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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共分为几级

2023-10-16 02: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共分为几级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3-03-18 14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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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 四级,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是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科学监控和管理的基础。目前已有的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主要包括:“死亡半径法”、“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评价法”等。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帮助。

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共分为几级

四级,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是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科学监控和管理的基础。目前已有的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主要包括:“死亡半径法”、“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评价法”等。

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重大危险源。

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10~29人的重大危险源。

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3~9人的重大危险源。

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1~2人的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由本规定附件1列示。

二、重大危险源要去安监局备案吗

是需要去备案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三、重大危险源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2、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分级、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情况;

3、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情况;

4、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测、检验以及维护保养情况;

5、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修订和演练情况。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一)其他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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