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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里六个月大女婴意外死亡,法庭之上意外不断,到底谁之过?

2023-08-14 00: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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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本文系【网易号故事大赛】参赛文章

“姐姐,你快点过来,佳佳不行了。”

2010年5月7日上午7点多,浙江绍兴,医院里一名托儿所的老师焦急地打着电话。

倪翠琴听到电话里传来的话,差点没晕倒过去,女儿佳佳才六个月大,前几天还好好的,怎么现在就不行了?问清楚地址后,她和丈夫就立刻往医院赶去。

到了医院,倪翠琴看着病床上的女儿,小小的一只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悲痛的她跪着恳求医生,希望他们能救救自己的女儿。

可是,这个时候的佳佳已经没有了呼吸,身体也已经变得冰冷了,医生已经无力回天。

六个月大的孩子生病,为什么不是父母送到医院而是托儿所的老师?佳佳是正常人吗?这里面是否有什么隐情?

1、 四个月婴儿送去托儿所

2009年,已经45岁的倪翠琴意外怀孕,这个年纪怀孕,那可真的是高龄孕妇了,孕后期和生孩子的时候很可能会有危险。不过好在倪翠琴的家庭条件不错,家里商量了后,一致决定生下这个宝宝。

在全家人小心翼翼的照料下,孩子平安的出生了,是个女孩,全家人高兴坏了,倪翠琴经常给她的朋友说:“我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妈妈。”

虽然女儿的降生给全家人带来了喜悦,可因为家里的生意比较忙,再加上是中年得女,倪翠琴觉得自己独自照顾孩子的话,精力跟不上。于是,她在女儿近四个月大的时候,决定断掉母乳,改换成奶粉。

倪翠琴听人说母亲和孩子分开一段时间更容易断母乳,于是决定把女儿送进托管所进行全权托管。这样一来既方便给女儿断奶,也方便自己做生意

2010年1月,经过多方打听,倪翠琴的朋友给她介绍了一家经营了十三年之久,名叫“亲亲宝贝幼儿托管”的托儿所,倪翠琴专门和托儿所的负责人陈红娇见了面,说明了自己想把四个月大的女儿进行托管,主要是想给女儿断奶。

当时倪翠琴的朋友在一边一直夸陈红娇照顾孩子用心,经验充分,还说她的托儿所在妈妈圈里名声很响。

当时,陈红娇经营的托儿所里已经有了十几个孩子,最小两岁多,大一点四岁多。而年龄太小的孩子因为照顾起来很麻烦,托儿所里规定是不接收的。

可陈红娇听着别人的夸赞,面子上很受用,她觉得也就是帮个忙的事,虽然孩子小,但也不会在自己这里待太久,就同意收下佳佳了。

2010年2月19日,也就是刚过完春节,倪翠琴就把四个月大的女儿佳佳送到了陈红娇的托儿所里。

因为孩子实在是太小了,陈红娇接收后就自己单独带,没有让托儿所里的其他老师插手。在陈红娇细心的照料下,很快就出了成效。

原本母乳喂养的佳佳来到托儿所之后开始断奶,并逐渐接受了奶粉喂养,更加的胖嘟嘟惹人喜爱了。陈红娇断奶的效果肉眼可见,倪翠琴对此非常的满意,逢人就夸陈红娇把女儿照顾得太好了,并主动提出要让女儿佳佳认陈红娇做干妈。

倪翠琴的家庭条件很不错,再加上一个月形影不离的相处,陈红娇也打心底里喜欢佳佳,听到倪翠琴认干亲的提议后也就没有反对。自此之后,陈红娇和倪翠琴也以姐姐小妹相称了。陈红娇不知道的是,就是今天这番认亲,为她以后埋下了祸端。

3月17号这天,倪翠琴给了陈红娇5000元表示感谢,陈红娇想着两家这也算是亲戚了,帮着照顾干女儿是情分上的事,怎么能在收钱呢!于是坚决表示不收钱,自己是真心喜爱佳佳才照顾的。

可是倪翠琴表示:佳佳以后还要在托儿所全托,日常生活等开销总的花钱,再加上女儿断奶断得很好,为了表示感谢硬是把这5000元赛给了陈红娇,陈红娇拗不过去,也就半推半就的把钱给收下了。

