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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到“郡县制”,秦始皇是如何统治中央集权?

2024-06-27 23: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当某一个藩属国权利大到了一定的程度,甚至是超过了皇权,会直接和皇权处于制衡的状态,而真正皇权的意义就不复存在了,更严重者有藩属国吞并皇权的结果。

本以为可以让子嗣们遍布全国,加强皇权,而藩属子嗣繁衍生息,时间上再和原本的皇权已没有瓜葛。可见,在西周末期,封分制的弊端逐渐体现出来,不在适合此时的政权,一种新的制度在酝酿中。

李斯谏言

秦始皇嬴政励精图治,终统一了六国,称之为秦国,面临240万平方公里的秦王朝,该如何去有效的管理,同时避免分封制的弊端呢?

李斯石像

作为大秦国的丞相李斯,提出了郡县制,并认为西周之所以会灭亡,内在原因在于封分制下皇权分散到了藩属中,同时不受皇权的管理与监督,才会导致藩属权利超过皇权,再不受其管治。

李斯针砭时弊,始皇力排众议,果断采纳李斯郡县制的建议,并且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设置了36个郡来管理整个大秦王国。郡县制是直接由皇帝任命和管理,故借此从郡县制来诠释始皇是如何通过其来集中皇权的!

郡制

秦始皇在地方上设置了36个郡,并在郡的下属设置县,通过“郡制”和“县制”明确各自的职能,即分工明确,高效管理。我们分别通过对郡制的权利与责任、县制的权利与责任、郡县制的任免三个方面做出扩展,来深入探析始皇皇权至上的一系列举措。

一、郡制权利与责任

郡作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管理地方发生的大小事宜,宛如一个公司或是组织,若想高效运转,必要设置若干个部门,部门间分工不同,责任不同,所运用的权利不同,同时彼此相互合作又互相监督。

郡县职位详情图

1、郡守

郡被一分为三,即郡守、郡尉和监御史,同时郡守犹如一个家庭成员的家长,家内外发生的事情均需家长知道,或家长亲自去处理,或家长派遣家中成员调查并处理。故整个郡制中,郡守的责任是最大的,权利范围亦是最广的。

据史料《汉书·酷吏传》记载:幸得备郡守,专治千里,不闻仁爱教化,有以全安愚民,顾乘刑罚多刑杀人。

千里遥遥秦国疆土,设置郡守以教化百姓,规范百姓、保护百姓,使千里之土没有冲突,千里之民安居乐业,若由此幸福情景皆郡守之功绩也。万一郡守之地出现了“农民起义”或是策划破坏国家者,郡守也将在第一时间内处理掉,并将案件的详细报告直接上报给最高统治者皇帝。

2、郡尉

假如郡中发生了斗殴或是有密谋造反者,需要动用武力等去逮捕或是镇压,郡守将会在得知消息后立刻告诉郡尉。郡尉由皇帝直接任免,代表着皇家军队的力量,亦是皇家军队的延伸,他们保护郡内的百姓不受伤害,承当着保安的职责。

郡县官员图

隋朝百姓程咬金和同伴秦叔宝看见官员在酒馆吃完饭后不给钱,甚至直接打店小二,同时损害了酒店内的桌椅等设施。秦叔宝与程咬金见义勇为,伸张正义在劝阻中失手打死官员。而遇到此类争执中,作为普通的官员因为如何通过合法的渠道去维护个人权利呢?

其实程咬金和秦叔宝只需将客观情况告诉郡守或是郡尉,尤其是郡尉。店小二受到了伤害,并财产等损失,这些是郡尉的责任。郡尉官员亦是由皇帝直接任免,每年政府会发放定额的工资使其补贴家用和个人生活。

据史料《汉书》曰: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

可见,郡尉的工资还是很高的,根本不会出现连吃饭都给不起钱财的情况,同时郡尉除了管理百姓间的治安,监狱人员及普查人口等都属于他们职责。

3、监御史

“天高皇帝远”,如若郡守或是郡尉们玩忽职守或是鱼肉百姓,没有尽到皇帝传达的任务等该怎么办呢?秦始皇为了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在郡中设置了第三个行政机构,监御史。他们的主要任务看似轻松,只需要监督政府官员,实则责任重大。

监御史和郡尉、郡守都是皇帝直接任命,监御史如同皇帝第三只眼睛,帮皇帝监视和督查着郡下官员们是否完全执行皇帝的旨意。

《淮南子》史料图

除了监御史有监督官员的职责,如有重大战争或是变故等,监御史也要充当将领或是其他官员起到保家卫国的责任。

据史料《淮南子》记载:使监禄无以辅饷,又以卒凿渠而通粮道。

监御史除了充当皇帝的眼睛,监督郡守及郡尉外,如有战争发生时朝中官员不足,监御史也可以去指挥作战及带领士兵打开一条运输粮草的道路等。

郡制的三个行政单位看似分工合作,其实在具体的事件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即协同去处理事件,将问题较快的解决掉,并由郡守呈递给皇帝。故郡内发生任何的事件,皇帝都会知道,严重的事件皇帝会派遣专员协助处理。

