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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凤凰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6-18 07: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社区、各单位,机关各局、办、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范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工作安排,制定《凤凰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医药高新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1日

凤凰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期间气候寒冷、降水稀少、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2017年北京大兴“11·18”火灾、天津河西“12·1”火灾、2021年辽宁大连“12·31”火灾、2022年河南安阳“11·21”火灾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当前,受重大活动后放松期、年底业绩冲刺期、传统事故多发期“三期碰头”叠加影响,加之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细化实化火灾防范措施,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在街道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防住重特大、盯住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围绕全国、全省两会、国家公祭仪式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有效预防亡人或其他有影响火灾事故,积极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遏制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1.推进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按照区安委办、消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泰高新安办〔2022〕29号)既定部署,经济发展局、 市场监管、 派出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照15类重点整治情形和7项整治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问题,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严格依法处理,实行闭环管理。要结合“祥泰商超”行动,持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全部创建达标;对未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任务的,持续跟进督办指导,直至达标。

2. 深化“祥泰高层”行动推进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按照市消委会《泰州市深化“祥泰高层”行动推进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泰消委﹝2022﹞6号)既定部署,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派出所、经济发展局、 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照共性、个性突出风险,分行业、分地区组织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运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强化日常消防管理。集中曝光一批隐患突出、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高层建筑,倒逼问题隐患整改。

3. 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消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医疗场所、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以及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督促单位加快整改工作进度、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切实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认真宣贯即将出台的地方标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效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督促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江苏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4. 强化加油站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经济发展局对加油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查清火灾隐患。应急管理、派出所等部门持续深化 ,组织对前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二)全力防止敏感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

1. 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为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 、派出所、各社区等部门,组织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纠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突出问题,严格电源、火源、气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严禁“一锁了之”,应当保证火灾时从内部易于打开,并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2. 加强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 为民服务中心、派出所、各社区等部门,持续开展文物建筑、博物馆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对照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风险隐患。指导单位对照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加强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结合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提醒、培训警示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评估预警、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3. 加强各级机关单位火灾防范。党政办公室指导督促办公用房使用单位认真梳理机关本级及所有下属单位基本情况,参照《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责任清单》(苏事管房〔2020〕87号),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通过组织交叉互查、吸纳地方专家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协同参与检查等方式,提升检查质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实施清单管理,实时跟踪督改,确保对账销号。消防救援机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及时提供消防安全指导服务。

4. 防范新业态新领域消防风险。对照《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苏文旅发〔2022〕96号)要求,深化“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火灾风险隐患排查,严查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应急通讯等方面突出问题,强化源头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室内冰雪活动场所检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保温材料、违规敷设电气线路的,坚决予以拆除、更换,严防“带险运营”。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和风电项目,为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评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法予以停用、搬离。针对大型物流仓储、电子洁净厂房风险特点,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混存货物、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违规占用通道、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科学设置防火分区,强化消防用水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

5. 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风险隐患整治。要重点针对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的劳密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重点区域,聚焦违规动火动焊、违规改建、违规堆放物品等突出隐患,组织企业自查、各社区排查、部门核查,逐家企业、逐栋厂房建立台账。针对纺织、玩具、食品、日用百货等不同类型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对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要坚决予以清理拆除。对违规改变使用性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影响室内排烟、安全疏散的,要限期恢复原状或按要求整改。对分组、转租的,要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巡查检查、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对涉及电焊气焊等火灾危险作业的,要督促用工企业、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动火审批、现场监护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有效预防和减少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1. 加强检查整治。经济发展局、 市场监管、 派出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各社区等部门持续开展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清患安居”行动。应急等部门要重点加强小生产、小仓储、小物流企业安全监管。经济发展局、 市场监管、 派出所、 各社区等部门重点加强沿街店铺燃气安全监管。街道要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基层网格等力量,组织开展“城中村”、“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等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以及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使用燃气、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问题。督促“九小场所”逐一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落实消防安全日常指导员,组织进行登记造册、教育培训并落实永久性统一标识管理、承诺公示。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经营性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要做好“回头看”工作,严格整改到位,尤其是对省、市、区各级督查通报督办的地区及问题,迅速明确相关政府、部门以及自建房建筑产权、管理、使用方的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12月底前完成整改。

