高桥湾村

9

佛子岭镇

佛子岭社区、高岭村

2

规划区合计

——

21

在规划区范围内形成在规划区范围内形成1个中心城区,9个城镇社区,7个新型农村社区的乡镇村体系。

1个中心城市:霍山县城区,2030年规模为25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为27.5平方公里,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9个城镇社区:下符桥社区、但家庙社区、大河厂社区、与儿街社区、大沙埂社区、黑石渡社区、佛子岭社区、迎驾厂社区、落儿岭社区(含高桥湾工业园区647.8ha用地)。

7个新型农村社区:包括圣人山、沈家畈、洛阳河、永康桥、黄家畈、朱家畈、高岭。规模控制在2000~2500人左右。

第9条 规划区村庄用地建设标准

规划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参照《村镇规划标准》,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的要求,即确定农村新型社区人均建设用地≤150m²/人。

第10条 规划区用地布局

规划将县城规划区用地划分为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两大类型区。

规划认为上述两种空间未来的发展方针,应适当增加城镇和交通用地供给,降低农村居住用地比重,限制独立工矿区用地;调整农业用地构成,保护基本农田,扩大生态绿化用地面积,大力提高生态敏感空间的森林覆盖率,加强对自然水体的保护。

1、建设用地

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他建设用地等。

2、非建设用地

包括规划区内的水域、农林用地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表2-2 城市规划区城乡用地规划汇总表

城乡建设用地

4699.84

16.45%

H

其中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H1)

 

4391.14

15.37%

其中

城市建设用地(H11)

2750.27

9.63%

镇建设用地(H12)

1431.14

5.01%

村庄建设用地(H14)

210.00

0.74%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

246.93

0.86%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

6.8

0.02%

特殊用地(H4)

2.62

0.01%

 

 

采矿用地(H5)

52.35

0.18%

非建设用地

23862.16

83.55%

E

水域(E1)

3974.48

13.92%

农林用地(E2)

17972.06

62.92%

 

其他非建设用地(E9)

1915.62

6.71%

城乡总用地

28562

100%

第11条 规划区空间增长边界

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范围包括衡山镇,霍山经济开发区,衡山工业园和落儿岭工业园部分用地。东以六潜高速为界,南以规划建设的迎驾大道为界;西以衡山工业园区为界,北以规划的外环路和规划的道路为界;总面积约38.95平方公里,其中包括城市建设用地、水域、生态用地、发展备用地等,适宜建设用地约为35.83平方公里。除国家及省重点工程经法定程序审批批准外,任何城市建设不得超过城市用地空间增长边界线。

第12条 规划区空间管制

规划将规划区范围明确划定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用于指导城镇开发建设行为。

1、              禁止建设区

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地区范围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当土地利用规划将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后,可用于城镇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经常被洪水淹没,且淹没深度超过1.5m的用地;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重点保护区;矿产资源重点保护区、地址灾害重点防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的核心区、森林公园核心保护区、公园绿地、河湖湿地、道路、林网、城市长远发展中必须要控制的绿色廊道和走廊等。面积为224.38平方公里。

2、限制建设区

限制区指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除禁建区外的所有区域,主要指规划区内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次重点保护区、一般农田、蓄滞洪区、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工程地质条件较差的二类用地、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非核心区、文物古迹保护区的外围协调区、生态保护区、矿产资源分布区、森林公园协调区、铁路和高速公路两侧的防护绿地以及本规划确定的远景发展备用地等划定为限建区。总面积约为面积为20.88平方公里。

3、适宜建设区

适建区包括基本生态控制线外除去已建区以外的所有用地,指综合条件下适宜建设的地区,是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有限选择的地区,但仍需根据本地环境与资源禀赋条件,选择合理的开发模式、开发规模与强度,避免粗放的开发行为。适建区面积约为面积为22.16平方公里。当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时,在法定条件下,部分限制建设区可转为城镇建设空间。

4、已建区

已建区是指实际已开发建设并集中连片、基本具备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地区。主要指老城和新城已建部分,总面积约为18.20平方公里。城镇建成区与霍山县城总体规划进行协调建设,引导用地结构优化,改善城市环境,做好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对接,实现公共设施共建共享,统筹城乡建设。

第13条 规划区四线控制

城镇建设密集区必须进行统一规划协调。按照设施共建共享、环境共建共保、空间协调统一的原则做好空间利用规划。在规划指导下,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建设。规划区“四线”控制

1、“绿线”控制

 “绿线”:指规划区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主要包括生态山林绿地绿线、防护绿地绿线和公共绿地绿线。

