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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余下11案宣判,温瑞安等11位作家胜诉,获赔60.4万元

#《锦绣未央》余下11案宣判,温瑞安等11位作家胜诉,获赔60.4万元|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告代理人维权律师团负责人中闻律师事务所王国华律师表示:《锦绣未央》系列抄袭案在侵权认定方面,法律上的判断与普通的判断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和区别,尤其是法律判断的时候,首先要考虑这些语句或者情节是不是常规语句或情节,当这个因素排除了以后,再判断侵权书和权利书之间所涉及的语句和情节,是否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如果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才能进一步认定侵权。

        王国华律师进一步表示,法院对每个案子的判赔金额与侵权书抄袭的体量有关,同时还要考虑文字的相似程度,以及在整篇文章中的占比来确定。剩余十一案中的权利作品,并非整本书都被抄袭,很多仅是将书中的部分段落和语句进行了抄袭,涉嫌抄袭的语句数和情节数各不相同,抄袭少的有几千字,多的高达几万字,并且针对每部权利作品的抄袭字数占《锦绣未央》总字数的比例也不尽相同。所以在确定赔偿时,抄袭体量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说侵权书是针对整本权利书进行了抄袭,赔偿金额可能会更多。平均算下来每千字赔付6000元左右,这超过了通常确定的判赔标准,在现有法律的赔偿标准下,《锦绣未央》系列抄袭案还是按照较高及惩罚性标准来判赔的,说明司法保护力度在加大。

        王国华律师还透露:《锦绣未央》一书中存在大量侵权内容,既包括语句侵权,也包括情节侵权,有些情节可能包含在电视剧《锦绣未央》中,被电视剧使用,目前不能排除下一步将对电视剧方采取法律措施的可能性。当然,这还需要维权作家、编剧、志愿者们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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