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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留校】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07-12 03: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暑期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关于我校2023年暑期放假及秋季开学的通知》精神,结合研究生教育管理实际,现将2023年暑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研究生放假时间为7月15日—9月2日。研究生须在9月2日(星期六)、9月3日(星期日)期间返校并到各培养单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9月4日(星期一)正式开始上课。

2.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于7月20日进行报到,7月21日至7月31日在校学习,8月1日结束学习离校。

3.2023级研究生9月6日(星期三)报到。

二、留校程序

1.今年西安地区气温屡创新高且持续时间长,为确保同学们健康安全,学校提倡返乡度过暑假,确因科研学习等原因申请留校的,研究生个人通过研究生信息系统提出申请(附件1)。假期留宿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13日(星期四)上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

2.留校研究生及导师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假期留校研究生安全承诺书》(附件2)《假期留校研究生导师安全承诺书》(附件3),并交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

3.各培养单位根据导师意见审核研究生留校申请(附件4),安排集中住宿、实行统一管理,严禁单独住宿,于7月13日下午5:00前将《研究生假期留宿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材料经分管研究生教育、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1.做好工作部署。各培养单位要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分管实验室安全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辅导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暑期教育管理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在放假前召开暑期留校研究生专题工作会议,对暑假期间研究生学习生活、社会实践、服务保障、实验室安全等做出细致安排。

2.强化安全教育。各培养单位要在假期内开展至少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排查,配合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做好假期留校研究生的住宿管理。留校研究生中途离校须向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履行请假手续,并在社区值班室做好登记,离校后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

3.落实管理责任。各培养单位要全面掌握假期离校和留校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台账,加强家校协同和信息互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报到后,各培养单位要集中开展入学教育、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开题等相关活动,提醒学生遵守校纪校规,与培养单位负责老师保持联系,按要求完成相关学习任务。导师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研究生假期学业指导、心理辅导和困难帮扶,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要强化值班值守,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辅导员要确保信息畅通,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人人尽责。

四、其他要求

各培养单位于9月7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将《2023年暑假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附件5)报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文汇楼A段513室)。

联 系 人:艾米尔丁

联系电话:85310349

附件:1.假期留宿申请系统操作说明(研究生版)

2.假期留校研究生安全承诺书

3.假期留校研究生导师安全承诺书

4.假期留宿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辅导员版)

5.2023年暑假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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