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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五十条)

2024-07-15 16: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五十条)

  1、 鸡爪子:

  (1) 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

  (2) 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

  (3) 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和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

  2、 羊尾巴:

  电缆的末端不接防爆电器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电器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器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破口者均属于羊尾巴。

  3、 明接头:

  电器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者或明火操作者均属于明接头。

  4、 破口:

  (1) 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

  (2) 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1/2以上,长度达20毫米或沿围长1/3以上者。

  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均属电气安全隐患点。

  5、 开关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6、 隔爆面的光洁度应不低于△5,操作杆的光洁度应不低于△6,否则为失爆。

  7、 隔爆面有锈迹,用棉丝擦后,仍有锈蚀斑迹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8、 隔爆面有锈迹,用棉丝擦后,只留云影,不算锈蚀,也不为失爆(但在井上修理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

  云影——擦掉锈迹后,留下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9、 结合面上的小针孔,在1cm2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10、 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mm,其伤痕的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的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小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1、 隔爆面上不允许涂有油漆或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12、 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或磷化(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如无防锈油或磷面脱落均属失爆。涂油应在隔爆面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也不完好,(如磷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的1/5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13、 防爆面宽度减去超限间隙部分不得小于所规定的结合面宽度,否则为失爆。

  (1) 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小于25毫米,间隙不大于0.5毫米;

  (2) 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宽度如下表;

  隔爆空腔净容积(L)≤0.50.5-2>2

  间 隙(mm)≤0.3≤0.4≤0.5

  接合面宽度(mm)≥8≥12.5≥25

  (3)活动部分(操作杆及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如下表:

  隔爆空腔净容积(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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