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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各相关县级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17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8号)、《扶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扶政发〔2021〕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经名称预先核准后拟成立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适用范围 举办者在申请办理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按照一般程序提交申请资料,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告知承诺书。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申请。行政审批局对在信用信息平台无不良记录的举办者予以受理。 2.告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向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许可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 3.承诺。申请人签署《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告知承诺书》,承诺其符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审批条件,承担违反承诺的后果。 4.审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同意的,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同意的,书面告知理由。 5.信息推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以规定格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送审批信息。采取线下推送的,应于颁发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推送。 五、几点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要将实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告知承诺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职业技能培训市场活力,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的重要抓手,落实落细相关要求,确保该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准予办学许可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核查。对未履行承诺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条件的,应及时函告同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撤销其办学许可决定;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 3.严格实施失信惩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未履行承诺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并将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失信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和信用宝鸡平台公示。 4.加强实施情况评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就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有关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意见建议要及时报告。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延续、变更、分立、合并等事项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告知承诺书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告知承诺书.docx
扶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扶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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