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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海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场地均在海南大学海甸校区。 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相应学科(类别)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并达到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考生须通过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范围 1.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学生人数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型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括号内为已录推免生人数) 复试比例 复试人数 1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硕 全日制 10人(2人) 150% 12人 2 120201 会计学 学硕 全日制 6人(1人) 5人 3 120202 企业管理 学硕 全日制 15人(6) 150% 14人 4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学硕 全日制 8人(2) 6人 5 095137 农业管理 专硕 全日制 15人 120% 19(3人同为341分) 6 095138 农村发展 专硕 全日制 15人(1) 120% 18(2人同为335分) 7 125100 工商管理 专硕 全日制 25 120% 30 8 125100 工商管理 专硕 非全日制 141 120% 171(9人同为182分) 9 125100 工商管理(海南自贸港国际供应链创新机制研究) 专硕 非全日制 45 120% 54 10 125300 会计 专硕 全日制 20(3) 120% 23(4人同为241分) 11 125300 会计 专硕 非全日制 26 120% 26 说明:1.以上招生计划和复试人数均不含专项计划。2.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两个专业的初试合格生源不足120%,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所有满足2023年相应学科国家线(B类考生)的考生都可参加复试。3.复试人数计算方法为:(招生计划人数-已录推免生人数)×复试比例。 2.复试名单 各专业复试请见附件1-4。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考生名单以海南大学官网公示为准(https://ha.hainanu.edu.cn/gs/yjszs/ssszs.htm)。 3.夏令营优先录取政策 参加我院面向2023年研究生招生而组织的夏令营的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一志愿报考我学院与夏令营考核通过相同专业时,进入我院复试名单后,按照排序规则,同等条件下,夏令营表现突出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复试资格审查 1.所有复试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复试。 2.资格审查安排 序号 专业名称 资格审查时间 地点 1 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农林经济管理 4月3日09:00-18:00 社科楼B106 2 农业管理、农村发展 4月3日09:00-18:00 社科楼B318 3 工商管理 3月30-31日09:00-18:00 社科楼B308、B316、B321 4 会计 3月31日09:00-18:00 社科楼B318 注: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管理学院最新通知为准。 3.材料要求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准考证(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 (2)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须正反面)。 (3)应届本科生的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持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上各专业的报考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课程成绩单、发表论文情况等)。 (7)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本人所在单位的考核部门鉴定并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部门作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作鉴定并盖章。此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9)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在读学校(主考学校)提供的学习相关证明。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供: ①本人户口本; ②《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2)学院要求或自主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经历、专家推荐信等。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最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提交。 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三)加试 1.以下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 (1)毕业满两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的专科生; (2)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结业生; (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5)《海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需加试的专业考生。 2.各专业的加试科目为招生目录公布为准。 3.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需要加试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29日前与管理学院取得联系。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加试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二区相应学科的单科分数线,任何一门课程不合格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 (四)复试内容及分数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及综合文化素质等。在复试期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向我校提交《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笔试(总分为100分)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笔试科目 笔试开始时间 笔试地点 1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164管理学 4月4日09:00-11:00 4教207 2 120201 会计学 1139财务管理 4月4日09:00-11:00 4教207 3 120202 企业管理 1111微观经济学 4月4日09:00-11:00 4教207 4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1112农业经济管理综合 4月4日09:00-11:00 4教207 5 095137 农业管理 1112农业经济管理综合 4月4日09:00-11:00 4教216 6 095138 农村发展 1112农业经济管理综合 4月4日09:00-11:00 4教216 7 125100 工商管理 1076思想政治理论 4月1日09:00-11:00 待定 8 125300 会计 1076思想政治理论 4月1日09:00-11:00 待定 9 125300 会计 1165会计综合 4月1日15:00-17:00 待定 注: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管理学院最新通知为准。 3.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考核(40%)、综合能力考核(40%)以及英语应用能力考核(20%)。①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②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的考查。③英语应用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面试开始时间 面试地点 1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4月4日14:00开始 5-211 2 120201 会计学 4月4日14:00开始 5-212 3 120202 企业管理 4月4日14:00开始 5-205 4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4月4日14:00开始 5-214 5 095137 农业管理 4月4日14:00开始 社科楼B308 6 095138 农村发展 4月4日14:00开始 社科楼B319 7 125300 会计 4月2日08:30开始 5-316、5-317、5-318、5-319、5-320、5-321 8 125100 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海南自贸港国际供应链创新机制研究) 4月1日14:00开始 5-106、5-116、5-117、5-118、5-121、5-122 9 125100 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4月2日8:30开始 5-121、5-122、5-205、5-206、5-215、5-216、5-217、5-219、5-220、5-222、5-311 10 125100 工商管理 (全日制) 4月3日8:30开始 社科楼B308、B319、B320、B112 注: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管理学院最新通知为准。 复试总成绩=笔试总分×50%+面试总分×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加分政策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前与管理学院取得联系(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人员名单之中),并提供合同书、服务期满的考核报告等材料。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考生名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告。 (六)综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1.初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根据考试科目数量、统考科目分值,初试总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百分制): (1)初试总成绩=总分(500分)÷5 包括以下专业:企业管理、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农业管理、农村发展 (2)初试总成绩=总分(300分)÷3 包括以下专业:会计专硕(MPACC,全日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全日制、非全日制) 2.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院参照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 1.学院按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参加海南大学面向2023年研究生招生而组织的夏令营并表现突出的考生优先录取。 综合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计入综合总成绩的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的统考数学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数学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成绩(WGY)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外语成绩相同,则按思想政治理论(ZZLL)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结束3天后,考生可向学院查询本人的综合总成绩及排名。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特别提醒:拟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议及投诉 考生如对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的,可向管理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申诉人如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电话:0898-66290798(管理学院学科与科研办公室) 0898-66251735(学校研究生招生办) 五、联系方式 1.学术型硕士:电话0898-66290798;复试QQ群189376218 2.农业管理、农村发展、会计:0898-66289921;复试QQ群629584214 3.工商管理硕士:0898- 66279201;复试QQ群598325283 注:以上QQ群仅为复试期间发送各类通知使用,限复试考生加入,加群时请务必备注“复试专业+实名+身份证号码后4位”。
本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由海南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有变动或其他未尽事宜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海南大学管理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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