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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庆姐弟坠亡案”两被告人被执行死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张波、叶诚尘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期间,依法讯问了二被告人。 张波、叶诚尘委托了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辩护律师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提交了辩护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听取并审查了辩护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向张波、叶诚尘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 2024年1月31日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张波、叶诚尘执行了死刑。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前安排张波、叶诚尘会见了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 被告人张波隐瞒已婚已育事实,与被告人叶诚尘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 叶诚尘在得知张波婚育情况后,仍继续与张波交往。 2020年2月,张波与妻子陈某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张某甲(被害人,殁年2岁)由陈某某抚养,儿子张某乙(被害人,殁年1岁)由张波抚养至6岁后归陈某某抚养,张波分期向陈某某支付80万元抚养费。 叶诚尘知晓张波与陈某某离婚协议内容,仍将张某甲、张某乙视为其与张波结婚的障碍和以后共同生活的负担。 为此,二人多次共谋杀死张某甲和张某乙,并决定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作案。 之后,叶诚尘多次催促张波作案,以其家人因张波有孩子反对二人共同生活、不解决孩子问题就不见面和分手等为由,不断催促、威逼张波动手杀人,并给张波限定最后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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