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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花旗大厦:丁氏家族十年“宫斗”大戏

2024-04-14 13: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乐居财经 林振兴 发自上海

矗立于黄浦江畔15载,楼高180米的上海花旗集团大厦,不仅上演了整整十年的家族“宫斗”戏码,如今还传出被“出售”的消息。

5月6日,媒体获悉,花旗集团大厦的部分楼层正在寻求出售,约5.4万平方米的物业报价60亿元,报价单价超过11万元/平方米。

花旗集团大厦此次交易标的的地上面积为54986.17 平方米,涉及楼层为1-4层,14-26层及36-40层。其中,写字楼部分面积为44134.94平方米,商铺部分面积为10851.23平方米,地下停车设施20551.27平方米。

据花旗银行官网显示,其中国区总部办公地点均在28至35层之间。大厦冠名方花旗集团持有的物业并不在此次出售范围。

资料显示,出售部分产权属于丁氏家族。只不过,围绕这座大楼的家族资产争夺已有十年,却始终未能尘埃落定。

这座由外资金融集团参与设计建造的第一幢国际化金融大厦,因花旗银行的冠名而闻名陆家嘴,并由上海巴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巴鼎公司”)开发,建于2002年,于2005年建成。除了花旗集团持有的8层物业之外,其余为巴鼎持有。

巴鼎公司紧接着就刊登律师声明表示,近期网传巴鼎公司出售上海花旗集团大厦消息不实,公司从未有出售上海花旗集团大厦的意向,也未曾委托任何机构、个人出售。

“甩手掌柜”的后患

花旗集团大厦出售的传闻,其实由来已久。回溯五年前,有公司曾收到过报价单价逾10万元/平方米。

在业内人士看来,长时间未出售,一方面是因为价格高,另一方面是因为物业持有人丁氏家族内部的资产纠纷。丁小红、丁育和丁钢是一奶同胞的姐弟,丁小红是姐姐,丁育和丁钢是弟弟。

本是血浓于水的手足情,但豪门姐弟缘何反目?在知情者看来,丁氏姐弟之争归根结底就是上海花旗集团大厦及关联公司之争。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丁育靠做钢材生意挖到了第一桶金,完成原始财富积累,并成立了上海鼎泰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鼎泰物产”)

1997年,鼎泰物产受让陆家嘴国际金融贸易区X1-7地块,与香港巴林公司合作成立巴鼎公司,开发上海花旗大厦,其中鼎泰公司占40%股份。五年后,花旗集团大厦项目工程获批开工。

2003年,丁育获得大额贷款,收购巴鼎公司的全部股份,成为唯一股东。次年,他在香港成立香港第一大陆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公司”),注册资金10万港币,指定丁小红代持股份并任总经理。

此后,经上海外资委批准,巴鼎公司成为香港公司的下属公司,转型为外资企业,上海花旗集团大厦也顺理成章地成为外资项目。

2005年,上海花旗集团大厦建成,时值60多亿元人民币,月租金2000多万元。这栋光鲜亮丽的楼宇,不仅成为了丁氏家族财富的集大成产业,也成为姐弟和兄弟之间反目成仇的最大诱因。

次年,丁钢在澳门成立澳门第一环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澳门公司”),丁钢和丁小红持股99%和1%。从表面看,在注册资金方面,丁钢的澳门公司比丁育的香港公司大得多。

从大厦开建起,丁育就陪同妻儿长住澳洲,做起了“甩手掌柜”。巴鼎公司的法人改由丁育同父异母的兄弟余霞安担任,该公司实际处于丁钢控制下,香港公司交给丁小红管理。

2006年10月,丁钢利用澳门当地特殊的公司制度,经丁小红同意,通过其澳门公司为丁育的香港公司虚拟扩股至410万港币(原先10万港币),使自己一跃成为香港公司的大股东,同时成为巴鼎公司和上海花旗集团大厦的大股东,将上海花旗集团大厦建成后产生的巨大收益纳入囊中。

四年后,丁育回国,发现香港公司“扩股”并被丁钢控制,他马上采取法律措施将香港公司还原,丁氏兄弟公司权属之争以及香港公司之诉由此拉开帷幕。

另一方面,丁钢也进行了正面反击。2010年7月,澳门公司向上海法院提起诉讼。诉称丁小红滥用澳门公司股东身份,与丁育串通,在未经丁钢同意的情况下,非法将澳门公司持有的香港公司100%的股份处分给丁小红和丁育,以非法取得香港公司持有的巴鼎公司资产。

“抢公章”闹剧

现有当当网李国庆的“抢公章”夺权门,前有丁氏兄弟抢公章的小闹剧。

2010年6月11日晚间,丁育带领数人前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40楼的丁钢办公场所,将保险柜内的原告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共计26枚印章据为己有。

两天后,巴鼎办公室主任戴春笙向派出所报案,称其受总裁丁钢委托,就丁育未经总裁同意将公司公章等26枚印章及价值11000元的中石化石油卡等物从其保管的保险箱中取走一事报案。

并于当年6月18日,正式提起诉讼。丁钢认为丁育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导致其无法正常经营。然而,丁育认为自己才是巴鼎公司权益的真正拥有人,持有公司印章的行为合法合理。

此后,丁氏两兄弟就这样你来我往,不断演绎“上诉-反上诉”的情节。

归属权之争的高潮是2012年。当年7月,宝山区警方立案并逮捕了丁小红,还以国际通缉令通缉了丁育。

紧接着8月,丁氏姐弟的82岁老母亲方美华亲赴香港法庭作证。她的证词支持了丁育是花旗集团大厦及关联公司唯一的投资人,丁钢只是靠家族的发展而拥有部分公司的管辖权,但从未投资过任何一个公司。

方老太太对于三个子女闹到如今的局面感到痛心,希望法律能给出公正的结论,让手足相残的局面因此而终结。

据自称丁钢辩护律师的人发表的一份声明称,香港的初审判决已经判定丁钢是60多亿元财产的实益拥有人。丁育向法庭存档了上诉文件后,并未到法庭排期审讯。

这份声明的真伪尚无法验证。

十年宫斗后,巴鼎公司与花旗集团大楼的产权归属,仍是一个迷雾重重的罗生门。

2014年,巴鼎公司唯一股东由香港公司变更为汇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余霞安变更为丁钢。目前,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皆为苏小萍。

那么,是谁要出售上海花旗集团大厦?又是谁在幕后指使巴鼎公司发出律师澄清出售的声明?

种种迹象显示,丁氏家族的内斗并未完结,乐居财经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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