2、蓝线控制规划

蓝线是指规划确定的水域、水系、渠道、水库、湿地等城镇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

3、黄线控制规划

黄线是指对城镇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必须控制的城镇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控制主要指规划的公交枢纽、公共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取排水工程设施指水厂等给水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天然气门站和燃气储配站等燃气供应设施;变电所(站)、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邮政局、邮政支局、电信局、电信支局等城市邮政通信设施;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等城市消防设施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的控制范围线。

4、紫线控制规划

紫线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这里主要指文庙、文峰塔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必要的建设控制范围界线。

霍山文庙位于衡山镇文盛街16号文庙内。保护范围:四周院墙外,东1米;西、南、北各2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30米,西30米,南50米,北30米。

文峰塔位于霍山县衡山镇锥子山村。保护范围:塔基外东、西、男、北各5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山坡120米、西支文峰桥40米、南至良田35米、北至文峰广场30米。

第14条 规划区空间布局结构

根据霍山县规划区的现状特征和未来城市发展需要,按照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的思路,形成“一心三园一带一轴多点”的空间结构。

(1)“一心”——县城核心区

以第三产业为主导功能的县域综合服务中心,城区作为规划区内的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物流业、房地产业、居民生活服务及文化娱乐综合服务中心。

(2)“三园”—— 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工业园,落儿岭工业园(高桥湾科技园)。

(3)“一带”—— 南向北流淌的东淠河为景观带。

(4)“一轴”—— 迎驾大道和迎宾大道形成的交通发展轴为轴线。

(5)“多点”—— 以围绕城区的多个城镇社区为增长点

第15条 规划区各地区发展引导

1、城区

发展目标:通过迎宾大道、政务区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引导城区向东、向南发展;强化工业园区对整体经济的带动作用,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提升城区环境质量,完善各类生活配套服务,实施生态宜居战略;将城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配套完善、交通便捷、人人安居的山水田园城市。

2、落儿岭工业园(高桥湾科技园)

发展目标:立足三面环水的自然地理条件,形成以高新产业、科教研发、现代商贸、生态宜居、旅游休闲为主的现代化新型产业园。

3、黑石渡镇区

发展目标:利用毗邻城区的优越区位,积极发展近郊蔬菜生产、石斛、毛竹、油茶种植业和蚕桑、肉牛、山羊、家禽等养殖业;依托丰富的农业产业资源积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努力将镇区打造成为成为城乡一体、面向城市、服务城市、生态环境优美的霍山“西城区”。

4、佛子岭镇区

发展目标:加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支柱产业基地和水源保护区;迅速启动旅游业发展,建设休闲度假和商务政务服务基地,打造国家AAAA级景区;加快建设生态工业集中区,着重发展无污染的加工制造业基地;依托现有迎驾厂,继续强化白酒酿造产业,将佛子岭镇建设成为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富裕的现代化的山水旅游型城镇。

5、下符桥镇区

发展目标:依托镇域及其周边丰富的农业资源,进行农产品深加工,推动农业产业化,增加农业附加值;依托现有的工业基础,积极发展保湿砌砖、聚乙烯管材等建筑材料生产。最终将下符桥镇打造成为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出行便捷、人人安居、生产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城镇。

6、但家庙镇区

发展目标:将但家庙镇区打造成为镇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加工工业为主的生态商贸小城镇。

7、与儿街镇区

发展目标:霍山县域东部中心,以发展绿色农业、农副产品加工和贸易为主的生态镇。

8、迎驾厂集镇

发展目标:迎驾厂集镇紧邻城区,与城区仅一河之隔,区位条件优越。现已有迎驾酒厂等工业企业,工业已形成一定基础。迎驾大道东西贯穿,出行便利。再加上地势相对低平,该区具有良好的开发条件。未来该区应强化工业的发展,尤其是以迎驾酒厂为核心,延长其产业链条,打造白酒产业集群。以棋盘式路网为骨架,形成“东工西配”的空间布局。

9、大河厂集镇

发展目标:大河厂集镇位于县城东北部,紧邻县经济开发区,105国道穿镇而过,集镇发展较快,常住人口已达1800人。 2010年,该村被确立为市级新农村示范点。目前,新村示范点安置房建设已全面启动,将新增住户200户。大河厂用地布局在充分做好与105国道协调的基础上,形成工业组团、仓储组团和居住组团。

10、大沙埂集镇

发展目标:在现状建成区的基础上,考虑到集镇在区域中所处的地理位置和105国道的关系,主要向西北、东北方向发展,适当控制向南发展。将之打造成与儿街镇域内的工业中心和交通门户,县城东部工业开发区的服务副中心。