郡制的设置打破了封分制中地方与中央间密不可分的“城墙”,使皇帝直接或是间接的接管郡内案件。而郡守、郡尉、监御史们只有工作的权利,没有官位继承的权利,权利的任免只有皇帝一人决策,皇权得到了空前的提高。

县制

全国只有36个郡,去管理臣民,难度很大,难度一大,效率降低,及其权利的行使中会被阻拦掉。可见,必须将按着郡行政单位的设置,在其下属范围内再设置一层行政机构来细化郡内的工作,并以此来分散郡守门手中的权利。

一、县制权利与责任

于是,县制被推广开来,与郡如出一辙,县由县令、县丞、县尉三个小行政单位组成,其中大小事宜有县令掌管,县中的行政、刑狱等由县丞负责,军事及其治安方面由县尉管理。

县属于郡下的行政部分,看似该由郡管理县,实则两个行政机构是独立的,均由皇帝直接任命。在权利的使用和职业范围上,县基本上和郡差不多,在此不多做论述。

二、“乡”与“里”

整个秦朝除了由皇帝集权的郡县外,乡与里也是存在的,只是他们并不是有皇帝任命,而是有当地的官员挑选有德才及威望的人来对乡与里进行有效的管理。

据史料《汉书》曰: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缴,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激激循禁贼盗。

可见,在县以下土地在十里范围内会设置一个亭,选一个有能耐的人作为亭长,而,每隔十个亭为一乡。可见,亭长是最小的“官员”,甚至说是谁愿意做谁做的职位,也属于划分乡的最小度量。

基层机构详细图

每乡内有三老、有秩、啬夫、游缴四种机构官员,他们也有各自的任务,如:三老负责乡内人员的教化,起到宣传和普及文化知识,皇帝法令等任务;游激负责乡内的治安,防止有斗殴偷盗等恶行出现;啬夫负责乡内的诉讼,承担“师爷”的角色。

乡与里虽然不受皇帝的直接任命,但是有分别的分工,在一定程度上教化了百姓,使民间法令等有效的实施,实则是皇权加强的一种延伸。

郡县制的任免

郡县制与分封制不同就在于郡县制的官职任命及罢免等都是有皇帝直接处理,通过这个制度加强了皇帝的权限,同时更好的治理地方。

据史料《史记》记载: 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

“法令由一统”即郡县的官员有秦始皇一个决定其任命或是罢免掉,可见中央集权下皇帝的一个旨意直接决定个人的命运甚至是生死,更不好说家庭或是郡与县。

郡县制下的百姓

有史料记载郡县内的官员在遇到重大事件需要当面去朝廷和皇帝说明事件的来龙去脉,同时皇帝在任免官员时也会根据其每年的“报表”和当地居民的评价来决定官员的业绩,或再次任命,或被罢免其职位等。

之前分封制下可以说官员一干就是一辈子,无恶劣影响是不会被罢免的,而且官位会被子嗣继承下去,而现在今天当官,明天可能就是百姓了。

评价

“郡县制”和“分封制”在短时间内,皇帝看到的全部都是有利于皇权的一面,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种制度均会出现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弊端,这个弊端不被及时的发现或是弥补,很容易出现动乱甚至是走向灭亡。

借此我们做秦始皇是如何运用“郡县制”将地方集团的权利集中在皇权上,形成高度化的专权。

千古一帝秦始皇头像

一、皇权高度集中

分封制权利除了集中在皇权身上外,更多的权利集中在各诸侯的手里,各诸侯独自且不受监督的行驶权利,导致皇权被分散,诸侯间的地方权利在日益增强。然郡县制巧妙的将原先地方的权利通过郡守、郡尉、监御史等职权单位集中在皇帝手里。

二、经济发达,政局稳定

秦王朝36个郡,若干县,这些最高统治者均是皇帝一人,能有效的按着统一的思想在全国范围内发展经济,同时避免了民间不确定性因素,使政局更加的稳定。

同时在发展某一个工程,如:建造秦始皇陵、修建秦长城等,皇帝可以统下达给地方的郡县,使其众志成城,一鼓作气将工程完成。这些无不体现了郡县制能官民合一,万众一心,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

“郡县制”集中皇权的论述暂时截止,如若有读者们对分封制与郡县制,或秦始皇集中权限下的举措等带有浓重的兴趣,彼此均可交流,一起探讨历史。

参考文献:《汉书》、《史记》、《淮南子》、《左传》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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