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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建筑安全生产暨扬尘污染防治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4-07-12 17: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区建设局(委)、各园区规划建设局(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建安函〔2021〕6号)、《安徽省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管理措施》、《宿州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和《宿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宿政发〔2018〕27号)要求,切实加强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态势,我局于2021年5月中旬开始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道路工程开展第二季度建筑安全生产暨扬尘污染防治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大检查对主城区和各园区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各县区进行双随机抽查,共检查、督查138个在建工程,其中检查主城区工程77个、宿马园区14个、高新区13个、经开区10个、鞋城9个、埇桥区3个、灵璧县3个、泗县3个、萧县3个、砀山3个。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6份,执法建议书4份。从检查情况来看,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基本得到落实。但仍有少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建筑安全生产情况较差,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处罚措施

针对项目在建筑市场、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现通报处理如下:

给予项目施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并对项目经理及总监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6个月。(处罚项目问题清单详见附件1)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到岗履职,特别是国有投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配备人员到岗履职,要认真履行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职责和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市场管理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履行实名制考勤,按照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和“宿州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十条”要求落实防治措施。同时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尤其是设备安拆、使用过程中人员进场证件审核工作。

2、各县区、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抓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确保整治措施到位,做到目标更明确、责任更落实、要求更严格;组织领导务必到位,主要负责人要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指导、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检查、亲自跟踪整治;隐患消除务必到位,明确整改方案、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逐一销号,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工,要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落实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和扬尘防治查处有效、整改有力。

3、各项目参建单位应针对本次大检查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本着“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的原则,积极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建设行为合法合规。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1日

2021年宿州市第二季度建筑安全生产暨扬尘污染防治大检查主要问题汇总表 序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项目 经理 总监 存在问题 处理意见 1 心泊湾 建设单位 安徽龙汇置业有限公司 方远修 邵春林 1.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部分未在岗,未提供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银行代发工资协议,未提供劳务分包、设备、材料等支付凭证。监理月报未分项目进行编制。监理单位未按规范审查特种人员,现场的监理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2.临时用电不规范,多处加工区未设末端开关箱,未使用接零保护系统,塔吊专用箱动作电流超过30毫安;3.基坑边坡未方案1:0.5放坡,边沿大量堆放钢筋及其他材料;4、模板支撑系统使用轮扣式支撑,顶板厚度超荷载未进行专家论证,现场使用跨骑式手推式电车无验收无交底;5.安全通道为层防护,所有钢筋加工区无防护棚;6.7号楼电梯无斜撑标,转动板安全锚缺失,7号楼塔吊扶墙螺丝松动,扶墙焊接不规范;7.现场落地式卸料平台未编制方案,内支撑架受力在同一断面,不符合要求,楼梯防护与外架相连。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 福建省福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安徽万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善水居 建设单位 安徽龙汇置业有限公司 蓝应镜 邵春林 1.