第16条 规划区产业布局规划

1、第一产业布局规划

黑石渡:大力发展石斛、百合、茶叶、水稻、蚕桑、蔬菜。

与儿街:大力发展板栗、油茶、山野茶、毛竹、药百合、黑毛猪养殖等。

下符桥: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双低”油菜、油茶、板栗、畜禽、水产养殖等。

佛子岭:大力发展竹、栗、茶、鱼。

但家庙:大力发展稻米、板栗、茶叶;三黄鸡、生猪、山羊家禽家畜和水产养殖。

2、第二产业布局规划

规划区工业布局呈现“1+2”结构,具体来说规划一个开发区、两个工业园。

霍山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电光源、光伏产业、新能源、农副产品加工、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等产业。

衡山工业园:重点发展装备制造、金属材料、食品酿造、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

落儿岭工业园(高桥湾科技园):重点发展发展绿色、低碳、环保型工业、微电子、现代通信、计算机及软件、新材料、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

3、第三产业布局规划

规划区内共规划一个综合服务中心和两个特色服务中心。

综合服务中心:城区作为规划区内的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物流业、房地产业、居民生活服务及文化娱乐综合服务中心。

特色服务中心:规划打造佛子岭旅游服务和与儿街商贸物流两个特色服务中心。

第二节   规划区生态网络规划

第17条 规划区生态网络空间结构

1、生态功能区划

规划区包括3个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区、生态协调区以及城镇综合建设区。

(1)生态保护区:以东淠河和佛子岭水库保护为核心;保护规划区内南岳景区和蔡家大山等山体环境。严格控制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城市开发建设。

(2)生态协调区:加强退耕还林、农田林网和公益林建设,限制大规模的城镇开发建设。

(3)城镇综合建设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进行城市开发建设。

2、生态枢纽、生态廊道的控制

以“城在景中、景在城中、城景共融”为原则,构建“斑块”——“基质”——“廊道”的生态网络控制体系,形成“三区、多廊、多点”的生态网络结构。坚守生态红线,维护城市生态安全。

三区:生态保护区、生态协调区以及城镇综合建设区;

多廊:河流生态廊道控制、过境交通、电力廊道等基础设施生态廊道;

多点:红源广场、文峰塔公园、霍山文庙文化旅游休闲节点等多个生态保护斑块。

第三节   规划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18条 对外交通规划

1、              铁路建设规划

规划“六安-安庆”铁路途经霍山,两侧设100米以上的防护绿带。

2、              公路

规划区公路分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五个级别公路。建立六潜高速、金霍舒高速、105国道、318省道形成的环城加放射型的公路骨架。

规划105国道六安至六潜高速段车行道为双向八车道,其余路段为双向四车道。省道——指318省道和209省道。升升级改造318省道,使其达到二级公路标准。加强各主要道路的通行能力,使规划区形成便捷、高速的对外交通系统,以加强县域内各村、镇与主城区、重点镇之间的交通联系。

第19条 城乡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以“城乡一体化”为目的,突出“公交优先”原则,构建覆盖霍山县规划区的“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系统。在规划区内建立快速干道网络,优化城乡交通结构,完善城乡交通设施的基础建设,加强公交系统的分点布置。依据规划区人口分布情况,合理分布公交站点,建立高效、便捷的区域公交系统。

规划在城区、佛子岭各设置公共交通换乘枢纽1个;规划在各成城镇社区设置客运中心站各1个,在规划区内新型农村社区各设置一处公共交通停靠站。

第20条 交通站场规划

加快完善县域各乡镇的客运交通设施,改扩建各乡镇原有的汽车客运站,提高客运服务能力,增加城区和乡镇、乡镇和乡镇之间的客运班次。在旅游景点、工业园区等主要的交通节点,增加停靠站、招呼站、服务站等客运交通设施。

 

 

 

 

 

 

 

 

第四节   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21条 给水工程规划

1、需水量预测

规划区内供水预测分为城区供水和各乡镇供水。规划扩建现状霍山县城区二水厂,在佛子岭镇新建一水厂,并与城区水厂联网,供水范围包括城区周边乡镇:中心城区、佛子岭镇、黑石渡镇、落儿岭片区和迎驾厂片区。

规划城区供水范围需水总量约为15.2万吨/日,规划给水厂总供水规模为18万吨/日。

表4-1各城镇社区给水量一览表

名称

 

城镇人口(万)

单位人口用水量指标

用水量预测

 

(升/(人•日)

(万吨/日)