自此之后,陈红娇对佳佳的照顾更加上心了,走那带那地抱着,可以说佳佳的日常生活都是由陈红娇一人负责的。在她的心里,干女儿佳佳已经不是属于托管的孩子了,而是亲戚家的孩子寄养在自己这里了。

2、 六月婴孩,不幸夭折

很快近两个月过去了,五一劳动节来了,5月3号这天,倪翠琴早早来了托儿所,她想趁着五一放假生意不忙,把女儿接回家,一家人享受一下天伦之乐。

倪翠琴夫妻俩可能是太长时间没见孩子了,佳佳被接回去后就想加倍对孩子好,给佳佳做了各种好吃的,还买了很多水果,想着让孩子在家吃的好好的。

可因为生意忙,夫妻俩就是在享受和孩子在一起的幸福时光,下午也不得不把孩子送回了托儿所。

5月3号下午,倪翠琴把佳佳送回到托儿所交给陈红娇时,陈红娇发现佳佳的精神状态不太对,就问他们孩子是不是生病了?在家里都吃了什么东西?

哪知道,倪翠琴夫妇在家里给佳佳吃了泥鳅、香蕉、西瓜、面条、鸡蛋等好多种食物。陈红娇一听大感震惊,像泥鳅这样的食物怎么能给六个月大的婴幼儿吃!当即就提议一起到医院给佳佳做一下检查。

随后,陈红娇和倪翠琴就带着佳佳一起去了托儿所附近的一家医院,当医生问起孩子都吃了什么的时候,陈红娇就把这些食物报给了医生。

医生听了之后,很快就下了诊断:佳佳因为吃坏肚子导致了肠炎,并且建议佳佳住院治疗。

哪知道,倪翠琴听到医生说佳佳只是肠炎,就认为女儿不用住院,只需要输一些生理盐水就可以了,随后在医院给的“不住院风险告知书”上签了字。然后把佳佳交给了陈红娇,自己就离开了。

随后两天,陈红娇又带着佳佳去医院挂了两次生理盐水,在托儿所里也是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照顾。

5月6号这天,陈红娇和往常一样带着佳佳去输了生理盐水,到了下午佳佳明显有了困意,早早就睡了,陈红娇看到佳佳能安稳的睡觉当时觉得很高兴,她认为这是佳佳病情好转的迹象。但她也没有大意,一直照顾佳佳到凌晨2点多才在佳佳旁边睡下。可她哪里知道佳佳这次睡着后却再也没有醒来。

5月7号上午6点多,陈红娇就醒了,她看了一下平时这个时间点就会醒来的佳佳还在睡觉,就没有管,只是认为佳佳是因为生病了需要多休息。

到了7:20分左右,陈红娇见佳佳还没有醒,就上前摸了摸孩子,发现孩子竟然没有任何动静,推也不见醒。这可把陈红娇吓坏了,连忙就打车带着佳佳赶往离托儿所最近的医院,可是这个时候已经晚了,到了医院后,经过医生的诊断,佳佳已经没有了呼吸。

这也就出现了开通陈红娇打电话给佳佳妈妈倪翠琴的一幕。

3、尸检报告,索赔医院

女儿的死,让倪翠琴悲痛欲绝。对于倪翠琴来说,冒着四十五岁高龄生育的众多风险,能够平安地生下女儿佳佳,对她和家人来说都是莫大的幸运和幸福,如今这个孩子突然没了,她的心里根本无法接受。

前几天医院诊断还只是吃坏了肚子,怎么仅仅3天就天人永别了?于是倪翠琴找了相关机构进行尸检,这一查不要紧,还真的查出了问题。

尸检报告显示,真正导致佳佳死因的是肺炎,并非先前医院所诊治的肠炎,佳佳是在睡梦中出现了循环系统慢慢衰竭,悄无声息地停止了呼吸,这也是为什么陈红娇明明睡在孩子旁边,却半点都没有感觉到孩子的异常,而是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发现佳佳怎么也叫不醒了。