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部分未在岗,监理月报未分项目进行编制,监理单位未按规范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2.木工机具无任何安全措施,无灭火器。3.模板支撑系统使用轮扣式支撑,顶板厚度达350mm以上无论证方案;4.1楼电梯扶墙安装不规范,无接地保护,天窗限位无效,10号楼人货电梯天窗限位无效无进户安全门,10号楼塔吊无回转线位,无小车后线位器,无灭火器,套架无安全爬梯;5.主楼临边防护缺失过多,悬挑式脚手架与方案不符,不具备指导现场施工。卸料平台未完全封闭,无限载牌,现场使用落地式卸料平台,无方案计算,架体,卸料平台内业资料造假。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 福建省福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安徽万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万兴九玺台 建设单位 宿州万兴置业有限公司 周康安 温祖海 1.吊篮无安拆方案,现场吊篮无超高限位器;2.临时用电混乱,一闸多机,未经漏电保护器接电。3.扬尘防治大面积裸土未覆盖,垃圾未及时清运。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5.门厅石材干挂位置落地架立杆基础悬空,连墙件及上下人通道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市通报批评,时限六个月。 施工单位 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安徽省至泽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 宿州市粮干校小区 建设单位 中铁四局置业(宿州)有限公司 刘岩 李志强 1.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够;2.总监长期不在岗,监理人员配备不够,现场监理人员仅4人持证上岗。监理招投标文件未提供;3.外架及内天井架连墙件和水平封闭(根部、作业层、中间段)不符合规范;4.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规范。                         对总监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监理单位全市通报批评,时限六个月。 施工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 祥生云湖悦一标 建设单位 宿州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王伟 严广永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在岗,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够,均不能到岗履职,未持有效证件上岗;2.部分岗位人员社保、劳动合同未提供,无劳资专管员;3.专业分包合同及分包资质、安许证均未提供,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银行代发工资未提供。4.监理人员配备不足,除总监外均不能到岗履职,未提供监理有效资料;5现场连墙件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人部分未签字,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不齐全,架体验收不符合规范要求;6.基坑护坡处理不彻底,部分二级箱接地未做,塔吊验收总包单位未签字。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市通报批评,时限六个月。 施工单位 裕和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天鹅湾G23#86#93#95#99#92#95#楼及地下室/地下室车库 建设单位 五冶坤泰置业有限公司 耿大林 纵原 1.96#楼无安全通道,首层未封闭,无防坠落半径警戒设置;2.塔吊专用箱漏保参数不符合要求,箱体无防雨防砸措施,无接地;3.2号塔吊螺丝松动,变幅限位无效,力矩限位无效,驾驶室腐蚀严重,停止使用;4.3号塔吊后臂护栏脱焊腐蚀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实体与手续资料不符,停止使用;5.各专项方案内审不符合规范要求未盖企业公章;6.地下室顶板边坡安全距离内超高堆放塔吊标准节,存在安全隐患。7.基坑临边无安全防护措施,无排水截水措施;8.现场材料堆放凌乱,裸土覆盖未百分百,现场钢筋加工棚搭设不符合要求,立即拆除更换制式钢筋棚;9.项目经理未能到岗履职。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宿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7 宿州市人民路综合管廊项目一标 建设单位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锦 季涛 1.施工现场存在深基坑已施工,无方案,无交底,无论证;2.现场存在大量裸土未覆盖到位,道路未硬化,无车辆冲洗设施,采用柴油发电机配电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要求;3.各分部分项安全专项方案缺失,安全技术交底签字不符合规范要求,项目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临时用电未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无验收记录,无方案;4.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履职,项目实名制通道及农民工工资“一金五制”未落实。4.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完成;5.监理单位人员未能按数到场履职(15人仅到2人)监理例会召开次数不足,监理通知书无整改回复。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8 宿州市人民路综合管廊项目二标 建设单位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章杨 季涛 1.施工现场存在深基坑已施工,无方案,无交底,无论证。2.无车辆冲洗平台,采用柴油发电机配电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要求;3.现场喷浆支护未搭设封闭防护棚。4.各分部分项安全专项方案缺失,安全技术交底签字不符合规范要求,临时用电未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无验收无方案;5.