下符桥社区

0.8

300

0.24

黑石渡社区

1

300

0.3

佛子岭社区

1.1

300

0.33

与儿街社区

0.6

300

0.18

大沙埂社区

0.4

300

12

但家庙社区

0.6

300

0.18

大河厂社区

1.0

300

3

落儿岭社区

2.6

300

0.78

迎驾厂社区

0.42

300

0.13

2、水源规划

城市规划区供水水源从东淠河上游的佛子岭水库大坝取水,规划在与儿街镇、但家庙镇、下符桥镇分别设置给水厂,水厂水源取自附近河流。

3、水厂规划

规划区境内大型水库佛子岭水库一座。霍山县城现由二水厂进行供水,现阶段最高日供水能力为6.0万吨/日,水源取自佛子岭水库。规划扩建现状霍山县城区二水厂,规模为10万吨/日,水厂占地6公顷;在佛子岭镇新建一水厂,规模为8.0万吨/日,水厂占地4公顷,并与城区水厂联网;供水范围包括城区周边乡镇:中心城区、佛子岭镇、黑石渡镇、迎驾厂片区、落儿岭片区。规划在与儿街镇、但家庙镇、下符桥镇分别设置给水厂

第22条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规划霍山县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经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雨水就近排入水体。

2、污水处理标准

规划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的受纳水体为东淠河,其他乡镇污水经处理后就近排入附近水体,要求其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3、雨水规划

霍山县城区河网较多,雨水依据天然汇水区,采用分散就近排放原则,尽可能缩短雨水管道长度,减少汇水面积,减小规划雨水管道设计管径。

雨水管道设计坡度宜与道路设计坡度吻合,但不应小于规范规定的排水管道最小设计坡度。

4、污水量预测

预测污水量近期2020年为6.2万吨/日,远期2030年为10万吨/日。

5、污水处理厂规划

规划扩建现状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城区、落儿岭片区、迎驾厂片区的污水,规划污水总量为8.73万吨/日,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淠河。

规划扩建城区现状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万吨/日,总占地面积8.0公顷。

规划在佛子岭镇、黑石渡镇、与儿街镇、但家庙镇、下符桥镇分别设置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河流。各乡镇污水排放总量按总用水量的80%计算。

第23条 电力工程规划

1、负荷预测

规划城区用电负荷为35.12万千瓦。

各城镇社区用电负荷计算:根据人均综合用电量指标取2000千瓦时/(人.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按3000小时计算,规划各城镇社区、农村总人口为10.1万,用电负荷约为6.73万千瓦。

综上,规划期末规划区总用电负荷为41.85万千瓦。

2、供电电源规划

在城区规划设置2座220千伏变电站,扩容现状220千伏文峰变,220千伏变电站电源引自安徽省地区电网;共设置5座110千伏变电站,取消霍山变,5座变电站分别为:城西变、衡山变、城东变、规划1#变和规划2#变,110千伏变电站电源引自规划区内的220千伏变电站;共设置3座35千伏变电站,取消城北变,3座变电站分别为:迎驾厂变、城关变、城东变,35千伏变电站电源引自规划区内的220千伏变电站和110千伏变电站。

在佛子岭镇、黑石渡镇、与儿街镇、大河厂集镇、但家庙镇和下符桥镇分别设置1座35千伏变电站,35千伏变电站分别引自规划区220千伏、110千伏变电站和各乡镇内的水电站。

3、高压走廊规划

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高压架空电力线路沿道路结合绿化带架设。架空高压线走廊宽度控制:500千伏线路60~75米,220千伏线路30~40米,110千伏线路15~25米,35千伏线路12~20米。

4、中压配电网规划

中压配电网规划采用环网结构,根据高压变电所的布局,中压主干线路的电源进线宜来自不同的电源变电所,或者同一电源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正常时开环运行,异常时转移负荷。

第24条 通信工程规划

1、规模预测

城区:固定电话总用户数为11.6万户,有线电视用户数为9.37万户,宽带用户数为9.73万户。移动电话用户总数为17.5万户。

其它城镇社区、农村总人口为10.1万,总用户数为2.88万户,固定电话按入户率按100%取,有线电视入户率按100%取,宽带入户率按50%取,则固定电话用户数为2.88万户,有线电视用户数为2.88万户,宽带用户数为1.44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取50部/百人,移动电话用1.44万部。

综上,规划区固定电话用户数为14.48万户,有线电视用户数为12.25万户,宽带用户数为11.1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数为18.94万部。

