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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24-07-01 20: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现就明确城市规划区范围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市规划区(简称“城区”),主要包括滨湖新城、金沙老城和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为:东至银湖路(G233),南至常合高速(S38),西至新丹金溧漕河,北至通济河、老丹金溧漕河及金坛区界,区域面积168.8平方公里。(范围图见附件1)

二、城市规划区中心区(简称“中心城区”),包括滨湖新城和金沙老城,四至范围为:东至金湖路(S240),南至江东大道(G233),西至新丹金溧漕河,北至良常路(S340),区域面积62.8平方公里。(范围图见附件2)

三、之前对城区和中心城区范围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常州市金坛区城区范围图

2.常州市金坛区中心城区范围图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坛政发〔2018〕19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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