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履职。2.项目部分组成人员任命文件未见人员名单,实名制通道及农民工工资“一金五制”未落实;4.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完成;6.监理单位人员未能按数到场履职(15人仅到2人)监理例会召开次数不足,监理通知书无整改回复。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9 南翔恒泰(宿州)国际商贸物流城云鲜城项目 建设单位 南翔恒泰(宿州)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丁建松 陈令杰 1.施工现场处于基础施工阶段,地梁承台已成型,无专项方案,无安全教育记录,交底不全,无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资料缺失太多,施工用电无任何验收记录,无专项方案,无资料;2.现场电箱设置高度不符合JGJ46-2005规范,无防雨防砸措施,现场一级箱设置不符合要求,塔吊避雷接地设置不规范。3.塔吊基础螺丝松动,标准节螺丝松动,刹车无防雨罩,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与办理施工许可证不一致不能到岗履职,用工合同未签订,监理日志缺少签字。钢筋防护棚宜全部调整,定型化防护设施。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 溱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安徽华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 宿州肿瘤医院 建设单位 宿州七喜圣德医院有限公司 王春冬 程永生 1.现场多数工人未戴安全帽;2.钢筋加工区未接保护零线,楼层内用电一闸多机,未设漏保,主楼临时用电混乱,无专人管理,乱拉乱接,一闸多用;3.主楼未装窗户部位安全防护大量缺失,管道井防护不符合要求;4.监理单位人员配备不够,人员未到岗履职,技术负责人等项目关键人员不在岗履职;5.人货电梯扶墙斜撑缺失,吊篮安全绳固定不规范,安全绳主绳副绳使用不规范,吊篮螺丝缺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人员证件未见。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市通报批评,时限六个月。 施工单位 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合肥庐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1 高新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建设单位 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赵远 陈健 1.外架连墙件全部拆除未恢复,存在安全隐患;2.电缆敷设与方案不符合,一闸多用;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在岗,个别施工单位关键人员证件查询不到,安全员证件过期;4.除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人员社保,劳动合同不是在总承包单位缴纳;5.个别监理人员社保未提供,总监不在岗;7.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银行代发工资协议未提供,今年农民工资发放未提供;8.电梯二级箱漏电电流设置错误,塔吊未设置专用二级箱,三级箱漏电电流为50MA设置错误,塔吊司机未持证上岗。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市通报批评,时限六个月。 施工单位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 宿州华康养老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 宿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刘克新 杜军 1.钢筋棚开关箱设置不符合要求,部分钢筋机械不在钢筋棚内,部分机械接地位置不对;2.电箱缺少系统图,降水电箱缺少接地;3.木工加工棚圆盘锯缺少防护罩,木工材料堆放区消防器材配备不够;4.总配电房绝缘垫未完全铺设;5.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现场管理人员均与投标文件人员不一致,均不是总承包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变更不符合要求,质量员证件非主管部分颁发;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银行代发工资协议与农民工工资发放均未提供;7.未按基坑工程专项方案及时组织对支护结构的联合验收。8.无塔吊基础方案。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安徽峙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 航空先进复合材料智能制造基地1#厂房、2#厂房 建设单位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黄永福 马泽华 1.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履职,未提供农民工专用账户,未提供工资保证金凭证及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银行代发协议,专业分包脚手架搭拆单位无资质承揽工程;2、临时用电未设置总配室,分配箱未接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线使用铜单芯,机具未接保护零线;3.模板支撑系统步距,顶部悬臂高度大于规范要求,东南侧外挑部分不符合要求,防护架内缺少填芯杆,塔设与方案不符;4.现场五台汽车吊无进场验收,履带未检测合格;5.2#厂房基坑无支护方案。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 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14 宿马幸福家园安置房 建设单位 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王彬 梁怀志 1.2#楼电缆随地拖放,部分电箱接线不规范,无防雨防砸措施,电缆随外架布设,塔吊未设置专用开关箱,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混用,漏保参数不符合要求;2.楼层外围,采光井、管道井洞口无水平及临边防护;3.悬挑卸料平台进楼端无临边及水平防护,无限载标识标牌。4.3#塔吊操作平台斜撑销子使用部规范,护栏链接未固定,标准节螺丝短,驾驶室固定使用不规范未使用开口销,重量限位力矩限位无效,钢丝绳排列不齐,挤压有断丝,驾驶室接零保护未接,停止使用;5.项目部仅一名施工员在岗,监理单位人员配备不足,到岗情况不满足要求,未办理施工许可证;6.