2、电信局所规划

规划扩建城区电信局,新建3座电信支局,信号引自六安市,与六安市电信局设置中继电缆。在佛子岭、黑石渡、与儿街、但家庙和下符桥分别设置1座电信支局。

规划保留城区邮政局,新建3座邮政支局。在佛子岭、黑石渡、与儿街、但家庙和下符桥分别设置1座邮政支局。

3、通信网络规划

核心网大力发展光通信技术,为综合传送各种业务信息提供必要的带宽和传输质量;广泛应用波分复用技术,提高通信网的传输容量;建设基于SDH的多业务传送平台。

在接入网部分,近期应实现光纤到路边、光纤到大楼,用户接入部分可采用xDSL、HFC、以太网等接入技术,远期实现光纤到户的目标。

4、通信管道规划

通信管道应考虑满足各种通信业务,如固定电话、移动通信、数据通信、有线电视等需要,各家通信公司应合建综合通信管沟,以利于地下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各通信公司按照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同沟异井”的方式合理使用综合通信管沟。

通信管道宜敷设于南北向道路的西侧及东西向道路的北侧,在道路新建或改造时应预埋通信管道。当道路红线超过50m时,应在道路两侧敷设综合通信管道。中心区周边乡镇与城区通信网络建设统一考虑。

第25条 燃气工程规划

1、气源规划

使用国家天然气长输管线作为霍山县的主要气源,从六安市引入。

2、用气量计算

规划城区用气量为8573.16万立方米/年,即7.91万立方米/日。

其它各城镇社区、农村居民用气指标取2093兆焦/(人·年),气化率按60%计,液化石油气热值取45.1兆焦耳/千克,规划城镇社区、农村总人口10.1万,预测用气量为0.77万立方米/日。

综上,霍山规划区总用气量为8.68万立方米/日。

3、场站规划

规划在开发区设置1座天然气门站,占地面积1.0公顷,气源引自六安市。现状CNG供气站作为储配站和汽车加气站使用。其它乡镇逐步推广管道燃气,未敷设管道的地区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供应。

5、燃气管网规划

规划天然气管网系统采用中压A级两级制,中压管网可供选择的压力有中压A(0.4兆帕)和中压B(0.2兆帕)。在用户端设中低压调压器(箱),调至低压后进入户内管道供居民使用。

燃气管道布置在城市道路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

第25条 环卫工程规划

规划远期规划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规划近期保留现状位于城区北侧东城社区长岭岗的垃圾填埋场,原址扩建。规划区范围内垃圾由垃圾收集站收集后经垃圾转运站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统一处理。规划远期取消现状城北垃圾填埋场,在与儿街镇指封山北侧新建1座垃圾填埋场,处理全县的垃圾。

 第五节   规划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26条 规划目标

构筑区域一体化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形成为县域及周边地区服务、体系完善、功能齐全、辐射面广的公共设施网络,建设”城市级---片区级---乡村级”三级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完善区域城镇服务体系。中心城区形成“县城---片区---居住区”三级城市公共设施中心,配套建设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的各项公共设施,形成多层次、网络状的层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第27条 规划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规划建立城市级、片区级和乡村级三级设施体系:

1、城市级设施:服务于整个霍山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包括行政、文化、商业、旅游等设施。主要位于老城区商业文化中心、行政中心、东淠河两岸商业商贸中心、城南商业中心。

2、片区级设施:服务于城市某一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以社区中心为主,补充教育、医疗、商业等服务内容。

3、乡村级设施:不拘于规划区内外围村庄。主要针对农业社会特点和经济活动要求,以提升基础设施等级、增加社会管理与活动设施、促进经济设施建设为主。

第28条 规划区公共服务设施空间结构布局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采取“县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布局方式。

公共服务中心体系按“城市级—社区级—组团级”三级布局。

1、城市级中心

服务城区乃至整个县域。包括老城区商业文化中心、行政中心、东淠河两岸商业商贸中心、城南商业中心等。采用集中与分散布局相结合的方式,在东南新区设置城南现代商业中心,在老城区形成政务中心和传统商业中心。政务区作为城市行政中心,集聚县级党委和政府机关。老城区传统商业中心要在现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利用嘉利新城、文庙东侧旧城改造等,强化老城区商业服务功能。东淠河两岸商业商贸中心依托橡胶坝、滨河景观带的建设,形成建筑夹河而建、天际轮廓线高低错落、滨河休闲绿带和文化娱乐相对集中且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尚之地,体现未来霍山的大气、现代和魅力。

2、社区级中心

是指服务3-5万人居住人口的公共服务中心。包括老城区社区中心(2个)、城南新区社区中心、开发区服务中心、衡山新区社区中心、城北新区社区中心等。城南新区社区中心位于花园路东、保安路西、纬六路南、纬七路北,主要提供教育、文化、医疗、休闲等服务。开发区社区中心位于开发区中心位置,沿迎驾大道两侧布置,主要服务于开发区及其居住组团。城北新区社区中心位于落儿岭工业园(高桥湾科技园)中部,不仅服务于落儿岭工业园(高桥湾科技园),还结合绿地布置体育中心、职教中心等公共设施。衡山新区社区中心位于利民路和白马尖路相交处的十字象限内,满足工业区及其居住组团的综合服务与管理需要。