倪翠琴看到尸检报告当即就去了医院讨要说法。而陈红娇一方面作为是托儿所的老板,另一方面作为佳佳的干妈,也主动去医院帮着倪翠琴索要赔偿。

陈红娇为了帮助倪翠琴向家里索要赔偿,让自己的母亲去医院里闹,为此母亲不慎摔倒,导致两根肋骨骨裂。

而陈红娇自己更是做了一件过分的事情,那就是她锁了医院的后门并丢掉了钥匙。就是因为这件事,陈红娇被警察局拘留了十五天。

最终医院方赔偿给了倪翠琴一家20万元。医院赔偿后,陈红娇本以为事情算是结束了,哪知道很快她就面临了一场更大的官司。

4、 照顾不力,索赔30万

倪翠琴从医院拿到赔偿款后,陈红娇继续经营自己的托儿所,本以为至此之后两家也就不会再有什么交集。哪知道很快陈红娇就收到了法院传票,倪翠琴以孩子托管后,陈红娇照顾不力导致孩子死亡为由,向陈红娇索赔30万元赔偿。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很快就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作为原告的倪翠琴夫妇并没有发言,全程都是有他们找来了的资深律师发言。

律师一上来就咄咄逼人地表示:原告倪翠琴把佳佳全权托管给了陈红娇经营的托儿所,并且约定了托管费用,而陈红娇所在的托儿所却没有照顾好,导致佳佳因为没有及时就医而死亡,要求索赔30万元赔偿。

陈红娇这边的辩护律师立马进行了反对辩护:佳佳的死亡完全是由医院的误诊和自身的病情导致,陈红娇在发现佳佳状况后选择了立即就医已经尽到了看管义务。

陈红娇这方特意强调了一点就是双方并不是托管关系,而是有着亲戚情分和母女情分的寄养关系。

为此陈红娇特意请来了在托管所工作的其他老师来作证,这位老师出庭的证言是:佳佳在托管所完全是由陈红娇一个人照顾,佳佳的母亲倪翠琴也是管陈红娇叫小妹,并一直让佳佳管她叫干妈。

双方就与是否属于托管关系争执不休时,倪翠琴拿出了一份证明自己交了托管费的资料,而这份资料的末尾处清清楚楚的签署者陈红娇的名字,并且按了手印。

陈红娇看到这份证明材料立刻就情绪激动起来,原来这份证明的签署日期是2010年7月5日,而佳佳被送到她这里的时间是2月份,那么这份资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这份证明是当初陈红娇为了帮助倪翠琴拿到医院20万赔偿款签署的,她没想到是这份材料今天却成为倪翠琴用来否认自己与佳佳之间因干亲帮忙照顾孩子的证据。

陈红娇承认自己收了倪翠琴送来的五千块钱,可这钱根本就不是托管费,这钱是倪翠琴硬塞给自己的,就算寄养在亲戚家,不也得给点辛苦费?如果是托儿费,她都会给开收据,上学都是先交钱再上学,但佳佳是2月份送来的,钱是3月给的,时间时看怎么能是托管费呢?

当倪翠琴这方看到自己出具的证据都被对方应对了之后,扔出了最后一个重磅信息:那就是陈红娇的托儿所并没有营业执照,根本不属于正规经营场所。

双方就此开始了开庭后的第一次激烈争吵,法院根据双方的叙述认为双方之前的托管关系有亲属之间帮忙照顾的性质,最后法院经过调解,陈红娇赔偿倪翠琴9万元。

这个结果对于陈红娇来说不算重,法院应该是考虑了陈红娇对佳佳的用心照顾,毕竟她是在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开办了托儿所,这违反了相关法律。纵使有一万个正确,在根本原则问题上还是错了。

而这件事除了金钱方面的赔款,给陈红娇带来的更大影响还是来自于她的家庭生活。因为这场官司,陈红娇的托儿所关闭了,她老公向她提出了离婚,公公也因此事而突然中风,而她的母亲因当初帮助倪翠琴一家讨要赔偿款,造成两根肋骨骨裂使得老母亲至今仍需要人照顾,内忧外患全部压在了陈红娇的肩头,这让她深感绝望。

后语:

如果从一开始陈红娇就严格按照教育局和工商局的要求开办托儿所,在倪倪翠琴找上门的时候,公事公办拒绝托管年龄太小的婴儿,也就不会有这样的无妄之灾。

而作为中年妇女的倪翠琴,如果对孩子多一些照顾,自己多了解一些婴幼儿各个年龄段的饮食注意事项,估计也不会经历中年丧女之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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