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缺失严重,安全技术交底未做到全员交底,签字存在代签,未提供验收材料和卸料平台交底资料,日常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 宿马绿地2019-325地块一标段 建设单位 绿地集团宿州置业有限公司 贾香芝 代琼博 1.6#塔吊扶墙使用不规范,小车钢丝绳绳卡使用不规范,穿墙螺丝过短,扶墙并丝未上紧,扶墙抱箍缺少螺丝,高度限位无效,后臂护栏损坏严重用铁丝绑扎,力矩限位只接1组;2.6#楼北侧基坑坍塌,影响周边道路;3.2#楼楼层临边防护局部缺失,首层未全封闭至安全通道,未设置安全防坠警戒区域,卸料平台进楼端水平、立面防护不到位,限载标识标牌缺失;4.1#楼使用花篮式拉杆悬挑脚手架未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5.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缺失,验收资料缺失;6.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程序不符合规范要求;7.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未按施工许可证对应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监理例会近期召开次数偏少。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 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16 恒福新城B区 建设单位 宿州市恒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吴抗震 马瑜 1.关键岗位人员劳务合同社保证明缺失,项目经理带班记录内容不完整,监理部人员配备不足,例会召开次数较少,日志内容不完整无签字;2.卸料平台进楼梯端平面防护不到位,无立面防护,交底及验收记录与实体不一致,不具时效性;3.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未分开设置,电箱未设置防雨防砸措施,楼层用电电缆沿外架铁丝绑扎布设,楼层电箱无接地措施;4.楼层周边无防护,楼梯洞口防护(剪刀梯)因二次结构全部提前拆除,电梯井,采光井水平防护不到位,不符合JGJ80-2016规范要求;5.模架体系与方案不符,1#楼21层浇筑,无模架验收记录;6.外架采用搁置式悬挑外架,阳台位置工字钢锚固段与悬挑外架比例不符合GJG130-2011规范要求,施工电梯开口处未做之字支撑加固,验收记录与实体不相符。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 福建省正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安徽华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碧桂园玖珑府 建设单位 灵璧石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赵奇 杨克伟 1.基坑支护放坡未按照方案要求实施;2.临电总配室不符合规范要求,机具未接PE线;3.模板支撑超限梁未按省厅2018年162号文进行方案论证;4.地库后浇带支撑拆除,顶板后浇带堆放大量材料;5.花篮式拉杆悬挑脚手架方案未通过论证即投入使用,立即暂停架体施工。未按照执法建议书指出问题整改,2021年6月23日复查仍存在:1、模板方案未论证。2、脚手架方案无修改后专家意见,无二次审批。3、总配室仍不符合规范要求。4、后浇带仍堆放大量物料。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 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安徽万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8 金荣金源里 建设单位 安徽金荣置业有限公司 汪坤明 刘翠艳 1.临电总配室无绝缘垫板,总漏电保护大于要求,加工区未达到“三级配电”;2.基坑未按方案要求放坡;3.7#楼塔吊扶墙螺丝松动,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三级箱不符合要求;4.7#楼2层以上缺少临边防护,部分悬挑层大头塞松动,卸料平台锚固端螺丝松动。未按照执法建议书指出问题整改,2021年6月23日复查仍存在:1、临电仍未达到规范要求。2、基坑仍未按照要求放坡。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 灵璧金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19 学府壹号 建设单位 安徽金荣置业有限公司 胡中敏 何达 1.电梯防坠器超期,天窗限位无效,无安全防护门,存在安全隐患,进料门无限位,扶墙搭设不规范;2.电梯井防护不规范,楼梯边无防护,存在安全隐患,主楼临时用电私拉乱扯,无专人管理,用电混乱。未按照执法建议书指出问题整改,2021年6月23日复查仍存在:1.电梯已报停,但现场私接,数名工人未佩戴安全帽;2.电梯井防护不到位。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 安徽龙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20 龙山子凤北A区棚改工程 建设单位 萧县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崔居华 李涛 1.深基坑方案无修改记录,排桩冠梁,柱间挂网未按方案设置,无第三方检测;2.花篮式脚手架未论证;方案未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3.监理单位未能提供3月14日后的有效监理联系单;4.塔吊加节验收表未盖章;1#塔吊未安装风速仪;个别钢筋加工区防护不到位;安装自检表、联合验收表填写错误;5.悬挑脚手架施工与方案不符;方案缺少受力计算;架体验收不符合规范;6.电梯井、采光井防护不符合规范;7.施工许可证未办理,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证件非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分包单位委托总包单位银行代发协议未提供,监理人员配备不足,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 对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市通报批评,时限六个月。 施工单位 中铁上海工程局 监理单位 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市住建局官方发布的信息、文件禁止转载,如需采用文本任何信息、数据需征得发布单位同意,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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