3、组团级中心

考虑公共设施的服务半径,并且结合规划的居住组团,在居住组团中心部位,设置12个组团中心。

第29条 规划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2030年行政办公用地43.6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9%。总体上,形成“城市级—片区级”两级结构。政务区为城市级行政办公中心;衡山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服务中心)、落儿岭工业园管委会等为片区级行政办公中心。

2、文化设施用地

加强规划区各级文化配套设施的建设。城区文化设施类型丰富,不仅为城区提供服务,而且为整个县域提供文化支撑。乡镇文化设施的配置,不仅考虑服务人口规模,而且要适当考虑向中心镇集中,主要配置中、小型文化设施和场所,服务对象为镇区城镇居民及周边农村地区。集市按照居民点来配套。

城区规划形成“城市级—社区级—组团级”三级结构。

城市级文化设施:在花园路以东,淠河路南侧,建设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城市规划展览馆于一体的城市级文化设施,保留现有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和老干部活动中心。

社区级文化设施:服务人口为3-5万人。分别在东南新区、城北新区、开发区设置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配置文化康乐设施、图书阅览、科技普法、教育培训等设施,并宜设置多功能厅、展览厅、电脑室等。

组团级文化设施:每1.5-2.5万人设一处文化站,不独立占地,本规划共设10个。文化站内包括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空间,主要供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到规划期末,文化活动设施用地为9.44公顷。

3、教育科研用地

教育设施规划要按照分级配置,适当集中的原则来进行。高中向城区集中,乡镇原则上不设置高中。初中不仅考虑服务半径、服务人口(每5万人设1处),也要适当考虑向中心镇区集中,原则上中心镇区要设置一处,如果服务人口达不到5万,可设置九年一贯制中学。小学按照每2.5-3万/人设一处。

城区现状共有幼儿园7所、小学18所、初高中5所、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1所、职业高中1所。规划保留扩建现状教育设施并完善教育资源,规划城区幼儿园24所,小学10所(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5所(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高中和技校4所,特殊学校1所。

到规划期末,城区教育科研用地为136.74公顷。教育科研用地包括各类学校用地和科研用地。科研用地主要集中在迎宾大道北侧和落儿岭工业园内的工业研发用地。

4、体育用地

在建设大型县级体育设施的基础上,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向农村和社区推动。城区保留现有体育馆,并在高桥湾规划霍山国际体育中心,按照每3-5万人设居住运动场馆。镇级体育设施,要结合文化活动中心设置。集镇要设置体育健身场地。

规划城区形成“城市级—社区级—组团级”三级结构。规划体育设施用地为12.30公顷。

城市级:保留现有体育馆,并在老城区与儿街路北、幽芳河以西和城北新区各规划一处体育场馆用地。

社区级:按照服务人口为3-5万人的标准,来设置综合运动场馆。在衡山新区、东南新区、老城区各设置1个。每个综合运动场馆包括200米跑道、小型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和网球场、室外器械场地、慢跑道等。

组团级:重视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满足居民日常健身活动要求。每1.5-2.5万人设一处组团级体育健身设施,可不独立占地,结合小区及组团绿地设置户外健身场地,就近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5、医疗卫生用地

城区主要规划城区级综合医院、社区级卫生服务中心和组团级卫生站3个等级。乡镇根据结构等级的不同,分别规划中心卫生院或一般卫生院。每个集镇设置一个医疗卫生站。

规划形成“城市级—社区级—组团级”三级结构。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为20.16公顷。

城市级:保留现有的县医院、中医院、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并在城南新区新规划综合医院一所。

社区级: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为3-5万人。分别在老城区、城北、开发区设置。

组团级:每1.5-2.5万人设一处卫生站,可不独立占地,结合其他建筑设置。

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规划形成以社会福利院、干休所等为主体的社会保障设施体系,建设一批不同规模、不同档次的社会福利机构。

城区保留现有的位于文峰路西侧的福利院和干休所。各乡镇均规划设置一个养老院。集镇养老纳入相应乡镇统一解决。

第六节   规划区公共安全规划

第30条 规划区综合防灾目标

建设和完善各类防灾基础设施,完善综合防灾指挥中心和综合防灾指挥体系,增强整体防灾抗毁和抢险救援能力,以城区为防灾减灾重点区域,以点带面,保障全县公共安全。

第31条 综合防灾体系建设

建立综合防灾应急指挥系统。以霍山县政府应急办公室为核心,整合灾害管理各相关部门资源,建立综合防灾应急指挥中心,由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协调各个部门进行突发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理。