2. 落实基层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会议、“10·10”调度会议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办发﹝2022﹞43号)文件精神,完善基层消防治理工作格局。要按要求挂牌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落实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建立日常工作机制,承担协助指导街道消防工作、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等工作。要通过政府发文形式,明确消防工作站组织架构、工作人员以及工作职责,并报区消委会备案。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各方加强本地区消防工作。加强专职队“一队多能”建设,承担辖区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协助督促隐患整改、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要试点街道消防授权执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61、63、64、66条等规定中部分监督检查权限、行政处罚权限赋予街道。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部门“六联”机制建设合力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通知》(苏公通﹝2022﹞299号),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冬春期间至少开展一轮消防监管业务联合培训。将消防安全纳入本地网格化工作机制,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深入应用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

3. 强化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消防公益说”“全民学消防”“消防志愿行”“消防大体验”等消防宣传主题活动。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各行业系统组织全员消防疏散演练,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公众力量,大力宣传“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五会六必”以及消防安全“七禁八清”工作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取暖、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加大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力度;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设冬春火灾防控专栏,以发放宣传单、扫“消防安全码”等形式,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识别火灾风险、自改消防隐患和科学逃生自救知识。

(四)紧盯重点环节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1. 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聚焦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紧盯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坚决予以清理拆除。依法查处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推广应用消防通道智能告警系统,对违停车辆及时发出告警提示。鼓励在公共电梯内安装AI智能阻梯系统,严防电动自行车“入梯入户”。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派出所、各社区等部门集中治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2. 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清理。经济发展局、 市场监管、 派出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重点关注使用燃煤、燃气和电热等方式取暖,以及农村秋后烧荒、建筑施工工地不安全用火等风险,靶向纠治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燃气灶具、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不彻底、违规动火动焊等问题,降低起火风险。持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装饰、夹芯彩钢板房违规住人、冷库违章喷涂保温材料等隐患问题,依法采取查封、关停等强制措施。深入开展高层建筑外墙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专项治理,采取设立安全警示牌、修复破损保温层等措施,严防被引燃。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加强集中居住区域安全管理,组织清理公共区域易燃可燃物品,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严禁进楼入室充电。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

3. 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全面开展“四个一次”活动(启一次泵、放一次水、按一次按钮、测一次风压),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督促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督促所属行业系统单位和社会单位加强“防消宣”一体化微型消防站(体验室)建设,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和人员,严格实行消防控制室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加强消防培训、日常训练和拉动演练,做到微型消防站队员熟练掌握接报火灾报警信号后的应急处置程序,有效提升单位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4. 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 市场监管、 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各社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改装、停放、充电以及电池强制报废、回收利用等全流程监管,集中查处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私自改拆装、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以及重点快递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集中清查。贯彻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在住宅小区建设一批低费用智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位。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满电下班”行动,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五)全力做好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准备。

1.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消委会成员单位、和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单位,结合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事故特点,建立完善恶劣天气预警和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会商研判,更新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和灾情信息,提前发布预警提示。

(六)统筹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工作。

1. 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全国省市两会、国家公祭仪式等重大活动期间,全区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活动举办地要采取特殊火灾防控举措加强关键环节防范,对涉会场所实施全面消防检查,对重点部位明确专人严看硬守。周边地区要组织对水电油气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逐一开展排查,督促场所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

2. 严密重要节点安全防范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广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组织发动节庆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节日期间,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交叉互查、错时检查等方式,紧盯烟花爆竹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祭祀祈福、游乐出行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现场执勤,必要时前置备勤力量,实施现场监护。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2年12月初)。街道印发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条线发动。

(二)组织实施(2022年12月至2023年全国两会闭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针对突出风险加强检查督导,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2023年全国两会闭幕至3月底)。街道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本系统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形成分析评估报告,逐一列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系统梳理火灾多发、高发行业单位场所,对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一对一下发火灾形势分析通报,提出工作要求、明确防范措施。要开展精准化治理,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冬春期间,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三)强化监管协作。消委会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四)严肃督导问责。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采取明查暗访或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并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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