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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公司发布:新舱单直接改配新规、预配舱单改配流程

2024-06-29 18: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8. AMS/ENS航线的货物,需要申请“直接改配”的提单号下,其AMS/ENS 的申报必须及时正确,且没有合并过其它提单号下已上船的货柜;

9. 凡申请“直接改配”的,客户不得办理删单重报或改配类似手续;不得在新船上自行发送预配舱单;凡因客户自身原因要求申请“直接改配”,由订舱代理按规定网上提交“漏装申请”。

客户必须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或其它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后无海关回执或回执错误、客户填报的信息错误、船公司更改船名航线、客户未准时提交AMS/ENS 等等)而导致直接改配失败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直接改配”申请提交后,如要求取消或申报后未成功的,仍需支付相关费用并自行去现场办理退关改配手续。

▲船公司通知

上海中外运:预配舱单更改、改配流程

1、船开前删预配舱单:请舱单发送公司根据航线负责人,联系对应

的单证负责人(http://www.sinoagentsh.com/Query/Expdgschedule.aspx)发送删除预配舱单申请(需先删除报关的,注意下面的通知步骤),如遇回执为“24201 已超出舱单自由变更时限,请等待海关人工审核”,请联系我司提单舱单更改岗位(出口部提单舱单更改柜面:顾峰,联系电话:33125873;邮箱:[email protected]),支付更改费用和纸面单据后向海关递送书面删单申请。

2、船开后删预配舱单:海关规定装货前(etd)24 小时前为自由变更时间,超出后均需递交纸面单据。请舱单发送公司联系我司提单舱单更改岗位(出口部提单舱单更改柜面:顾峰,联系电话:33125873;邮箱:[email protected]),支付更改费用和纸面单据后向海关递送书面删单申请。

预配发送成功,未报关情况下(整箱)

1. 确认预配舱单一次发送收到海关成功回执后,可向海关申请更改。(更改报文中舱单传输人名称、航次、船舶 IMO 编号、总提运单号、更改原因代码、分运单号(条件),托运货物序号(条件)和集装箱号(条件)必填。其中运输方式代码、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不能修改。)

2. 登录外运客户端,编辑需更改项目、勾选更改原因,最后记得勾选“确认发送海关舱单”勾选框,提交外运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每 30 分钟向海关发送电子申报,其中超出传输时限的修撤将转人工审核。

3. 关注网页客户端“回执查询”跟踪进展。有意外情况,请联系对应航次的外运单证人员。

备注:涉及船名航次(原改配操作),运输方式,集装箱信息的,需邮件联系对应航次的外运单证人员,删除原预配舱单。待海关删除回执成功后,再维护新预配舱单提交发送。

预配舱单发送成功,已报关情况下(整箱)

1. 已发送装载舱单成功的,先联系外运单证操作人员发送装载舱单删除报文,等待审核通过。

2. 要求报关行删除报关单信息

3. 登录外运客户端,编辑需更改项目、勾选更改原因,最后记得勾选“确认发送海关舱单”勾选框,提交外运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每 30 分钟向海关发送电子申报,请客户关注网页客户端“回执查询”跟踪进展。有意外情况,请联系对应航次的外运单证人员。

预配舱单删除(整箱)

1. 已发送装载舱单成功的,先联系外运单证操作人员发送装载舱单

删除报文,等待审核通过。

2. 要求报关行删除报关单信息

3. 联系外运单证人员,发送预配舱单删除报文并跟踪海关回执

预配舱单删除(拼票)

预配舱单不允许删除单票,必须全部拼票处于未报关情况下,联系外运单证人员,将全部拼票关系的提单一并删除

落货(原改配,仅针对拼票)

1. 落货申请的提单需已申报未结关且已运抵海关监管场所

2. 联系外运单证人员,发送落货申请并跟踪海关回执(已发送装载舱单的,需先删装载舱单)

3. 落货通过后可删除或改配其他航次

▲中外运官方通知

(本文由海运网综合船公司、今日海运整理发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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