建设综合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城区结合当地的体育设施或大型公园应保证至少设置1处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并结合小公园、街头绿地、停车场等开敞空间设置临时应急避难场所。避难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标识。

建设城市应急道路系统。以主干道为主要疏散救援通道,次干路为次要疏散救援通道,各级疏散通道须设醒目标志。按照灾后疏散救援通行需求分析,救灾主干道宽度不应低于15米,疏散主要通道宽度不应低于7米,疏散次通道宽度不应低于4米,一般疏散通道宽度不应低于3米。

生命线工程保障。建立突发事件或受灾情况下的供电、供水、供油、供气、通信预警及应急预案,全面保障水、电、油、气供应安全,确保应急通信需求。

第32条 防洪排涝规划

1、防洪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霍山县城远期规划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其它乡镇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2、排涝标准

城区治涝采取自排与抽排相结合。排水区自排按20年一遇标准;排水区抽排按10年一遇标准。规划区其他区域按照5年一遇排涝标准进行治理。农业地区达到20年一遇1日暴雨24小时排除。

第33条 抗震规划

1、              抗震设防标准

霍山为6度设防地区,生命线工程以及甲类和乙类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烈度要提高1度,满足7度设防要求。新建工程设计必须满足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修订》要求,对于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工程项目,有关部门不予批准施工。

2、避震减灾措施

城镇发展用地选址应尽量避开液化土区等地质不良地带。城镇建筑规划应保留必要的空间与间距,使建筑物震时倒塌不会影响别的建筑或阻塞人员疏散通道。城镇布局中保证一些道路的宽度,使其在灾害时保持通畅,以满足抗灾与疏散需要。

充分利用城镇绿地、广场作为震时紧急避震疏散场地和固定避震疏散场地。紧急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步行大约10分钟之内可以到达;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宜为2~3km,步行大约1小时可以到达。紧急避震疏散场地的用地规模不宜小于0.1万m²,固定避震疏散场地不宜小于1万m²。并在霍山城郊设置一处不小于50万m²的中心避震疏散场地。

第34条 消防规划

公安消防队设施标准: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消防车接警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内边缘为原则,为此每个消防站服务范围为4~7km²。

消防站布局:根据各地区的人口和服务半径,城区规划范围内设置消防站2座,其中保留现状消防站,另新建1座一级消防站,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规划区其它乡镇各设置一处消防站。

消防水源规划:规划区消防水源以城镇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并积极利用河道、湖泊、池塘等天然水源;

消防通道规划:随着城镇道路的建设和改造,城镇道路均要满足消防通道要求。规划消防专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净高不应小于4m;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面积为12m×12m的回车场地,高层建筑尽端回车场地面积为12m×12m。

第35条 人防规划

规划区人防工程建设应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各镇区为主要组成部分。中心城区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分别为坑道、掘开式工程防护等级为5级,防空地下室为6B级。

霍山县城规划人口规模为25万人,留城人数按照规划人口的50%计,则规划留城人数为12.5万,其中防空工程专业队按照留城人口数的2‰,医疗救护工程按照留城人口的3.5‰。人员掩蔽工程按留城人口人均面积1.5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则需要18.75万平方米的人防工程面积。物资仓库工程按照留城人员在半年时间内的供需要求考虑。

 

第七节   规划区环境保护规划

第36条 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原则

1、规划目标

根据霍山县自然资源和环境承载力,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环境保护。近期减缓环境污染,远期严控环境污染,实现霍山县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2、规划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保证城市环境质量;以现状环境质量为基础,科学制定环境治理阶段目标;逐步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开发和利用清洁能源,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通过行政管理、法律手段与经济激励相结合,全面考虑工程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政策和管理保障措施。

第37条 大气环境质量保护

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确定霍山县城区大气功能区的划分,并执行相应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风景名胜区、旅游休闲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城市中心区、居住区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工业区达到二级标准。

第38条 水环境质量保护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地表水按功能进行区划,将规划区范围内的东淠河设定为II类水功能区,柳林河、通天河、幽芳河、高庙河、淠源渠设定为III类水功能区。

第39条 声环境质量保护

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将规划区划分为三类声环境功能区划为: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标准适用于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标准适用于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将规划区内用地设为1~4类标准。

 

 

第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及建议

第40条 完善下续规划,保障规划实施

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空间拓展提出了宏观的战略性要求,但还不足以具体指导建设实施,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还需要城市各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研究和专业性规划,如商业设施布点规划、教育设施布局规划、防洪排涝规划等,作为具体指导规划实施的建设依据。

第41条 加强规划管理,规范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强化城市经营理念

尽快编制霍山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建设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等建设控制要求,强化规划管理;要规范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树立城市经营的理念,杜绝随意占地的无序建设,提高城市建设品质,为城市良性发展积累资金。

第42条 坚定风景城市、旅游城市的建设目标,实施精品工程

城市建设要循序渐进,宁缺毋滥,牢固树立风景城市、旅游城市的建设理念,实施精品工程,提高城市品质,增强城市的吸引力。

第43条 重点打造发展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引智力度,借力发展

有针对性地引入有实力的开发企业,为霍山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第四章   附则

第44条 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组成;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5条 规划变更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霍山县人民政府,如需调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

第46条 规划指导

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如果城市发展的需要而必须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

第47条 规划生效

本规划经六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第五章   附表

附表1   规划区城乡用地汇总表(2030年)

城乡建设用地

4699.84

16.45%

H

其中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H1)

 

4391.14

15.37%

其中

城市建设用地(H11)

2750.27

9.63%

镇建设用地(H12)

1431.14

5.01%

村庄建设用地(H14)

210.00

0.74%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

246.93

0.86%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

6.8

0.02%

特殊用地(H4)

2.62

0.01%

 

 

采矿用地(H5)

52.35

0.18%

非建设用地

23862.16

83.55%

E

水域(E1)

3974.48

13.92%

农林用地(E2)

17972.06

62.92%

 

其他非建设用地(E9)

1915.62

6.71%

城乡总用地

28562

100%

 

附表2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30年)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ha)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人均用地指标(㎡)

R

居住用地(R)

831.54

30.2

33.3

 

二类居住用地(R2)

490.28

 

 

商住用地(RB)

341.26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226.21

8.2

9.0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A1)

43.66

 

 

文化设施用地(A2)

9.44

 

 

教育科研用地(A3)

136.74

 

 

体育用地(A4)

12.30

 

 

医疗卫生用地(A5)

20.1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3.51

 

 

文物古迹用地(A7)

0.40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126.95

4.6

5.1

其中

商业设施用地(B1)

109.05

 

 

商务设施用地(B2)

7.70

 

 

娱乐康体设施用地(B3)

6.69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

3.51

 

 

M

工业用地(M)

766.25

27.9

30.7

其中

一类工业用地(M1)

592.71

 

 

二类工业用地(M2)

173.54

 

 

W

物流仓储用地(W)

42.03

1.5

1.7

其中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W2)

42.03

 

 

S

交通设施用地(S)

395.01

14.4

15.8

其中

城市道路用地(S1)

379.47

 

 

交通场站用地(S4)

13.32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S9)

2.22

 

 

U

公用设施用地(U)

23.18

0.8

0.9

其中

供应设施用地(U1)

13.10

 

 

环境设施用地(U2)

9.54

 

 

安全设施用地(U3)

0.54

 

 

G

绿地与广场用地(G)

330.42

12.0

13.2

其中

公园绿地(G1)

239.11

 

 

防护绿地(G2)

83.90

 

 

广场用地(G3)

7.41

 

 

H

区域建设用地(H)

8.68

 

 

其中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

6.06

 

 

特殊用地(H4)

2.62

 

 

建设用地

2750.27

100.0

110.0

E

非建设用地(E)

211.81

 

 

其中

水域(E1)

65.06

 

 

农林用地(E2)

146.75

 

 

规划范围总面积

2962.08

 

 

注:2010年现状常住人口9万人,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常住人口25万人。

 

 

 

 

 

 

 

霍山县规划区空间利用规划

(2011-2030)

 

图册

 

 

 

 

 

 

 

 

 

 

 

 

 

 

 

 

 

 

 

 

 

 

 

 

 

 

 

 

 

图纸目录

1、        规划区范围界定图

2、        规划区用地现状图

3、        规划区空间适应性评价图

4、        规划区规划区空间结构图

5、        规划区用地规划图

6、        规划区空间管制规划图

7、        划区村镇发展指引图

8、        规划区村镇体系规划图

9、        规划区产业布局规划图

10、  规划区交通规划图

11、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12、  规划区电力电信规划图

13、  规划区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

14、  规划区给水工程规划图

15、  污水工程规划图

16、  雨水工程规划图

17、  规划区电力工程规划图

18、  规划区电信程规划图

19、  规划区环保环卫规划图

20、  规划区燃气工程规划图

21、  规划区综合防灾规划图

22、  规划区四线控制图

23、  霍山生态网络规划

24、  规划区增长边界图

25、  规划区远景构想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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